845阅读
《威斯敏斯特大教理问答》
译注:王志勇牧师
(122~139问)
六十四.后六诫精义
122问:后六诫包括我们对人的责任,其总纲是什么?
答:后六诫包括我们对人的责任,其总纲就是爱人如己(太22:39),我们愿意人怎样待我们,我们就要怎样待人(太7:12)。
六十五.第五条诫命
123问:第五条诫命是什么?
答:第五条诫命是:“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上帝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出20:12) 。
124问:在第五条诫命中,“父母”是指谁?
答:在第五条诫命中,“父母”一词所指的不仅是肉身的父母(箴23:22,25;弗6:1-2),还包括在年纪(提前5:1-2)和恩赐(创4:20-22;创45:8)上超过我们的一切尊长;特别是那些按照上帝的安排,于家庭(王下5:13)、教会(王下2:12;13:14;加4:19)、国家中(赛49:23),在我们之上有权柄的人。
125问:为什么尊称尊长如父母呢?
答:尊称尊长如父母,是为了:
(1)教导他们向晚辈履行自己各种本分时,当像肉身的父母一样,根据他们各种不同的关系,向晚辈表达慈爱和温柔(弗6:4;林后12:14;帖前2:7-8,11;民11:11-12);
(2)使晚辈更加甘心乐意、欢欢喜喜地完成他们向尊长当尽的本分,正如对父母一样(林前4:14-16;王下5:13)。
126问:第五条诫命的一般范围是什么?
答:第五条诫命的一般范围是,作为晚辈、长辈、或同辈,在我们与他人的各种关系中,履行彼此当尽的责任(弗5:21;彼前2:17;罗12:10)。
127问:晚辈当如何尊重长辈?
答:晚辈当尊重长辈,包括:
(1)在心思(玛1:6;利19:3)、言语(箴31:28;彼前3:6)和行为(利19:32;王上2:19)上给予当得的敬重;
(2)为他们祷告感恩(提前2:1-2);
(3)效法他们的美德(来13:7;腓3:17);
(4)甘心乐意地顺服他们合乎上帝律法的吩咐和忠告(弗6:1-2,5-7;彼前2:13-14;罗13:1-5;来13:17;箴4:3-4;23:22;出18:19,24);
(5)对于他们的责备,该听从的就当听从(来12:9;彼前2:18-20);
(6)根据他们的身份和地位(太22:21;罗13:6-7;提前5:17-18;加6:6;创45:11;47:12),忠于(多2:9-10)、保卫(撒上26:15-16;撒下18:3;斯6:2)、维护他们的人格和权威;
(7)包容他们的软弱,并以爱心遮盖他们(彼前2:18;箴23:22;创9:23),如此就可成为他们及其治理上引以为荣的人(诗127:3-5;箴31:23)。
128问:晚辈冒犯长辈的罪是什么?
答:晚辈冒犯长辈的罪是:
(1)忽略向他们当尽的责任(太15:4-6);
(2)在他们合乎上帝律法的忠告(撒上2:25)、吩咐和责备(申21:18-21)上,嫉妒(民11:28-29)、蔑视(撒上8:7;赛3:5)、反叛(撒下15:1-12)他们(出21:15)和他们的地位(撒上10:27);
(3)咒诅嘲笑(箴言30:11,17),冥顽不化,造谣中伤,如此成为他们及其治理上贻羞致辱之人(箴19:26)。
129问:长辈当向晚辈尽什么责任?
答:长辈当向晚辈所尽的责任是:
(1)根据他们从上帝所受的权柄,以及他们所处的关系,爱护晚辈(西3:19;多2:4),为他们祷告(撒上12:23;伯1:5),祝福他们(王上8:55-56;来7:7;创49:28);教训(申6:6-7),劝勉,告诫(弗6:4)他们;
(2)行得好的,鼓励赞同(彼前3:7),表扬称赞(彼前2:14;罗13:3),予以嘉奖(斯6:3);
(3)行得坏的,不予认同(罗13:3-4),予以责备,管教惩罚(箴29:15;彼前2:14);
(4)对于他们灵魂(弗6:4)和身体(提前5:8)所必需的一切,善加保护(伯29:12-17;赛1:10,17),予以供应;
(5)严肃庄重,智慧通达,惟圣惟洁,以身作则,使上帝得荣耀(提前4:12;多2:3-5),自己受尊重(王上3:28),上帝所赐予的权柄得以保守(多2:15)。
130问:长辈易犯的罪是什么?
答:长辈易犯的罪,除了忽略他们当尽的责任之外(结34:2-4),还包括:
(1)专求自己的事(腓2:21),追求自己的荣耀(约5:44;7:18)、舒适、好处和快乐(赛56:10-11;申17:17);
(2)要求晚辈去行不合乎上帝律法(但3:4-6;徒4:17-18),或超出他们权能之事(出5:10-18;太23:2,4);
(3)对于行恶的,出谋划策(太14:8;可6:24),怂恿教唆(撒下13:28),恩宠有加(撒上3:13);
(4)对于行善的,横加拦阻,打击士气,不予认同(约7:46-49;西3:21;出5:17);责备不当(彼前2:18-20;来12:10;申25:3);
(5)粗心大意,把晚辈置于谬误、诱惑和危险之中不管不顾(创38:11,26;徒18:17);激怒他们(弗6:4);
(6)以及任何因着不公义、不慎重、为人苛刻、疏忽职责所导致的羞辱自己、削弱自身权威之事(创9:21;王上12:13-16;1:6;撒上2:29-31)。
131问:同辈之间的责任是什么?
答:同辈之间的责任是:
(1)彼此尊重对方的尊严和价值(彼前2:17);
(2)在他人面前把荣誉归给对方(罗12:10);
(3)为对方的恩赐和长进而高兴欢喜,如同己有(罗12:15-16;腓2:3-4)。
132问:同辈之间易犯的罪是什么?
答:同辈之间易犯的罪,除了忽略当尽的责任之外(罗13:8),还包括:
(1)贬低对方的价值(提后3:3);
(2)嫉妒对方的恩赐(徒7:9;加5:26);
(3)因对方长进兴盛而心里难受(民12:2;斯6:12-13);
(4)篡夺对方的权柄,压制对方(约叁9;路22:24)。
133问:对于履行第五条诫命所附加的理由是什么?
答:对于履行第五条诫命所附加的理由是,“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上帝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出20:12)。这是一个明确的长寿与兴盛的应许,所有遵行这一诫命的人,只要使上帝得荣耀,自己得益处,就必长寿兴盛(申5:16;王上8:25;弗6:2-3)。
六十六.第六条诫命
134问:第六条诫命是什么?
答:第六条诫命是,“不可杀人”(出20:13)。
135问:在第六条诫命中,吩咐什么责任?
答:在第六条诫命中,吩咐我们:
(1)用各种审慎的研究,和一切合乎上帝律法的手段,保守我们自己(弗5:28-29)和他人(王上18:4)的生命,抵挡各样的思想和意图(耶26:15-16;徒23:12,16-17,21,27),制伏一切的情绪(弗4:26-27),避免导致不义地夺取任何人生命(撒上24:12;26:9-11;创37:21-22)的所有场景(撒下2:22;申22:8)、诱惑(太4:6-7;箴1:10-11,15-16)和做法;
(2)正当地抵御暴力(诗82:4;箴24:11-12;撒上14:45),耐心地接受上帝的作为(雅5:7-11;来12:9),追求心灵的安静(帖前4:11;彼前3:3-4;诗37:8-11)、灵魂的喜乐(箴17:22);
(3)适度地吃肉(箴25:16,27),饮酒(提前5:23),服药(赛38:21),睡眠(诗127:2),劳动(传5:12;帖后3:10,12;箴16:26),娱乐(传3:4,11);
(4)有恩惠(撒上19:4-5;22:13-14),有爱心(罗13:10),怜悯(路10:33-34),谦虚,温柔,仁慈(西3:12-13);
(5)言语行为,温良柔顺(雅3:17),谦恭有节,寻求和睦(彼前3:8-11;箴15:1;士8:1-3);
(6)凡事包容,乐意和好,恒久忍耐,饶恕伤害,以善报恶(太5:24;弗4:2,32;罗12:17,20-21);
(7)安慰、救助受苦的人,保守、护卫无辜的人(帖前5:14;伯31:19-20;太25:35-36;箴31:8-9)。
136问:在第六条诫命中,禁止什么罪?
答:在第六条诫命中,禁止:
(1)以各种形式夺去我们自身(徒16:28)和他人(创9:6)生命的行为,除非是在公共司法(民35:31,33)、合乎上帝律法的战争(耶48:10;申20),或正当防卫中(出22:2-3);
(2)忽略或不用合法的、必需的手段来保守生命(太25:42-43;雅2:15-16;传6:1-2);
(3)不合道德的愤怒(太5:22)、仇恨(约壹3:15;利19:17)、嫉妒(箴14:30)、复仇的欲望(罗12:19);
(4)一切过分的情绪(弗4:31)、使人烦乱的忧虑(太6:31,34);
(5)无节制的吃肉、饮酒(路21:34;罗13:13)、劳作(传12:12;2:22-23)和娱乐(赛5:12);
(6)触动怒气的言语(箴15:1;12:18)、苦待他人(结18:18;出1:14)、纷扰争竞(加5:15;箴23:29)、击打伤害(民35:16-18,21),以及其它任何倾向于毁坏人生命的行为(出21:18-36)。
六十七.第七条诫命
137问:第七诫命是什么?
答:第七诫命是,“不可奸淫”(出20:14) 。
138问:在第七条诫命中,命令什么责任?
答:在第七条诫命中,命令我们:
(1)在身体、意念、感情(帖前4:4;伯31:1;林前77:34)、言语(西4:6)和行为上(彼前2:3),都要贞洁;
(2)保守我们自身和他人的贞洁(林前7:2,35-36);
(3)谨守我们的眼睛和其他所有感官(伯31:1);
(4)自我克制(徒24:24-25);
(5)与贞洁的人为伴(箴2:16-20);
(6)以正派衣裳为妆饰(提前2:9);
(7)那些没有节制恩赐的人就当结婚(林前7:2,9);
(8)夫妻相爱(箴5:19-20),彼此同住(彼前3:7);
(9)在自己的呼召中要勤勉(箴31:11,27-28);
(10)抵挡诱惑,避免各种不洁的场合(箴5:8;创39:8-10)。
139问:在第七诫命中,禁止什么罪?
答:在第七条诫命中禁止的罪,除了忽略当尽的责任之外(箴5:7),还有:
(1)婚后的奸淫、婚前的秽行(来13:4;加5:19);
(2)强奸、乱伦(撒下13:14;林前5:1);
(3)同性恋,以及所有违反天性的色欲(罗1:24,26-27;利20:15-16);
(4)各种不洁的想象、思想、意图和感情(太5:28;15:19;西3:5);
(5)所有败坏的、肮脏的话语,连听都不要听(弗5:3-4;箴7:5,21-22);
(6)淫荡的眼色(赛3:16;彼后2:14);
(7)轻浮的举止,不正派的服饰(箴7:10,13);
(8)禁止合法的嫁娶(提前4:3);
(9)施行不合法的婚姻(利18:1-21;可6:18;玛2:11-22);
(10)允许、宽容、开办妓院,到妓院游玩(王上15:12;王下23:7;申23:17-18;利19:29;耶5:7;箴7:24-27);
(11)任意以独身的誓言缠累自己(太19:10-11);
(12)不合理地延迟结婚(林前7:7-9;创38:26);
(13)多妻或多夫(玛2:14-15;太19:5);
(14)不公义的离婚(玛2:16;太5:32),或离弃(林前7:12-13);
(15)懒惰、贪食、醉酒(结16:49;箴23:30-33);
(16)与淫荡的人为伴(创39:10;箴5:8);
(17)接触黄色歌曲、书籍、图片、舞蹈、戏剧(弗5:4;结23:14-17;赛23:15-17;3:16;可6:22;罗13:13;彼前4:3);
(18)以及其他一切导致我们自身和他人不洁的刺激或行动(王下9:30;耶4:30;结23:40)。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