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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感与启示(一)什么叫灵感?什么叫启示?
灵感,就是圣灵对人的感动,但是他有广义、狭义之分。
就广义说,一切出于圣灵的感动或工作都叫作灵感,启示也是灵感的一种。就狭义说,灵感是指圣灵在人心中的运行、感化、启发、教导、照亮;而启示则是特殊的,超越的,是圣灵工作的高级阶段,是他赐给信徒的深层经验。
路加福音第二章里记载了一件事。当时耶稣已经降生了。“在耶路撒冷有个人名叫西面,这人又公义又虔诚,素常盼望以色列的安慰者来到,又有圣灵在他身上。他得了启示,知道自己未死以前,必看见主所立的基督”(路2∶25—26)。
这里说,西面“得了启示”。由于启示,他才清楚知道(灵中有确知、有把握),必要在离世之前看见神所立的主基督来到世上。请注意,这里《圣经》所用的词是“启示”而不是“感动”。
但是,接下去,到二十七节,经上说:“他受了圣灵的感动,进入圣殿,正遇见耶稣的父母抱着孩子进来”了,双方巧然相遇了。这里《圣经》不用“启示”这个词而用“感动”二字了。《圣经》用字的差别,显明《圣经》在属灵的事上用字的严格性和严肃性。
对我们说来,真觉满了滋味,满了教育。“得见基督”是西面从圣灵“启示”而知的,是满有把握的。至于“进圣殿里去”,西面只是受感要进去,未必清楚知道这一次就可以见到基督。
但既然出于圣灵,奇妙巧合的事就出来了……这一类的经历在圣徒中间,在神的仆人中间,直到今天,仍然可以找到。
上述例子是把“启示”和“灵感”分开来描述的,“灵感”是狭义的。再看一例,说到灵感是指广义的,是包括启示在内的。
我们再看保罗对于“启示”二字的用法。他十分重视其特殊性和超越性。例如他说:“我素来所传的福音,不是出于人的意思,因为我不是从人领受的,……乃是从耶稣基督的启示来的”(加拉太1∶11—12)。
他又说:“那把我从母腹中分别出来、又施恩召我的神……将他儿子启示在我心里”(加1∶15—16)。在另一处,保罗又说:“……用启示使我知道福音的奥秘”(弗3∶3)。
他也曾对哥林多信徒说到主的显现和启示,就是他曾被提到第三层天上,在乐园里听到奥秘的话语(参林后12∶1—4)。于此可见“启示”二字具有特殊和超越的意义,与一般的感动,不可相提并论。
这对于我们站讲台为主说话、为主作证的人,特别需要注意,要求严格看待,不随便使用“启示”二个字,使属灵的事不致失去其应有的光彩……
整理人:恩典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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