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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感与启示(二)蒙启示的圣经依据是什么?
在圣经中,受圣灵感动、引导、启示等类的话和事,时常出现。就我们方面说,最多谈到的是“引导”,其次是“灵感”。至于“启示”,说得最少,见证得也最少。从众教会和众信徒的灵性光景看,这是正常的,是符合实际的。
然而,经上既有吩咐又有应许,神的儿女是可以操练到一个地步而从神接受启示的。这并不是什么过分或过于希奇的事。有神的教导和应许为证:
“求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神,荣耀的父,将那使人智慧和启示的灵赏给你们,使你们真知道他”(弗1∶17)。
“你们亲近神,神就必亲近你们”(雅4∶8)。
“耶和华与敬畏他的人亲密,他必将自己的约(信实可靠之言)指示他们”(诗25∶14)。
圣灵的启示具有一种特殊的高效力,能使人“真知道神”。这是以弗所书一章十七节特别指出的。
启示的恩典与别的圣灵恩典相比,无疑是特别珍贵的。没有第二个恩典比启示更能造就人,使人清楚地认识神。通观全部《圣经》可以证明,我们这些话是言之有凭、持之有据的。
但是,我们方面必须乐于亲近神,在实际事情上甘心接受圣灵和十字架的对付,这才有可能得到这个恩典。
你去读以弗所书一章十七节,可以看见二个特别耀眼的字:一是“求”字,二是“赏”字。“求”是虚己追求,“赏”是神悦纳了,就把你所要求的“赏”给你。
看了以上的各处经文之后,人得启示的《圣经》依据就清楚了。
整理人:恩典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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