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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晓得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罗八28)
这节圣经,透过上下文的阐释,往往能带给在试炼中的基督徒无限的安慰和鼓舞。对保罗来说,这是一个深刻的确信:「我们晓得万事都互相效力。」毫无置疑的余地!他对神超越一切的照顾,具有不可动摇的信心。他相信「神使万事至终都成为最好的」(司孜菲德Scholefield)。对他来说,这个信念使得一切抱怨都变得不可思议,因为生命中的每一件事,若不是神计划的,就是他许可的。有此确信才可能实践他那近乎完美的教训:「凡事谢恩」,转悲叹为歌唱。也就是实际地把握住这个真理,他和他的同伴才能在夜半引吭高歌。虽然他们的计划都搁浅了,又身陷牢狱,遍体鳞伤,只要他清楚自己爱神,且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他就毫不在意肉体的安适。每一件事,不管看来艰难或顺遂,到头来都会成为有益的。重要的问题在,我们是否能分享到保罗这一份喜悦的确信?
保罗应用如此斩钉截铁的口吻,显然表示在面对这句令人惊奇的声明时,不可以保持中立的态度。当然如果这个信念不以那么武断的形式出现,或许还较易为人接受。面临悲伤或横逆的折磨时,嘴里还说:「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未免有些不符实际。但真是这样吗?我们一定得暗中带着怀疑来看这个说法吗?还是以喜乐、实际的态度去接受它?透过上下文解释,仔细推敲每一个字的意义,就会发现整本圣经中,没有其它经节,比它更能在我们陷于悲剧、试炼或失望中时,给我们带来平静、安稳。
要解释「万事都互相效力」的中心意义,关键有二:不可以忽略它的上下文,和它提及的两个条件:「爱神的人」和「按他旨意被召的人」。这两个条件决定并且限制了承受此益处的资格。事实很简单,「万事都互相效力」并非对任何人都如此。这节经文也绝无此意。这里包含了两个先决条件:第一,与神要有正确的关系。只有神家中的一份子,享有并显出家庭的温馨,才能在此项应许上蒙受其利。这样的人相信,神既肯舍下自己的儿子,他必不会允许,也不会命令任何不符合他最终利益的事发生。爱就是即使心中不能领悟,仍然信靠到底。第二,与神要有合夥的关系。他是「按着神旨意被召」的人,为了神永恒的计划,已放弃自己的计划。他无法想象,神完美的设计也可能会被那些真正对他有害的事物所阻挠。对他的神来说,「意外并非意外,逆境亦非逆境」。结论是:神的旨意对那些他所呼召,并以爱回应他的人是显露的。这个应许与那些背逆神、不关心神旨意的人毫不相干。对内心冷淡的人,这节经文才会成为绊脚石。对于心中火热、爱神的人,这个应许是荣耀的安慰。要想有份得到这节经文的安慰,就必须符合保罗所设的条件。
很自然的,问题会随之而起:难道悲剧是有益的?疾病是有益的?丧失亲人是有益的?挫折是有益的?为什么神允许这些事情来打击我们?在保罗的时代,对逆境的反应有四种典型。以彼古罗派(Epicurean)的态度是「我们吃吃喝喝吧!因为明天就要死了!」犬儒主义者(Cynic)刻苦己身以反抗命运。斯多亚派(Stoic)咬紧牙关,以冷酷的态度,接受天命。伊比德图(Epictetus)写道:「勇敢地仰望神,并说:『从现在起,用你的旨意待我,我原是与你在一起的,是属于你的,只要你认为对的事,我就不畏缩。以你的旨意引导我,以你的衣物覆蔽我。你要我保住或远离这职位?停留或逃逸?富足或贫穷?为了这些我要在众人面前,为你辩护。』」
但在这节经文中保罗摘要的指出基督徒的态度是:不要轻篾、冷漠或勉为其难地接受。基督徒应该以喜乐的心,迎接横逆或悲伤。知道任何事情,不论是顺遂是艰难,都是互相效力,至终必叫他得最大的益处。
摘自《生命的成熟》
整理:靛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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