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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上28:9
我儿所罗门哪,你当认识耶和华你父的神,诚心乐意事奉他;因为他鉴察众人的心,知道一切的心思意念。
如果你的老板要求你上班的时间不可以去教会,你该怎么办?如果你是老板,你的员工要占用工作时间去教会侍奉,你会怎么办?
上帝一再命令:“服从治理你们的人,并要顺服。”正如我在前面所说的,人们常常诚心诚意地问我:“我们应该把底线划在哪里?上帝是不是期望我们服从权柄,无论他们吩咐我们去做什么?如果吩咐我去做一些犯罪的事,我该怎么办?”圣经确实教导无条件顺服权柄,但是圣经没有教导无条件服从。请记住,顺服说的是心态,而服从说的是执行所吩咐我们的。
唯一的一次——我要强调的是我们不用服从权柄的唯一例外——就是在吩咐我们去做一些错误的事时,这些事与上帝在他的话中所陈述的截然相反。换句话说,只有领袖吩咐我们去犯罪时,我们才得释放,不再服从。然而,即使在那样的场合,我们仍要保持谦卑与顺服的心态。
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非常野蛮,毁灭了许多以色列的子孙以及他们的家园。然而,上帝却称他是他的仆人(耶25:9; 27:5-7)。再一次肯定,正是上帝将权柄赐给了人。这位王将上帝子民中剩余的一小部分掳到巴比伦,在这些人中间有但以理、沙得拉、米煞与亚伯尼歌。
这位王发出一条法令,法令要求所有的百姓在听到乐器的声音时要俯伏敬拜金像。法令给那些拒绝的人造成严重的后果:他们将被扔进烈火熊熊的窑中。希伯来人敬畏上帝,超过对火窑的惧怕,因而不服从这条法令,因为这条法令与上帝通过摩西所赐下并记载在妥拉中的第二条诫命是直接相冲突的。他们为了服从上帝的法规,就不服从人的法规。
他们的不服从什么时候引起尼布甲尼撒的注意,只是个时间问题。王对沙得拉、米煞与亚伯尼歌的愤怒到了极点,并让人把他们带到他的面前来审问。他听到他们这样回答:“尼布甲尼撒啊,我们不需要在你面前为我们自己辩解。如果我们被扔进烈火熊熊的窑中,我们服事的上帝必定能拯救我们。尊贵的陛下,上帝将拯救我们脱离你的权力。但是,如果他不拯救我们,陛下也可以确信,我们决不服事你的神,也不敬拜你设立的金像”(但3:16-18,NLV直译)。
他们立场坚定,遵守上帝的诫命,然而对王说话却十分恭敬。他们称他为“尊贵的陛下”;他们没有说:“你这个家伙,我们决不按你所说的去做!”以这样不恭敬的方式说话,必定是悖逆的。我们要顺服权柄,即使是在我们必须不服从他们命令的时候。
我们看见在彼得对妻子的教导中也提到这样的观念:“你们作妻子的,要以同样的方式顺服你们的丈夫。这样,如果有不信道的丈夫,当他们看见你们生命中的纯正与敬重,或许他们不是因听道,而是因他们妻子的行为而被感化过来”(彼前3:1-2,NIV直译)。妻子要服从她的丈夫(多2:5),也要以顺服的态度荣耀她的丈夫。彼得又描述了行为与顺服之间的平行关系。这都是与纯正与敬重的生活方式联系在一起的。彼得劝诫妻子,对她丈夫权柄的地位要保持尊敬的态度,即使他不是一个信徒。如果丈夫要她犯罪,那么就不要求她无条件服从,但是却要求她对他权柄地位的无条件顺服与敬重。
可能这是一个合适的例子。一个妻子去接电话时,她的丈夫不想与来电话的人说话,对她说:“告诉他我不在。”
恰当的回应可以是:“亲爱的,我不想说谎。你是不是愿意我这样告诉他,说你不能接电话?”她保持了对他权柄地位的尊重,却没有服从他要她说谎的要求。
彼得继续说:
你的美丽不应该来自外面的装饰,如梳成辫子的头发、穿戴黄金珠宝与精美的衣服。相反,作为装饰的应该是你里面的美,永不衰退的美是温柔与安静的灵,这在上帝的眼中极其宝贵。因为过去寄希望于上帝的圣洁妇人,正是用这样的方式让自己显得美丽。她们顺服自己的丈夫,就如撒拉服从亚伯拉罕并称他为主。你们如果做正确的事,不因恐吓而惧怕,就是撒拉的女儿了(彼前3:3-6,NIV直译)。
撒拉崇敬亚伯拉罕,将他当作她的主人,并服从他,她的敬重是显而易见的。“主人”一词反映了她顺服的态度,服从表明了她不是因恐吓而惧怕。惧怕是可怕的监工。惧怕嘲笑说:“在顺服我丈夫或任何其他权柄的时候,我不能信靠上帝。我必须保护我自己!”让我们记住,是上帝,不是任何其他渴望权柄的人,说要顺服。当我们服从上帝的时候,他的保护就成为我们的保护。
我曾听说一些女人的事情,她们接受命令,要无条件顺服,并将无条件服从包括在这一命令之中加以实施。我为此感到悲哀。我曾听说一些不合常理的事例,一些信主的丈夫命令妻子与他们一起观看淫秽的录像带以产生性的兴奋,妻子就屈服了,因为她们以为她们没有可以支持她们的圣经经文。我也曾听说一些丈夫命令他们的妻子为他们做不正当的事,妻子就做了。我也听说一些丈夫禁止妻子参与教会的服事,妻子就停止了服事。这些指令不应该服从,因为它们违背了圣经。
让我们作更进一步的讨论。我曾听说一些事例,丈夫打他们的孩子与妻子,妻子却掩饰他们的虐待。在另一些事例中,孩子遭到性骚扰,妻子却无所作为。这是违背上帝建立权柄的所有前提,在这些事例中的女人需要明白,上帝从来没有要她们退缩或无所作为。如果丈夫有危及生命的行为,妻子就应该将她自己以及孩子与丈夫隔离开来,并且在她确信她丈夫彻底悔改以后方才可以回去。
甚至是大卫,一位武士与很有力量的人,在扫罗向他扔标枪时也不逗留在王宫。他出走,住在旷野,但是从来没有失去他恭恭敬敬对待扫罗权柄的态度。尽管大卫逃离扫罗,等候扫罗真正的悔改或上帝公义的审判,但他对扫罗权柄的顺服没有停止。
若有命令叫人去犯罪,不服从的人是蒙上帝祝福的。
另有一些不服从权柄的事例。法老命令希伯来的接生婆杀死希伯来妇人所生的男婴。圣经说:“但是收生婆敬畏上帝,不照埃及王的吩咐行,竟存留男孩的性命”(出1:17)。上帝如此喜悦她们的行为,以致于圣经这样记载:“收生婆因为敬畏上帝,上帝便叫她们成立家室”(21节)。主奖赏她们,因为法老命令她们去犯罪,她们不服从这个命令。
公会命令门徒“不可奉耶稣的名说话或教导”,但是,彼得与约翰回答说:“服从你们,不服从上帝,在上帝的眼中合理不合理,你们自己掂量吧!我们所看见的与所听见的,我们不能不讲”(徒4:18-20,NIV直译)。耶稣已经对他们说:“你们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可16:15),他们怎么能服从这些领袖呢?他们不能服从!公会命令门徒做一些事违背耶稣的命令,所以他们恭恭敬敬地拒绝了。请听请圣经所记载的他们的决定导致怎样的结果:“使徒大有能力,见证主耶稣复活,众人也都蒙大恩”(徒4:33)。他们对上帝的敬畏,导致了极大的祝福与极大的能力。
然而,我们在保罗对同一个公会的回应中,可以看见门徒的尊敬与顺服的心态。当他被带到他们面前时,他起初为自己辩解的话是:“我在上帝面前行事为人都是凭着良心,直到今日”(徒23:1)。大祭司亚拿尼亚听了这话,吩咐保罗身旁的人打保罗的嘴。保罗就说:“你这粉饰的墙,上帝要打你!”我们接下去可以看到:“站在旁边的人说:‘你辱骂上帝的大祭司吗?’保罗说:‘弟兄们,我不晓得他是大祭司。经上记着说:不可毁谤你百姓的官长’”(徒23:4-5)。
保罗听说亚拿尼亚是有权柄的人,就立刻因他的话与他的态度表示悔改。门徒不服从违背圣经的命令,却保持顺服的态度,因为他们知道:“现存的权柄都是上帝委派的。”
但以理决定服从更高的律法
在但以理的日子,通过了一条法律,任何在王以外向任何神或任何人求什么的人,都将被扔进狮子坑里。邪恶的领袖设下圈套,让大利乌王签署法律。但以理对于服从这条法律,甚至不予考虑;他选择服从上帝。他坚持遵守诗篇作者的安排:“我要晚上、早晨、晌午哀声悲叹,他也必听我的声音”(诗55:17)。
关于但以理的举动,圣经这样写道:“但以理知道这禁令盖了玉玺,就到自己家里(他楼上的窗户开向耶路撒冷),一日三次,双膝跪在他上帝面前,祷告感谢,与素常一样”(但6:10)。
但以理的不服从,被告到王的跟前,王被迫把但以理送到狮子坑。然而,但以理顺服的态度,即使在面对不公正时,也没有动摇。上帝拯救了他,封住了饥饿狮子的口,但以理睡在狮子中间,安然无恙。当王看见所发生的,他让人把策划阴谋反对但以理的人,扔到饥饿的狮子中,狮子吞吃了这些人。
上帝拯救了这些圣徒,但是事情不一定总是这样。我们在希伯来书中读到:
又有人忍受严刑,不肯苟且得释放,为要得着更美的复活。又有人忍受戏弄、鞭打、捆锁、监禁各种的磨练,被石头打死,被锯锯死,受试探,被刀杀,披着绵羊山羊皮各处奔跑,受穷乏、患难、苦害,在旷野、山岭、山洞、地穴,漂流无定,本是世界不配有的人。(来11:35-38)
这些人受到领袖的对待是严厉的与不公正的。
特图良是初期教会的教师,生活在主后140-230年间。他曾提醒罗马的领袖与市民,他们的逼迫只是更加坚固了基督教。他写道:“你们越是砍伐我们,我们在人数上越是增长。基督徒的血是种子”(《护教学》,50章)。
请让我重复一位不知名罗马人的话,他描述了受逼迫的基督徒:
他们居住在他们自己家乡,简简单单地生活着,像寄居者一样。他们以肉体的形式生活着,却不按照肉体的欲望来生活。他们在地上度日,却是天国的子民。他们服从所颁布的法律,同时他们通过他们的生活超越这些法律。那些憎恨他们的人,不能表明他们憎恨的理由(《给狄奥内图斯的信》,5章)。
他们服从而且顺服,以他们恭敬的或顺服的行为,超越了仅仅服从。另外,正如我们在彼得的劝诫中所看见的,这些信徒在行为上对不公正领袖的回应,使这些领袖很为难,并使其中一些人归向主。
不管权柄是政府的、家庭的、教会的或社会的,上帝提醒我们要以顺服作为我们的态度,我们要在行动上服从,除非当权者要我们去做从圣经的观点来看显然是犯罪的事。让我强调“显然”这个词。在上面提到的事例中,当命令信徒否认基督、谋杀、敬拜别的神、或直接抵触耶稣的命令,信徒就不服从。他们不属于灰色领域,也不是论断的呼声。
这里有一个灰色领域的事例,我曾听一群在教会里参与服事的人说:“我的牧师告诉我,在上班的时间不要与人协谈或为人祷告。但是,那不是上帝的爱,不行在爱中就是罪,所以我必须与人协谈或为人祷告。”这是来自权柄下面的人论断的呼声。这是他们的解释。牧师没有要求他们违反上帝的话。而且,别人付工资给他们,要他们打字,将文件归档,处理数据,或做其他一些形式的工作,没有要求他们祷告。
从本质上讲,这些人由于不顺服,事实上成了偷窃。如果他们真正有心为别人祷告,他们应该求得牧师的准许,在他们自己的时间里或在工作以后的时间里,召集那些需要祷告的人。如果牧师对这一想法仍觉得不安,他可能觉得这些雇员还没有得到恰当的培训,不能与那些寻求帮助的人进行协谈。如果牧师在策略上作了错误的决定,他将要因此面对上帝,但是这不是在他权柄之下的人可以论断的。这仅仅是几百个例子中的一个,但是要害之处却是一样的:我们要不服从权柄,只是当违背上帝的道是显而易见的时候。
你可能仍然会问:“但是,如果我生活中的当权者要我做的事是我不赞同的,我该怎么办?如果当权者要我做的事,显然是愚蠢的,我该怎么办?如果当权者要我做的事,与我在祷告中向我显明的事截然相反,我该怎么办?”在下一章我将对这些问题作出合乎圣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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