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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是要得人的心呢,还是要得神的心呢?我岂是讨人的喜欢么?若仍旧讨人的喜欢,我就不是基督的仆人了。”(加一章10节)。
“我们的劝勉不是出于错误,不是出于污秽,也不是用诡诈。但神既然验中了我们,把福音托付我们,我们就照样讲,不是要讨人喜欢,乃是要讨那察验我们心的神喜欢。”(帖前二章3节,4节)。
从这两段经文中,我们看出来保罗心目中所注重的一件要紧的事──讨神的喜欢。他曾在两条不同的道路前面作过一次决定性的选择。这两条道路中的一条是讨神的喜欢,另一条便是讨人的喜欢。
他知道他决不能同时走这两条道路,必须选择一条,舍弃一条。他选择了前面的一条,舍弃了后面的一条。他对加拉太的教会说明了他的决心──“我现在是要得人的心呢,还是要得神的心呢?我岂是讨人的喜欢么?若仍旧讨人的喜欢,我就不是基督的仆人了。”
他又对帖撒罗尼迦的教会叙述了他作工的方针──“但神既然验中了我们,把福音托付我们,我们就照样讲,不是要讨人喜欢,乃是要讨那察验我们心的神喜欢。”
每一个基督徒都必须在这两条道路中选择一条,或是讨神的喜欢,或是讨人的喜欢。
没有一个真实信主的人不想讨神的喜欢,但立定心志不讨人的喜欢只求讨神喜欢的人,却像晨星那样稀少。大多数基督徒都想顾到两面。
他们愿意讨神喜欢,但也想讨人喜欢。他们愿意听见神说他们好,也愿意听见人说他们好。他们希望得神的称赞,也希望得人的称赞。他们不知道这两方面是绝对不能兼顾的。
如果世上所有的人都是敬畏神遵行祂旨意的,我们便能讨神的喜欢,也讨人的喜欢,因为神所喜欢的和人所喜欢的都是一样。
但事实告诉我们说,世上绝大多数的人都是悖逆神的。
不用说不信神和拜假神的人是这样,就连那些自称为属神的人中间,大多数也是不敬畏神不遵行祂的旨意的。
要讨这些人的喜欢,就决不能讨神的喜欢;要讨神的喜欢,也决不能讨这些人的喜欢。
如果我们要讨神的喜欢,也要讨人的喜欢,结果必定弄得两面都够不上,既不能得神的喜欢,又不能得人的喜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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