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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自《认识苦难的奥秘》作者卡森( D.A Carson )
前言
尽管我们对罪恶与苦难的问题,在各种层面问来回探究,但是我们还是不免觉得某些特别坏的恶事和特别不公平的苦难,直叫人大叹没道理、不公平。在完全看不出受苦者的无辜和重大苦难问的比例关系时,这种不平之感简直会达到无以复加的地步。
我认识一位妇女,她在拉丁美洲从事过几年相当有果效的宣教事工,回国之后嫁了一位神学生,这是她已认识数载,并承诺将与她一同回宣教工场的男子。然而她才嫁他不到几小时,便开始怀疑自己嫁了一个怪兽。她先生虽然表面满口虔诚用语,但却心性残暴,在公共场合装得敬虔,私下却野蛮地对待妻子,贬抑妻子的所言所行和一切。
宣教组织很快便察觉其中有异,不再派他们出外宣教。几年之后,虐待加甚。这位妇女试图对朋友和谘商者说明,但其中有些人完全站在她丈夫那边,要她更努力。最后她只有藉酒浇愁;过了两年,她成了酗酒者,并且开始恶待她的两个孩子。她恨自己,恨她丈夫,还有,她恨神——为什么让她承受这些,她原是一心想要服事神的——虽然无疑地她也犯了错,但她却是诚实的。
当然,如果对她说,无论她丈夫是怎样的人,对她作怎样的事,她仍然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这在神学教导上是正确的。她也知道这一点,她恨自己正是因为发现自己无法应付。这种责难并不能回答她的问题,只不过更加重她的罪恶感而已。
约伯记已经有很多种诠释。本篇短短一章并不适于作全面检视。不过所有的讨论都会同意本卷书对于信仰准则,罪恶与苦难议题的特殊贡献,本卷书中讨论了我们多数人认为没道理的罪恶和无缘由的苦难。这种罪恶与苦难不是轻易用些肤浅的「解答」就可以处理的。我们或许记住了在圣经别处学习到的功课,可是一用在此处,就成了无解。约伯在肉体所受的痛苦已经够糟了,但是在他心里的苦更是五味杂陈,因为苦难来得毫无道理,甚至威胁破坏著他对神和对世界的看法。这不仅令人痛苦,而且使人困惑、无所适从。
约伯的受苦及反应(伯—-三)
通常人们把本卷书前二章视为序言,描述有位住在乌斯地(可能是古时的以东),名叫约伯的人(一I)。他有三次被誉为「完全正直、敬畏神、远离恶事」(一1、8,二3)他有七子三女,加上庞大的财富。当时的财富以牲畜多寡来计算,他拥有七千只羊、三千只骆驼、五百对牛、五百只母驴,「这人在东方人中就为至大。」(一3)
不仅如此,他对神的敬畏是毫无疑问的,甚至还代表他的子女献播祭给神:[因为他说,恐怕我儿子犯了罪,心中弃掉神。」(一5)我们可以看到,这可不是约伯一时兴起或附庸风雅的虔诚模样,而是「约伯常常这样行」(一5)。
在幕后,约伯所不知道的是撒但进前与神的打赌。神以约伯作为人爱神及爱真理的最高表率:「地上再没有人像他完全正直,敬畏神,远离恶事。」(一8)撒但不信。它向神挑战,认为神太保护约伯,使他荣华不尽,而他的敬虔不过是为了自己的好处奢想。安全无虞的敬虔是证明不了什么的:「你且伸手,毁他一切所有的,他必当面弃掉你。」(一11)
神接受这挑战,惟一的限制是:撒但不可伸手加害他。撒但满意地离开,开始在幕后操纵。先是示巴人把牛驴掳去,杀了看守的仆人;再是一把火烧了羊群和牧羊人;然后是迦勒底人成群来袭,掳去骆驼,杀了看守的仆人;最后是狂风刮来,使房屋倒塌,在屋里欢庆的孩子全都死了。
「约伯便起来,撕裂外袍,刺了头,伏在地上下拜,说,我赤身出于母胎,也必赤身归回。赏赐的是耶和华,收取的也是耶和华,耶和华的名是应当称颂的。在这一切的事上,约伯并不犯罪,也不以神为愚妄。」(一20一22)撒但还是不服。当耶和华指出约伯依然持守纯正时,撒但回答说:「人以皮代皮,情愿舍去一切所有的保全性命。你且伸手,伤他的骨头和他的肉,他必当面弃掉你。」(二4-5)神又接受它的挑战,但仍设下限制:必须存留约伯的性命。
约伯完全不知在天庭发生了什么事,只发现自己从头顶到脚掌都长了疼痛难耐的毒疮。由于日渐恶化,他只能坐在灰烬坑中,用破瓦片刮他的疙瘩。然而雪上加霜的是,虽然他的妻子所遭受的痛苦并不亚于他,但她却已认输投降:「你仍然持守你的纯正么,你弃掉神,死了罢。」(二9)但是约伯斥责她,而且讲道理给她听:「嗳,难道我们从神手里得福,不也受祸么?」作者于是结论:「在这一切的事上,约伯并不以口犯罪。」(二10)
序言的最后介绍了约伯的三个朋友:以利法、比勒达、琐法。他们听到了约伯的苦难,就一同前来「为他悲伤、安慰他」(二11),他们以当时的习俗来表达心里的哀痛,放声大哭、撕裂外炮、把尘土扬起落在他们头上。接著,他们做了一件他们所能做的最智慧的事,远较于他们不久后所说的话要智慧得多:他们陪著约伯,连续七天七夜静默不语,因为他们都感受到约伯极其痛苦。
这就是序言中所有的内容。不过有人认为,在这两章中对约伯的描述,和本卷书中其他部分对他的描述不太一致,因此有人怀疑本卷书可能前后有不同的作考。可能有人为这一个相当简单的寓意故事增加了许多雄词伟论,也或许是有人为这些滔滔的雄辩记录,增添了一则寓意故事。不过这些理论解决不了什么问题。假设果真有人在一论说前后加上序言和结语,而这个人并没有觉得这种编排法有什么太大的困难,那么我们何以要认为原作者会觉得这么作困难重重呢?底本学说的理论,即使正确也无损于其所呈现的神学主题。而约伯记的存废,端赖于目前的版本,因为那是神允许它流传到我们手上惟一的形式。
另外,最近伯蕾娜( Atnalya Brenner)(注1)对本卷书序言提出一项更迂回的解说。她认为序言和结语(四十二7一17)都是以自觉式的反讽笔法写成。虽然篇中表面上假定好人应该健康富有,为人公义者在人世间就能「获得报偿」,最后结束章节中,更证明约伯比他在受苦难之前更好。然而作者行文如此铺陈,更令人认为他是在极尽反讽挖苦之能事。例如:格式化的数字——七子三女、七千只羊等,加上重复强调约伯的良善(一l、 8,二3),甚至为子女的献祭,这一切都证明约伯简直是好得令人难以置信。伯蕾娜认为,把序言和结语视为反讽手法的运用反较容易得多。作者默默地嘲讽顺服与祝福、悖逆与惩罚的标准答案。因此序言和结语与本书的主体并不相冲突,而作者提出不公平苦难的种种问题——约伯和朋友的言论、神的反应,甚至充满反讽的序言和结语——皆留于奥秘。
我得承认,这个诠释虽有创意,我却无法信服。首先,它抽离了书中的精华,剥取了书中的力量。要不是因为约伯真是个非常好的人,以及在各方面都特别得到祝福,否则他遭受不公平苦难的这个问题,便不会显得那么尖锐。至于为什么故事不在约伯忏悔后结束,却还往下发展,为什么到最后又有祝福倾倒在约伯身上,在章末我会讨论到。
伯蕾娜认为,书中各种「格式化的表达」就是反讽语的证据。然而格式化的表达除了表示反讽之外,也可以有其他的功能。这整本书可说都是一种格式化的风格,不管是以散文体写的序言或结语,或是以诗体写的讲词。全书以戏剧的形式呈现,格式化是技巧运用的一部分,可以增强张力,用最强烈的形式表现出来。
其实,容后会发现,序言和结语作字面意义解,最能加深书中的主旨。在我们归纳这些主题以前,先来看本书第三章。
第三章记录了约伯第一次的「诗词」(这个名词听起来太过正式雄伟,因为事实上那不过是一段哀叹;但是一直到四十一章结束,我都会用此名词指称一长段交替发言的言词),它有点像是过渡段落,也和本卷书中其他部分讲词一样,是以诗体写成。在这里,约伯并不是对他的朋友发出不平之语,也不是要求神的解释。第三章只是约伯的哀叹:像耶利米一样(耶二十14一18),他希望自己从未来到这世界,「愿我生的那日,和说怀了男胎的那夜,都灭没。愿那日变为黑暗,愿神不从上面寻找他,愿亮光不照于其上。」(三3-4)约伯的哀叹接著转为无法回答的许多「为何」,但仍是哀叹多于愤怒:「受患难的人,为何有光赐给他呢?心中愁苦的人,为何有生命赐给他呢?他们切望死,却不得死……。」(三20-21)「人的道路既然遮隐,神又把他四面围困,为何有光赐给他呢?」(三23 )然后接著是一些令人吃惊的自白:「因我所恐惧的临到我身,我所惧怕的迎我而来。我不得安逸,不得平静,也不得安息,却有患难来到。」(三25一26)现在舞台上即将要上演约伯和三个朋友间的对话。在开始之前,我们先将本卷书影响至为深远的一些重点摘要出来。
(1)约伯记强调,苦难是属于至高神所管辖的广阔范围。约伯虽不知道,但读者明白,约伯的苦难完全起因于神和撒但间的交换条件。撒但本身知道自己的限制:它要得到允许才能使约伯受苦。它挑战神,说神在约伯身边「圈上篱笆」保护他。也惟有在神的允许之下,撒但才能殃及约伯的家人和生计,也必须另外得到特别允许,才能打击约伯的身体。
约伯知道,若没有神的批准,没有任何事会发生在他身上。他感觉到被降在「四面围困」(三23)中,但是他看得出是由神而来。他一直享受于篱笆的保护中,现在保护被撤去,他感到受围困。即使如此,他并不妄断是出于仇敌未经神允许之举。纪伯反问道:「难道我们从神手里得福,不也受祸么?」(二10)
简言之,约伯严拒任何二元论的说法,也不祈求朦混的安慰:这必不是出于神,而是出于撒但所为。当然,它是由撒但所为,但是在神的宇宙中,即使是撒但的工作,也不能跨越全能神所设定的界限。这是产生问题的地方,但也是应许盼望所在之处。
(2)强调约伯的好,更凸显的确有无辜受难的事实。这不仅表示不是所有苦难都和某种特别的罪有直接关系,也表示在这世界上有某些苦难并不直接和任何罪恶有关。无疑的,我们也可从其他经文出处找到关于堕落、罪恶的普遍性等,与苦难间的非直接关系。在申命记、箴言、罗马书中都可看到苦难与责罚之间的关系,并不是那么一成不变、截然分明的绝对牺准,但是它们都无法掩盖约伯记中所大力强调的苦难问题,因此并不抹杀本卷书中所思索的这种苦难。。
我们也知道这一点。当一个父亲强奸了他自己的六岁女儿,还能想出什么这个女儿「该负责」的地方?当然,她的苦难出于罪恶的结果——别人犯的罪,这正是她之为无辜受害者的地方。而无疑的若从绝对标准来看,她并不是无辜的。任何所有六岁女孩都不可能是无辜的——她们遗传自父母的所有罪性。但是这个女孩犯了什么罪,可以称这乱伦强暴为恰当的责罚呢?从自然的层面来看,约伯所遭受的损失,是综合了人类的歹意(示巴人和迦勒底人)及自然的灾害(野火和狂风)。但是在它们背后的是撒但,而在撒但背后的是神。在有神论的宇宙中,如果神就是圣经中所描述的神,那么就不会有其他可能。当然,我们会希望有些背信毁约的公众和叛逆作乱的罪人,真该承受约伯所受的苦难。但是它们却发生在这个神认为「完全正直、敬畏神、远离恶事」的约伯身上。虽然圣经上坚称所有罪人(最终)都会受苦难,但是并没有坚持说,每一件苦难的例子都是罪恶的惩罚。无疑的,如果这不是个堕落的世界,就不会有苦难;但是正因为这是个堕落世界,就不能说没有无辜的苦难。
约伯记不容我们回避这一点:的确有无辜受难这回事。
(3) 我们在此问题上的寻索程度,与我们自己的受苦程度有关。约伯虽说:「我所恐惧的临到我身,我所惧怕的迎我而来。」(三25)倒也不表示他没有真正相信神,所以活该受苦:这样说便在第三章便颠覆了整卷书的目的。这些话的目的只是显示约伯已经思想过这些事。约伯对神并不陌生,从他的观察和自己对神的认识思考之后,他不认为自己能免于可能有的灾难损失。他所恐惧的就是这种损失。约伯已在此范畴里有了心理预备,也可能是因为这种心理预备,使他在一开始的反应是那么的崇高。
然而即便你已彻底清楚思考过苦难神学,也预先解决你将如何反应的问题,但不管事前的演练多么值得赞美,这一切都无法完全让你预备好接受苦难本身的打击。就好像跳进冰冷的湖水一样:你可以整天都预先振作精神预备经历它,但是当你真正跳进去,所受的冲击,还是会让你一下子呼吸不过来。
(4) 如果我们身处苦难之中而坦白发泄我们的绝望,表白我们失落盼望之感、徒劳无益之感、对生命本身的哀叹等,神并不会因此责怪我们。请者读第三章时不免都会想起神在后来责备那些糟糕的安慰者,而坚持约伯本身说的没错(四十二7)。
当然,我们也有可能在不幸与哀痛中说了不对的话、亵渎的话等等。约伯的妻子对约伯说的话就无法让人称许:「你弃掉神,死了罢!」(二9)在某些有待探讨的范围内,坦率表露自己的哀伤、绝望与疑问,远胜于压抑它们,甚或在公众面前伪装虔诚。神知道我们任何时候的想法。约伯记所预备的「解决之道」开敞了约伯的问题与神的回应。没有问题,就不会有回应。
(5)现在奥秘的主题来了。不管约伯遭达苦难之初或尾声,神都没有对约伯提起撒但的挑战和他自己的反应。的确,如果神如此行的话,苦难的整个目的都会被破坏。神的意图(读者知道)是要显示,人可以在无立即的报酬下爱神、敬畏神,以及追求公义。因此这种对神的追求是独立于物质的安舒之外的,可以无视于物质的享受。依撒但的理论,所有宗教上的兴趣,最后都根植于一己之私,或是更糟的,只为牟利,这些跃已证明是错误的。不过约伯本身并末被允许看到他受苦的这个层面。在他而言,他只知道自己面对著深不可测的奥秘。
(6)这正是要把约伯开始的哀叹和之后的问题置于正确架构之内的原因。约占绝不放弃对神的信心,也绝不听从妻子的劝告而咒诅神,完全是因为约伯知道神就在那里,慈爱又公义,所以他很难明白这样不公平的事。因此他和神争执,对神愤怒,挑战神现身眼前,给他答案;但他所有的挣扎都属于一个信徒的挣扎。这是约伯何以受神亲自称赞的原因,因为他说得对:至少他是在正确的架构中发言。而他那些可怜的朋友并非如此。在下一部分我们就要回到这点上,看看现今的我们可以学习到什么。
约伯的愤慨与朋友的安慰(伯四--三十一)
约伯的哀叹激起了他三个朋友不得不打破沉默。好戏开场——以利法、比勒达、琐法,每个人轮番上阵,要纠正约伯的神学观,引领他悔改。每人在讲完后,约伯回答,如此一再重复。但是到了第三回合时,比勒达才急急讲了短短一段话(二十五l-6);琐法根本没机会搭上这一轮。这时约伯真是很生气了,于是作了非常长的讲词(二十六一三十一),使他的对话者噤若寒蝉,但却未能使他们信服。
约伯和他的朋友对于环绕在约伯身边的苦难问题,深深代表了彼此根深蒂固以及不同的立场。我们可作简单的摘要如下:(1)约伯的朋友以谴责的心态,提出肤浅的回答。他们神学立场的核心可以用以利法的问题为代表:「请你追想,无辜的人,有谁灭亡?正直的人,在何处剪除,按我所见,耕罪孽,种毒害的人,都照样收割。」(四7-8)(2)约怕自办,并回以难题。他并没犯什么值得受此苦难的罪恶。读者都知道这是真实的:约伯受苦,只因神要向撒但显示他仆人的灵性正直,并非因为约伯该受惩罚。
但为能感受他们辩论之激烈,我们可以看看他们的几句诗词。以利法首先很技巧地强烈抨击约伯的哀叹。毕竟,约伯曾对许多其他受苦难的人提供过忠告与帮助。[但现在祸患临到你,你就昏迷;挨近你,你便惊惶。」(四5)此项控诉不仅是指约伯前后不一致,而且如下节经文所示,暗讽约伯犯了绝顶的虚伪之罪。「你的倚靠,不是在你敬畏神么?你的盼望,不是在你行事纯正么?」(四 6)这问题本身原可当作是鼓励,是温和的恭维。但是接下来的经文(前已引述):「无辜的人,有谁灭亡?」显出这都是陷阱,使问题本身变成尖刻的讽刺。
以利法觉得光以理服人还不够。他宣称自己是从夜间得异象的。向他显现的灵问他说:「必死的人岂能比神公义么?人岂能比造他的主洁净么?」(四17)当然,这个问题的本身指出重要的事:当我们在困难的问题上寻求神,必须谨守谦卑。但是以利法的表达却更强烈。愚妄人和恶人都要被神毁灭,他至高至圣,要灭尽那些徒劳中盲目钻动的人。「至于我,」如果是我,受到像你约伯这样的苦难,「我必仰望神,把我的事情托付他。」(五8)我会知道他是能重建他子民的那一位;我会闭嘴,坦承我的罪,求他救助释放。「神所惩治的人是有福的,所以你不可轻看全能的管教。因为他打破,又缠里。他击伤,用手医治。你六次遭难,他必救你,就是七次,灾祸也无法害你。」(五17一19)换句话说,约伯,如果你坦承你的罪,祈求神的至善,你会发现自己又可恢复你从前的安乐了。「我们已经考察,本是如此。」以利法当而皇之地宣告:「你须要听,要知道是与自己有益。」(五27)
然而约伯并没有那么容易被打发掉。一开始,他讨厌朋友的缺乏同情心,以及他们那闪烁不定、故示谦虚的态度。「那将要灰心,离弃全能者,不敬畏神的人,他的朋友,当以慈爱待他。我的弟兄诡诈,好像溪水,又像溪水流乾的河道。」(六14-15)约伯能看透他朋友心中未现的恐惧:如果宇宙不如他们想的那般井然有序,那么他们自己便没有了安全感:「现在你们正是这样,看见惊吓的事便惧怕。」(六21)
约伯的请求既激动又堪怜:[现在请你们看看我,我决不当面说谎(亦即隐藏罪恶),请你们转意,不要不公,请再转意,我的事有理。」(六28一29)
约伯再次回顾他的苦难。他只希望在自己受试探违弃神话语以前就死去(六10 )。最后他转向神祈求怜悯:「求你想念,我的生命不过是一口气,我的眼睛必不再见福乐。」(七7)但他也不愿说他所受的苦难是公平的:「我不禁止我口,我灵愁苦,要发出言语!我心苦恼,要吐露哀情。」(七11)他祈求神撒手让他死去;他的日子没有意义。实际上他是在问:「为什么和我过不去?为什么用这样的方法和任何一个人过不去?」(参七17-19)
约伯倒也并非自称完美无罪,他只是辩称他任何想得到的罪,都应该不足以成为全能者的箭靶子。「鉴察人的主啊,我若有罪,于你何妨?为何以我当你的箭靶子?使我厌弃自己的性命?」(七20)
这一切对比勒达来说太过分了。他无法像以利法那样动听地诡辩,也不会用夜晚异象来巩固自己意见的权威性。他只是大力覆述传统的答案。「这些话你要说到几时?」他问约伯,「口中的言语如狂风要到几时呢?神岂能偏离公平?」(八2一3)
这是问题的重心所在。约伯很确定自己不该受这么多苦难,险些要指责神不公平。但是,神必然是公平的,而且他的公义遍满全地。如果你受苦,当然是你该受;比勒达另一方面向约伯保证,「你若清洁正直,他必定为你起来,使你公义的居所兴旺。」(八6)任何再愚蠢的人都可以看出他的含义:神没有使约伯公义的居所兴旺,证明约伯并非清洁公义。而另外一个可能的选择。就是神不公平;而这是完全无法想像的。
比勒达的基本假定——神是公平的——这一点约伯并无异议。「我真知道是这样,」(九2)他也从未否认过:「但人在神面前怎能成为义呢?」在此句内容中,这个问题并不是问一个凡人怎可能在神面前纯洁公义;乃是在问,一个凡人怎样能在神面前辨明为义。约伯说,就把神的公平看作是已知情况下吧!但是我的问题是,这次我自己也是公正的,而我却正在不公平地受著苦。但是我如何向神证明?我如何在他面前辩明为义?「若愿意与他争辩,千中之一也不能回答。他心里有智慧,且大有能力。谁向神刚硬而得亨通呢?」(九3一4) 约伯的问题不在于神离他太远,而是约伯辩不过——虽然他很确定自己是无辜受苦(读者知道他是对的)。约伯找了一些证明神伟大的证据后,下结语:「既是这样,我怎救回答他,怎敢选择言语与他辩论呢?我虽有义,也不回答他。只要向那审判我的恳求。」(九14一15)的确,所有神的力量都可能被移作他解,约伯辩称:「我若呼吁,他应允我,我仍不信他真听我的声音。他用暴风折断我,无故的加增我的损伤。我就是喘一口气,他都不容,倒使我满心苦恼。若论力量,他真有能力,若论审判,他说谁能将我传来呢?」(九16一19)从约伯的困境,固然可看出神的至高无上,但似也暗示了神的无情。神太崇高了,以至于约伯在试炼中的言论也受到拘束:「我虽有义,自己的口要定我为有罪。我虽完全,我口必显我为弯曲。」(九20)
约伯并非否定神的至高无上,完全不是这样。「世界交在恶人手中,」约伯论道,是神他自己「蒙蔽世界审判官的脸。若不是他,是谁呢?」(九24)约怕不以肤浅的神义论解说神是任自然律而行,也不说神是因不够强大有力,预知能力也不足,所以才无法带出好事。约伯认为,神就是那么至高无上,以致他能带出好事与坏事。而问题也在于此:如果我也相信神公平,我该怎么回答?「善恶无分,都是一样。所以我说,完全人和恶人,他都灭绝。」(九22)
因此约伯把一些尖酸的话回覆他的朋友。无论约伯多洁净,他的朋友总认为他不够洁净,这是他朋友们所持的立场。「我若用雪水洗身,用硷洁净我的手。你还要扔我在坑里,我的衣服都憎恶我。」(九30一31)
约伯再次由对朋友说话转而以他痛苦的心灵对神说话(十1)。「你手所造的,你又欺压,又藐视,却光照恶人的计谋。这事你以为美么?」(十3)约伯问。「你的日子,岂像人的日子。你的年岁,岂像人的年岁,就追问我的罪孽,寻察我的罪过么?其实,你知道我没有罪恶,并没有能救我脱离你手的。」(十5一7)约伯坚称事情的真相是:神赐他生命与慈爱,也照管保全他的心灵(十12),只是却立意要他经历此一悲剧士如果神早知他有此下场,为什么一开始让他生到世界来?「你为何使我出母胎呢?不如我当时气绝,无人得见我。」(十18)
琐法这时开讲。他以堂皇超越的词汇描述神。在他眼中,约伯的话语骇人听闻。怎么可以有人竟敢对神说,「我的道理纯全,我在你眼前洁净。」(十一4)约伯一直求神讲话,给他解释。「惟愿神说话,」琐法也同意,但是「愿他开口攻击你。」(十一5)神又圣洁又超越,约伯如此污秽罪恶。其所受的苦难其实远抵不上他的罪恶呢!神一定还忘了他的其他某些罪恶。难道约伯不承认这位难以测度的伟大神是不能欺哄玩弄的?「他本知道虚妄的人,人的罪孽,他虽不留意,还是无所不见。」(十一11)
约伯带著轻蔑回答说:「你们真是子民哪,你们死亡,智慧也就减没了。」(十二2)他看透他的朋友:「安逸的人心里藐视灾祸,这灾祸常常等待滑脚的人。」(十二5)「惟愿你们全然不作声,这就算为你们的智慧。」(十三5)如果他们还要继续喋喋不休说这些废话,还不如回到目前为止他们惟一所表现的智慧,就是首七天的智慧:他们应该闭上嘴。
约伯反复述说著几个重点。没有一点可以逃开神的;有许多证据都证明有些苦难与责罚无关,「人为妇人所生,日子短少,多有患难。」(十四1)约伯知道自己是无辜的,他相信经过公平的裁判,将会证明其清白(十三18 )。
第二轮讲词开始,接著又第三轮,这里不够篇幅—一观察,也无法详述约伯如何回应那些「叫人愁烦的安慰者」(十六2,新译本),不过可以将之总结为以下几点:
(1)约伯朋友的神学观太严谨,没有任何变通。比如苦难,就是完全被他们当作责难的惩罚,并没有无辜者受苦的馀地。在他们的想法里,这种说词糟蹋了全能者的公义正直。
(2) 虽然这些朋友急于为神辩护,论及神的美善,但是对约伯所说的话中,都带有故意纡尊降卑之意,使约伯开始对他们失去了耐性。在他们的话语中,看不出对约伯的同情、怜恤、诚挚的悲伤。他们为神的辩解则成了完全难以忍受的严苛。
(3) 切不可将约伯的辩解混淆为罗素( Bertrand Russell)的无神论、休谟(David Hume)的挑战、屈皮特(DonCupitt)的神学双向说,或是诗人的违抗:「我是自己命运的主宰,我是自己灵魂的掌舵者!」约伯的讲词乃是一个认识神的人痛苦的心声,想更清楚认识神。虽然他从不怀疑神的存在,在内心深处信服神的公平,只是从他的经验来看,无法参透这些他所深信的信仰道理为何。
这便是为何约伯在困惑、自我辩明的当中,会冒出一些信心坚定的精采之语。他非常确定自己的案情,以致希望能找到人作他和神中间的仲裁(九33-35)。当然,这是神的宇宙,他无法找到这样的人,但是基督徒在读这些话时不免想到耶稣的中保角色。约伯并不是要叛逆变节:「他必杀我,我虽无指望,然而我在他面前还要辩明我所行的。这要成为我的拯救,因为不虔诚的人不得到他面前。」(十三15一16)他确定他最终必能得到辩明,所以他说:「然而他(神)知道我所行的路,他试炼我之后,我必如精金。」(二十三10 )无论十九章25-27节这段困难的经文是如何被诠释(注2),但至少它们都肯定,约伯绝对相信最终神会为他辩明。
(4)约伯最后一段长的讲词(二十六1一三十一40)重复著许多已发展出来的主题,但是更强化悲苦的张力。现在约伯不仅只是暗示就足够,他乾脆公开地说神不公平,而且几乎是蛮横地辩护自己的正直:「神夺去我的理,全能者使我心中愁苦。我指著永生的神起誓,(我的生命尚在我里面,神所赐呼吸之气仍在我的鼻孔内)我的嘴绝不说非义之言,我的舌也不说诡诈之语。我断不以你们为是,我至死必不以自己为不正。
我持定我的义,必不放松,在世的日子我心必不责备我。」(二十七2一6)二十九至三十一章动人地叙述他在受苦之前,生活中的各种敬虔之举,真是值得我们再三细读。约伯诚实、大方、受管教;他救助贫穷,帮助瞎眼的,安慰哀恸的;他立定眼睛不「恋恋瞻望处女」(三十一1);他招待无数陌生人;他绝不幸灾乐祸;他也不因财富而欢喜自豪、指望倚靠。他坦率地表示敬畏神(三十一23),同时完全确信自己正直,也完全排除他是因罪受罚的可能性。在他认为,坦承他未犯的罪,不过是满足了他的朋友,也或许能够减缓争议,但这么做本身是有罪的。他的正直无法允许他如此行。
(5)因此约伯不是只寻求纯知识性的答案,或纯神学性的辩论。他希望神自己对他作个别的辩明。他希望神显现、亲自赐告他所为。这出戏不是一个未知论的杰作,而是有关一个认识神、爱神、敬畏神的人,对自己正直的自信,使他渴望与神有亲身接触,求神不仅是提供「答案」,更是亲自辩明他苦难的来由。
(6) 我们来看这重要的一点。「于是这三个人,因约伯自以为义,就不再回答他。」(三十二1)他们陷入一个僵局:朋友们坚持约伯犯罪以解释其苦难,而约伯则坚持自己无辜。但是,神在亲自向约伯揭示之后,对以利法说:「我的怒气向你,和你两个朋友发作。因为你们议论我,不如我的仆人约伯说的是。」(四十二7)的确,约伯也必须为朋友们献祭、祷告。
真精采。这三个令人愁烦的安慰者为神辩护,神却指责他们说得不对。约怕这么死命地为自己辩护,甚至偶尔还越界批评神不公平,神却强调他的仆人约伯说得对。当然,这并不表示约伯所说的话完全都没有错。如我们所见,神责备约伯「用无知的言语,使我的旨意暗味不明」(三十八2)。在本章最后,我会较详细地探究约伯在什么地方对了,而他三个朋友在什么地方错了。但是无论如何,解读神对约伯言论的辩明之后,的确是可以找到有无辜受苦的可能;而报应式公平的这种简单理论——按照犯罪比例作惩罚——并不适于解释某些困难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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