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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章 宗教自由
昔日门徒受命不准奉耶稣的名传道时,他们坚立不惧,泰然回答说,“听从你们,不听从上帝,这在上帝面前合理不合理,你们自己酌量吧。”(徒4:19)他们所坚持的这一原理,也与宗教改革时代福音信徒所奋斗维持的原理相同。
当一五二九年,德意志诸候在史拜尔斯议会(DietofSpires)聚集时,德国的皇帝颁布了限制宗教自由,并禁止宣传一切改正教教义的谕旨。当时世界的希望似乎濒于破灭。诸候愿意接受这谕旨吗?福音的光将因此熄灭而使千万人民仍处于黑暗中么?世界上的重大问题正到了决定的关头。那些已接受改正教信仰的诸候便聚集相议,结果一致决议说:“我们拒绝这谕旨吧。因为关于良心的事,绝不能服从多数。”(见道俾内著宗教改革史卷十三,第五章。)
今日我们也要坚决维持这同一的原则。真理与宗教自由的旗帜,由使徒时代教会的发起人及历代为上帝作见证的人高擎着,直至今日最后斗争之秋,传交到我们的手中。这种伟大恩赐的责任,落在凡蒙上帝赐福得以认识《圣经》之人的身上。我们要接受这道,作为最高的权威。
我们当承认人间的政府是受上帝委派的,并教导人在正当范围内以顺从政府为神圣的责任。但在政府的主权与上帝的主权相冲突时,我们应顺从上帝而不顺从人。我们须承认上帝的道高过一切人间的法制。决不可用“教会如此说”“或政府如此说,”来代替“耶和华如此说。”基督的冠冕应当高举超乎世上诸王的皇冕。
我们无需反抗在上掌权的人。我们或说或写,都应当小心考虑,免得留下话柄,被目为是反对法律破坏秩序之徒。我们所言所行的,切不可封闭自己的门路。应当奉基督的名往前进,拥护那交给我们的真理。若是有人禁止此项工作,我们就可以象昔日使徒一样说:“听从你们,不听从上帝,这在上帝面前合理不合理,你们自己酌量吧!我们所看见所听见的,不能不说。”(徒4:19-20)
路德的笔是一种力量,他的著作,散布各处,激动世界。这同样的工具以及其他的便利增加了百倍,可以由我们使用。我们手中有多种语文的《圣经》和印刷品可用以传述现代真理,并可迅速的运送到世界各处。我们既要向世人传出上帝最后的警告,就该何等恳切的研究《圣经》,并热心发放真光啊!
整理:于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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