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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个人二十几年来之小小研究与仔细观察结果所得,从广义立场来看,认为祭祖之风原是一种普及于全世界的民间通俗信仰。起先盛行于民间,以后被异教吸取利用而成了一种好象十分「名正言顺」的仪礼。
凡未接受基督教新旧约圣经信仰,或未受其思想影响的世界各角落的人民,自古代至现世,大多认为人之所以死亡,是由他的灵魂脱离肉体躯壳而去所致。
例如,当人突然受惊失神时,即请巫师作法呼其灵魂归来,使昏者复生。人死后,肉体先予埋葬,其灵魂被推想成在到处飘荡,居无定所,十分可怜。因此,逢年过节,同其祭祀。这便是一种对灵魂崇拜。
我国民间相信人死后有三魂六魄(佛教不讲),便是出于此种信仰与想象。
未与圣经信仰接触的世界许多人大都认为「死」是一种极为不幸之事,因而联想到死去了的人,其灵魂一定会十分不满意自己的死去,因而嫉妒活人,同他们报复、作祟。
尤其是那些「横死」者,如自杀者、被他杀者(含被处极刑而死者)、车祸死亡者、飞机失事者、突然死亡者……等等。他们的灵现成了恶鬼,极其恐怖,特别在其死亡之处或与其死亡有关连之处,危害活人,或使其生病、遭灾,甚至摄取其生命,以达到死者灵魂之满足。
说也奇怪,即使是自己最亲爱的人如一旦死去,其灵魂即被想象变成「鬼」。而鬼者,大多被想象为极其可怕,所谓「敬鬼神而远之」,亦即出于这种怕鬼、不要冒犯得罪鬼的思想而来。
许多未曾接受圣经信仰的人,大多想象自己的亲人,特别是长辈于死去三、五年以后,其灵魂便失去其生前的「个性」(Personality),而变成为一种家庭的「守护神」(Familygod)了。
他能保护家庭繁昌,五谷丰登,诸凡远行、定婚以及碰到各种疑难问题无法解决时,都可向这位(或这些)祖宗求助。
中国人的家庭都供有神主牌位,另又有祠堂,其中摆满祖宗牌位。祖宗或已死亲人的一个灵魂(SpiritorSOul)被想象为住于牌位之中,可供祈求之用。
请注意,所谓住于牌位之中,不一定指住在这一块眼可见的物质的木头之中,有的人以牌位为一种祖先之灵存在的象征,但有的人却十分迷信地相信祖先的灵就在这块木头之中。
因此,每逢火灾、水灾、逃难时,别的贵重对象可丢弃不要,但神主牌位必须把它抢出或随身携走不可。
祖宗既已成了一家之主,当然大家对其爱护慕念备至,于是,祭祖之风便自然而生。所谓「慎终追远」,以及「……春秋祭祀,之时思之,生时爱敬,生时哀戚……孝子之事终矣」(见《论语》、《孝经》),便是基于这种爱慕祖先的民间信仰而来。
从研究民间信仰的立场来看,便知所谓祭祖(广义),即是灵魂崇拜,恐惧灵魂,以及爱慕思念祖先或亲人的,至少融合这三种心理要素的一种死人崇拜信仰与风俗。
我们或能说,中国民间的祭祖,最早是完全出于民间信仰,儒家的祭祖便是受了民间信仰所致。佛教与道教于最后也插进了一脚,于是,便汇成了一股祭祖的巨流,泛滥全国。
现在来看基督教
根据圣经信仰,人是上帝所造。在旧约时代,称人死去是归到列祖那里(参创廿五17,卅五28~29,四十九32)。在新约时代,基督徒都相信:凡信主者,死后上天堂,与神及众天使、圣徒一起享受永生福乐。凡不信者,死后要受审判,并受永刑之苦(约三18;启廿11~15,廿一3~5)。
圣经的第一诫与第二诫明明规定,除上帝以外,人不应再跪拜或侍奉任何偶像、邪灵。
祖宗以及已死之任何人,他们活在世上时,曾都是「人」,而人即是上帝所造,现在虽已死了,但曾为「人」的身分并未失去,基督徒岂能祭拜与自己同身分的人吗?
根据圣经的信仰,如死者(祖宗等)是基督徒,则已入天堂,那是一个灵界,别有天地。而死者的地位不过是一个圣徒,他在天堂与众圣徒、众天使一同侍奉、赞美上帝(启七13~17),就像一个基督徒在地上时参加教会崇拜一般。
他是归了天的圣徒,我们是在地上尚活着的圣徒,两者身分相同,怎么能去拜他呢?如果自己的亲人未信主而死去,说起来虽可怜,但他们只有被扔入地狱火湖中,昼夜受苦,直到永远。他们既然自身难保,怎么还能祭拜他们呢?
我们相信宇宙间的一切以及我们的生死祸福,都掌握在主耶稣的手中,因此,我们不怕任何妖魔鬼怪作祟。既然如此,除主耶稣外,还有值得我们再去跪拜的神鬼吗?没有,绝对没有。
主耶稣救了我们的灵魂,成了我们的救主,因祂是我的救主,所以才信祂,拜祂。但祖先以及一些死去的人,于生前也许曾与我有某种亲密关系,但毕竟是属伦常的关系,而非宗教信仰的关系,更不是我们的救主,拜他、祭他何用?
查遍全部新旧约圣经,没有一处地方或明示或暗示,人曾经祭过祖宗或某些死人,或劝导信徒应该祭拜死人。因为圣经的中心信仰是神造万物与人,因此,除敬拜创造万物的神以外,其它一切受造之物(包含人类),都被放在神以下的次要地位。
当然,人的地位高过万物,但仍不脱离受造者的地位。既然如此,无论什么人或生时或死后,都不应该,也不值得再使其他的活人去祭拜的。
根据圣经的信仰,我们能大胆地说,基督徒绝对不应祭祖。如有信主耶稣的人居然祭祖,不管他如何巧立名目,自圆其说,是绝对违反圣经,背道而驰的。
也许有基督徒要问,那么我们中国基督徒是把自己的祖先,以及已死的亲人一脚踢开,一概置之不理吗?岂非有违人情?给教外人抓住攻击批评圣经的话柄?
关于这点,我个人以为在不违背圣经信仰的范围与原则下,不妨可酌量设计一些纪念的办法来,这种办法也是因为找不到圣经的根据与参考,所以很可能因人而异。
(在拙著《龚天民文集》第一、第二辑中有「基督徒的敬祖之法」一文,以及另一长文「基督教的丧葬礼仪」一文,也许能供对此问题有兴趣者参考之用,在此恕不再提。)
祭祖的问题,确已成了教外人相信基督教的绊脚石,但我个人倒认为并不那么严重。
今天,教会所要做的,是引领人信主耶稣得救,这是第一要紧的事。如人确信了耶稣,祭祖的事,也自然解决了。
以上文章有删减请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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