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745阅读
走出外遇的阴影
常常有人问我:“你如何帮助夫妻走出外遇的阴影?当事情真的发生在他们身上时,你是怎样跟他们说的?”
我对此的处理方法集中在两点:“温柔”与“执着”。
陷入外遇中的人,尤其需要柔情关怀——特别是被伤害的一方,更是如此。如果你发现对方有出轨的行为,千万不要打打闹闹或是变得歇斯底里。要是想挽救婚姻,你得立马行动起来。
第一步 : 你是否想挽救婚姻
首先你得问自己是否真的想从这场风暴中走出来。不管你有没有意识到,“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很可能你的婚姻出现麻烦,已经有好长一段时间了。
一方或双方的基本需求没能得到满足,给外遇留下了可乘之机。受害方很容易将责任一股脑推向过错方,而且几乎总是一心想以冲动又愚蠢的方式,尽快结束婚姻。我通常都会试着向那些前来咨询的人指出: 责任并非全在出轨方。
外遇之所以发生,是因为爱情银行里的存款几乎为零。尽管听起来让人不舒服,但是受害方必须要问自己:我在对方爱情银行里的存款,是怎样一点点流失的?我到底没有满足他(她)的哪样需求呢?
第二步 : 不要隐忍求全
其次,千万不要将问题拖延。或许你没能满足对方的某些需求,但这并不表示他(她)对于他(她)自己极具破坏性的行为不需要负担任何责任。
就如我在第一章里所说,婚姻是一种排他的关系,夫妻二人在婚姻里成为一体,彼此相属,三人成众,绝对太挤。
在我的客户档案里,居然有许多妻子为了保持表面的婚姻,对丈夫有外遇的事情一味姑息忍让。经常会有信仰“坚定”的人跟我说:“我的教会不允许离婚。”“上帝要我们维持婚姻,《圣经》上清楚地告诉我离婚是一种罪恶。”
对于这种观点,我表示同情,因为他(她)们跟我自己的价值观和信仰相似。同时,人们必须得意识到,一旦婚外恋发生,就已经对婚姻构成了破坏。上帝所赐福的一对伴侣,已经被第三者拆散。
如果你想把他们再放在一起,就必须采取行动。我特别鼓励妻子态度坚定而独立,暂时和丈夫分开,直到能共同解决问题为止。无论他们怎样做,都必须让出轨方清楚地知道事情的严重性,以及自己不会委曲求全的决心。
第三步 : 做好应对的心理准备
外遇多半不会导致离婚——夫妻俩最终会和解。但是从外遇到发生和解,会经历数月或数年的时间。这个过程会给你带来难以承受的痛苦。如果你对即将面临的情况事先有心理准备,不仅能少受伤痛,而且扭转婚姻的机会也比较大。
让自己做好准备的最好方式,就是预先知道会产生什么样的结果。在见证了如此多的外遇事件之后,我发现其中大多数都有共同之处。最常见的一点就是,过错方不愿放弃情人。
我对出轨方有一条硬性规定,要求他们立刻断绝和情人的往来,永远不和对方见面或说话。为何要做出如此严格的规定呢?我告诉客户,外遇会上瘾的。
比方说,一个酗酒成性的人,如果想要戒掉酒瘾,就必须不再喝任何含有酒精的饮料。同理,想要回到情人身边的念头,也要一天天控制下来。跳出婚外恋的最好方式就是避免和情人进行任何接触。
我有很多次都看见陷入外遇的人们,无法彻底断绝和情人的联系,他们总是想尽办法,拖上一阵子,最后又无可避免地回到了情人的怀抱。似乎当这种情形发生时,他们的判断能力非常糟糕,并且几乎是被难以抵御的力量拖着走。
外遇所带来的永久性的伤害,是不容忽视的。出轨方还对旧情人念念不忘,一旦与之重逢,蛰伏在心里的情感就会死灰复燃。
旧情人在爱情银行里的存款额居高不下,因为几乎没有机会提取里面的爱元。只有让人感到不快或是痛苦的经历才会使爱元减少,并且当情人和配偶做比较时,会有意识地避免不愉快的经历的产生。
如配偶不愿意中断和情人的联系,受害方就要做好长期分居的准备。我是为了保护受害方的情绪,才做出如此建议。但是有时外遇本身会使人变得焦躁不安,为寻求安全感,受害方紧紧抓住出轨者不放。
当然,这只会加深心灵的创伤,往往此时,就需要辅导者提供支持,打破僵持的局面。一旦两人分居,辅导者就能宽慰受害方,确认这样的决定准确无误,使之安下心来。
分居有助于保护受害方的情绪,另外一个有利的原因在于,分居使得受害方可以不再像以前那样去满足背叛者的需求。
多数情况下,情人只能满足一两项重要的需求,而配偶却能满足其两三项需求。出轨方开始意识到,情人不能像配偶那样满足他的需求,并且有时也会意识到,“鱼和熊掌不能兼得”。分居也可能使配偶和情人之间闹矛盾,使得爱情银行存款下跌。不过千万别指望这种可能性哦!
最后双方做好和解的决定,并且避免与情人接触的可能性,通常,有配偶学习如何满足情人所能满足的需求,比要求情人去满足配偶已能满足的需求更为容易。离开妻子转向情人的一大阻碍在于孩子和周围的家人。情人永远都不能取代配偶的位置,而配偶却可以代替情人。
现实最终会得胜,这是可以预期的。
最后的一步,明天继续······
选自《他需她要》
100745阅读
100737阅读
100719阅读
100713阅读
100670阅读
97878阅读
93456阅读
81414阅读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