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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案讨论
个案一
李姊妹未信主前已有一位十分要好的男朋友。她信主后,男朋友对她仍是一如既往,但对她的信仰却是毫无兴趣。当男朋友向她提出结婚要求,弟兄姊妹劝她不要答允,且以“信与不信原不相配”为理由叫她与男友分手。这些弟兄姊妹做得对吗?为什么?
个案二
郭姊妹信主多年,一直找不到要好的男朋友,直到有一天,公司里有位男同事向她追求,她为之心动,且打算建立男女朋友关系后才慢慢带他返教会。但当她第一次带他返团契后,就遇到不少审判的眼光。
结果她不再返团契,也不返教会。半年后他们便结婚了。郭姊妹做得对吗?那些团友又是否做得对?为什么?
这是我们在教会里经常面对、又令我们感到非常烦恼的问题。很多传道人和信徒经常要面对的,就是信徒与不信的人结合的问题。相信不少人都曾经帮助一些正准备与非信徒结婚的弟兄或姊妹。
这问题之所以困扰我们,是由于一般人(甚至包括信徒在内)都是同情和支持那些准备与非信徒结婚的弟兄姊妹。
任何人提出反对的声音,他就要有心理准备会吃力不讨好,因他是在扮演丑角。当我们做劝导的工作,若不懂得用正确的表达方式,就只会流露负面的态度。
这样不可以,那样又不可以;这是违背圣经,那又不合神心意;这是不爱主的,那又是不属灵的!……为了这些劝导,大家连朋友也做不成了。那我们应如何中肯地面对信与不信者相爱,甚至结合的问题呢?
1.划分得太清楚会引人反感
若不停强调信与不信不可以结合,那很容易会给人一种感觉,就是排斥和轻看那些不信的人,并且是干涉他们的信仰和人身自由。
有一次我在讲坛上分享这个题目,就被很多人指责,说我干涉他们个人的私生活、恋爱及婚姻自由,并说我不应该如此做事。
其中一张回应纸更写着:“牧师,你是在多管闲事。”其实我那次的讲道是相当正面的,可惜有一位听众竟然在中途愤然离座。当时我正在讲解圣经里所说的“信与不信,不能同负一轭”,而这“不能同负一轭”是包括婚姻而言的。
当我说到这里时,一位台湾籍的听众就立即用普通话说:“放屁!”之后就愤然离座而去。当我看到他这样怒气冲冲的样子,内心十分感慨。可幸的是我总算能完成那次讲道。
2.主耶稣对信与不信者均一视同仁
耶稣基督从来没有岐视那些不信的人。若主耶稣歧视他们,那你和我直到今天都不会得救。就是因主耶稣从来没有岐视不信的人,我们今天才有机会得到他的救恩。
既然连主耶稣基督也不歧视他们,那为何今天我们倒要岐视他们呢?对一般人来说,每当他们听到“信与不信,不能同负一轭”的时候,就会觉得这句话含有岐视成分。
3.不少信与不信的结合后很幸福
他们说有很多信徒与不信者结合后婚姻很幸福,反而有时信徒的结合却不见得一定美满。他们更举了例子,某某执事不是离婚吗?某某长老的婚姻不是乱七八糟吗?反而某弟兄与那位不信的女士在婚后却和谐幸福。
他们就持着这个理由,说我们不应干涉他人婚姻的抉择。无论他人选择信徒或非信徒作配偶,我们都应该尊重,不该干涉他人的决定。
4.只要互相尊重便无妨
他们说只要男女之间互相尊重,彼此又有感情,那即使信与不信也可以结合,还有什么能防碍他们结合呢?照理来说,是应该完全没有障碍了。
所以,与其强要一对没有感情的信徒结合在一起,倒不如让一对有感情的“信仰不同者”结合,不是更好吗?
5.哥林多后书并没有说信与不信不能结婚
让我们先看看这段圣经,哥林多后书第六章14节:“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义和不义有什么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么相通呢?”
根据他们的理解,圣经从来没有说过“你们和不信的不能相配”,而是“原不相配”,这“不相配”的意思并不是指婚姻,只不过是说互不配衬而已。
其实,在原文中,不能同负一轭的“轭”,是指耕田的牛只负在颈项拖着犁头向前走的器具,不能同负一轭的意思就是指两只牛走不同的方向,一只向东走,另一只却向西走,以致不能用同一个“轭”来牵着它们走。
如果两只牛能同心及朝着同一方向,它们就能共负一轭,向前走成直线了,这才是原文的解释。赞成信与不信能结合的人,认为经文只是说二人走不同的方向罢了,却从来没有说过他们不能结婚。
这同负一轭与结婚根本是两回事。
6.圣经也有记载信与不信结合的夫妇
彼得前书三章1节:“你们作妻子的要顺服自己的丈夫;这样,若有不信从道理的丈夫,他们虽然不听道,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过来。”
在这段圣经里,明显指出在当时教会中,有信与不信的人通婚。于是他们就说,既然圣经也有记载这种情形,亦即得到教会容许。既然连早期教会也容许,那我们今日就不要多管闲事,干涉他人结婚的自由。
7.这是传福音的最佳机会
他们认为若教会有智慧,就应该鼓励信徒与非信徒交朋友、约会、结婚,这样就会不断开拓机会带领他人信主。依他们的见解,这是最佳的传福音机会。
8.教会阴盛阳衰,太执着是没生路的。
这是他们所持最主要的理由。有姊妹曾对我说,她原不想选择一个不信的伴侣,并恳求我介绍一位弟兄给她,因教会内阴盛阳衰,她找不到合适的对象,亦没有选择的机会。
有些团契姊妹与弟兄的人数比例是四比一,还有些更是十五比一。有些教会男性与女性的比例是一比五甚至一比六。我相信百分之九十九的教会和团契是女多于男,而且二者差距还很大。
我牧会多年,亦只曾见过伉俪团契是男女比例相等的,然而以聚会出席率而言,仍是阴盛阳衰,因男的时常都以藉口缺席,而姊妹通常较为热心。
因此,要是真的太过执着,肯定没有出路,许多姊妹只能守独身。
以上是人们支持信与不信可以结合的理由,现在探讨一下圣经对这方面的看法。
这福音本是 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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