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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信:基督徒是否可以吃祭偶像之物




关于吃祭偶像之物,今天在教会中仍能听到不同的说法有的人说 “可以吃”,有的人说 “不可以吃那么,基督徒究竟该如何看待祭偶像之物呢?


认为可以吃祭偶像之物的人,他们很喜欢引用的两节圣经就是,“【多1:15】在洁净的人,凡物都洁净。在污秽不信的人,什么都不洁净。连心地和天良,也都污秽了。” 和 “【提前4:4-5】凡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谢着领受,就没有一样可弃的,都因神的道和人的祈求,成为圣洁了。”


而且这两节圣经,不但常用来支持可以吃祭偶像之物,也常常被某些人用来支持可以吃血和勒死的牲畜。其实,这样的理解明显的犯了两个很低级的错误。


第一,解经方法的错误。属于是用圣经来反圣经。我们都知道,圣经中有许多表明看似矛盾的话语,其实不是矛盾,而是平衡,圣经一点都没有矛盾。


当出现我们以为有矛盾的经文时,最简单的做法就是 “同时保留”。而不是拿一处反对另一处,或只要一处,无视另一处。这个道理其实是非常浅显易懂的,人人都该知道,因为生活中也会常常遇到啊。


比如,老师对学生说:“今天大扫除,凡是教室里的家具都搬出去。” 然后又说:“讲台不要搬出去。” 哪个学生会不理解老师的意思?或对老师说:“你说的话矛盾了。”


其实,不是矛盾,而是我们应该把话听完整。听完整了,就很简单,再傻的人都知道老师的意思是说:“除了讲台以外,其它的东西都搬出去。”


可是,今天在理解圣经上,竟然不少人都犯这种死板的教条错误。


第二,应用范围的错误。这两处圣经虽然都论到了食物,但是却都不是具体指祭偶像之物,或血与勒死的牲畜。


只要看一下它们的上下文,就知道都是在讲犹太人旧约那些食物禁忌的条例,或圣经以外的异教食物禁令。这些,我们当然今天不必去遵守了。


若拿这类笼统的经文,去反对圣经中具体的经文,那更是错上加错了。血和勒死的牲畜到底能不能吃,圣经是有具体的、清楚的吩咐的,我们这里不再做过多的展开。


那么,关于祭偶像之物是否可吃的问题,圣经中有没有专门的经文对此作出具体教导呢?是有的。不过,也是有看似矛盾的两方面经文,所以,才会又引发这方面的很大争论。


首先,保罗在《哥林多前书》第八章4节里说:“论到吃祭偶像之物,我们知道偶像在世上算不得什么;也知道神只有一位,再没有别的神。”


保罗似乎在说,偶像算不得什么,有知识的人就应该明白,偶像不过就是一些金属、一堆泥土、一块木头、一张绘画……而已。所以,如果偶像都算不得什么,那祭偶像之物岂不是就更算不得什么了?不吃也无损,吃也无益。


换句话说,这不等于就是在说 “吃祭偶像之物也是可以的了嘛”。紧接着,还在【林前8:10-13】里,保罗又说 “若有人见你这有知识的在偶像的庙里坐席,这人的良心若是软弱,岂不放胆去吃那祭偶像之物吗?



因此,基督为他死的那软弱弟兄,也就因你的知识沉沦了。你们这样得罪弟兄们,伤了他们软弱的良心,就是得罪基督。所以,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远不吃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


这几句话,又好像是说,当然最好还是别吃。别吃的理由,并不是说吃的人就犯罪了,而是免得让软弱的人跌倒。


正因如此,今天才会有人教导说 “吃祭偶像之物没关系,只是吃的时候,要注意避开弟兄姊妹的眼目,一个人关起门来偷偷的吃是可以的” 这样的论调。


但是,仅隔了一章圣经,到了《哥林多前书》第十章,保罗又说:


【林前10:19-22】我是怎么说呢?岂是说祭偶像之物算得什么呢?或说偶像算得什么呢?我乃是说,外邦人所献的祭,是祭鬼,不是祭神。我不愿意你们与鬼相交。你们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我们可惹主的愤恨吗?我们比他还有能力吗?”


保罗在第八章里,刚说过“偶像算什么”,现在马上一转脸就又说 “我岂是说  ‘偶像算什么’”。难道保罗那么快就忘记了刚才自己说过的话?还是保罗发现刚才说错话了,现在耍赖不敢承认刚才的错误?


肯定都不是,而是我们误解了保罗第八章的意思。


其实,保罗在【林前第八章】里也没有说错,偶像就是算不得什么嘛,有眼不能看,有耳不能听,有脚不能行,死物一件。不过,他只是说了祭偶像之物的一个方面,现在结合第十章,才把是否可以吃祭偶像之物的道理说清楚了。


保罗在这里(第十章)是明明的说,不可吃祭偶像之物,因为祭偶像之物是祭鬼。保罗又说,吃祭物的就与祭坛有份,我不愿意你们与鬼相交。你们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


可见,如果明知是祭偶像之物,却仍故意要吃,这就等同于是与鬼相交。谁要敢吃祭偶像之物,除非他不怕神的愤恨,除非他比神还有能力。


那么,保罗在第八章的话,又怎么解释呢?当我们回过头来,结合第十章的吩咐再看第八章时,就很明显了。


在第八章里,保罗并没说 “可以吃祭偶像之物”,凡是认为 “可以吃祭偶像之物” 的,这个结论并不是保罗说的,而是我们根据保罗说 “偶像算不得什么” 这句话,我们自己推导出来的结论。


同样,在第八章里,保罗也没说 “不可以吃祭偶像之物”(后面防止跌倒软弱之人而不吃是另一回事)。其实,保罗在第八章里,他只是首先要告诉哥林多人“偶像算不得什么” 这一条结论,我们无需过多的去发挥解读。


这是因为哥林多城有一座很大的神庙,每天都会撤下来大量祭过偶像的物,拿到街市上去卖。哥林多人也有很多拜偶像的,在举办各种宴席时,也可能会在席上使用祭过偶像的物。


哥林多的信徒因此产生很大的困扰,非常担心因误食了祭偶像之物而对自己与神的关系产生妨碍。


保罗就安慰他们,劝他们可以放心,偶像算不得什么,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算吃了祭偶像之物,也没有什么。


去街上买菜的时候,不必主动询问卖家:“这是不是祭过偶像的物”,凡是街上卖的,你们只管放心买了吃。或是被请去赴宴席的时候,也不必主动去问家主:“你席上的菜,是不是祭过偶像的物”,你只管放心的吃。


但是,如果卖家或宴席的主人,主动告诉你:“我这是祭过偶像的物”,那我们为了他们良心的缘故就不吃了。


所以,我们综合上述两方面的经文,对于 “是否可以吃祭偶像之物” 的结论就是:如果我们不知道那件食物是祭过偶像的物,吃了也没有罪,因为我们的神比万有都大。


如果我们已经知道了那是祭偶像的物,我们就不应该再吃,因为那是祭鬼,我们不能一边与鬼相交,一边又与主相交。故意去吃祭偶像之物,必定会惹动主的愤恨。


任何人绝不可以教导别人去吃祭偶像之物,圣经早就指出教会中会有耶洗别的教训,就是用花言巧语引诱人去吃祭偶像之物。


【启2:20】然而,有一件事我要责备你,就是你容让那自称是先知的妇人耶洗别教导我的仆人,引诱他们行奸淫,吃祭偶像之物。


神要杀死她的党类,使他们得到应得的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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