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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101:3】邪僻的事,我都不摆在我眼前。悖逆人所做的事,我甚恨恶,不容沾在我身上。
“邪僻的事”和“悖逆人所做的事”,都是指罪恶的事。“都不摆在我眼前”,指对待那些犯罪的事,我看也不去看。这节经文的意思是说,要想作完全人,就要管好自己的眼睛,不要去看罪恶的事。
犯罪常常都是从眼睛开始的,不去看,就可以避免很多试探。有人觉得,我只要不犯罪,看看又怎么啦?
是的,看一看不代表他就立刻犯罪跌倒了,但是,却离犯罪会又近了一步,有时候接下来的犯罪是身不由己发生的。
若能避免试探的话,岂不是更好吗?就像有人说,我在河边走走怎么了,我又没有掉进河里去。但是,若能远离河边,在大路上走,岂不是更安全吗?
眼睛是罪恶最容易攻破我们的一个薄弱之处,我们不要对自己太自信。圣经提醒我们,凡以为自己站得稳的人,应该小心,防止跌倒。
圣经中,因着眼睛做为突破口而犯罪的是挺多的。夏娃当初是怎么犯罪的?蛇引诱夏娃的时候,选择的地点也很重要。
伊甸园大着呢,其中的果树也多着呢,魔鬼不是在夏娃经过石榴树、杏树、桃树、苹果树……的时候,对她说话。而是在分别善恶树旁边引诱她,使夏娃一抬头就可以看到分别善恶树的果子是多么的可爱。
【创3:6】于是女人见那棵树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悦人的眼目,且是可喜爱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来吃了。夏娃觉得神不让我们吃,也不让我们摸,但是,又没有不让我们看,看看有什么关系?
但是,一看心就被吸引了,看到果子悦人的眼目。眼睛看见悦人眼目之后,心里就不知不觉又进一步被吸引了,且是可喜爱的。心一被吸引,就不知不觉地又产生了行动,就摘下果子来吃了。
还有,我们知道大卫犯罪也是从眼睛开始的,有一天,大卫睡午觉,一直睡到了太阳平西,大卫从床上起来,在王宫的平顶上散步,无意中看见了一位妇女正在洗澡。
此时,大卫只是无意的看到,这并不算是大卫犯罪,他如果能像写这篇诗的时候这样,不将罪恶摆在他眼前。立刻转眼不看,或者派人去提醒这位妇女快穿上衣服,那就是神的孩子应该作的了。
但是,大卫此时却继续观看,他认为看看关系又不大,只要我不去犯罪就好了。但是,这一看,他发现这位妇女的容貌非常美丽,就进一步地被吸引了。
于是,大卫身不由己地想打听一下,这位美丽的妇人是谁,认为我打听一下,也不是犯罪啊。别人告诉他,这是以连的女儿,是大卫手下的赫人乌利亚的妻子叫拔示巴。
接下来,大卫鬼使神差地差人去,将妇人接来,与她同房,犯下了可怕的重罪。大卫本是一位生命挺好,合神心意的人,像大卫这么好的生命,在以色列中并不多见。从大卫的失败中,我们得到教训,
无论是谁,对罪恶都没有特殊的免疫力,都需要谨慎防备。
大卫因着这次犯下的大罪,给自己后半生,也给家人带来了多么巨大的痛苦啊,如果他第一步管理好自己的眼睛,不要恋恋地瞻望处女,就不会有后面一步步地陷进罪恶的泥潭。
眼睛很容易成为罪恶突破我们的一个入口,魔鬼是非常明白这一点的,从伊甸园开始,它已经用这个方法成功引人犯罪无数次了。
它也曾经用同样的方法试探耶稣,在魔鬼给主耶稣的第三个试探——用万国的荣华来引诱耶稣的时候。
魔鬼不是选在旷野这个地点,也不是选在圣殿的顶上,因为在旷野,耶稣的眼睛只能看见满地的石头蛋;在殿顶上,也不够高,耶稣的眼睛顶多只能看见些拥挤的人群。
这样的试探,攻入的力度不够强。所以,魔鬼先把耶稣带到一座最高的山上,让耶稣的眼睛能够看到万国和万国的荣华,然后再以万国的荣华来试探主。
魔鬼也是希望借助眼睛的作用让耶稣失败,但是,这次它算错了,耶稣对自己的眼睛保守得很好。耶稣看见的不是万国的荣华,而是世界的粪土、日光之下的虚空。
诗人在这里不仅说到“不将罪摆到面前”,还说的“甚恨恶罪”,这也是完全人的态度。
许多糊涂弟兄姊妹为什么信了耶稣之后,仍然会常常犯罪呢?是因为他们看到的是罪中之乐,而没有看到罪恶的后果是多么严重、多么可怕。
大卫犯罪,因罪带来的快乐时间不足三个月,但是,自从发现拔示巴怀孕,大卫就开始坐卧不安、直冒冷汗了,心惊肉跳地想法遮掩自己的罪恶了,直到后半生家中刀剑、祸患、羞辱不断。犯罪带来了三个月的快乐,和几十年的痛苦,其实在永恒里还会有永恒的亏损,孰重孰轻,一目了然。
今天,还有这么多糊涂的基督徒,以为犯罪可以给自己带来利益,他们一定会尝到,犯罪带来的利益,哪怕是亿万的资产,高贵的地位,都远远比不上他们将受的审判和永恒里的亏损。
所以,要做完全人,都应该恨恶罪恶,而不是喜爱罪恶。
【诗101:3】邪僻的事,我都不摆在我眼前;悖逆人所作的事,我甚恨恶,不容沾在我身上。
【创3:6】于是,女人见那棵树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悦人的眼目,且是可喜爱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来吃了;又给她丈夫,她丈夫也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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