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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罪的认识
通常一般人说自己无罪,有几个原因:
第一、他以比自己更坏的人来做比较,于是就觉得自己是好人。他若肯以比自己更好的人来做比较,他就必定发现自己是罪人了。
第二、他以地方法律的标准来衡量自己,以为法律既然没有判自己为有罪,自己就不是罪人了。其实他若肯仔细查考法律,就会发现自己没有按「斑马线」来过马路,没有遵守交通规则来泊车,有一些时候又超速驾驶,在购买东西之时又尽可能瞒税,在家居和做生意中又有一些细微的事情未能严守卫生条例和建筑条例等,这些都是地方法律可以定罪的行为。
第三、他忘记了,当我们论到宗教信仰的问题之时,我们所说有罪与无罪的标准,是按神自己定的标准来说,好比一个人要考进一间大学,当然要以那间大学的教授认为考试合格才可以获得取录。人不能凭自己的标准来辩说,我认为我应该合格的,为什么不取录我?如今我们讨论到「上天堂」的资格,当然也必须符合神的标准才可以。不然,我们就自己开办一个天堂好了!按神的标准来说,所有「不义」(不对之意)都是罪,所有「不洁」(指良心被情欲沾污)都是罪,所有「不良」(知善不行)都是罪,所有「不虔」(指对不住神)都是罪。人若犯了这些罪,必不能见神的面,不能与神恢复相交,结局只有被丢进地狱,如同垃圾一样被神看为无用。然而,神爱我们,祂知道我们每一个人犯罪都或多或少受到外界因素所引诱,并不是全部由于自己的意思,所以祂差派祂的儿子耶稣基督到世间来,为我们所犯的任何罪受刑罚,替我们死。这样,我们若相信祂,接受祂为救主,我们就可以靠祂得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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