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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人人都偏离了正道,一同变成污秽;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罗马书三10~12)
人常把“罪行”局限于积极方面——做了不该做的事。但是圣经的罪却包括消极方面——该做的事没去做。
雅各书四章17节写道:“人若知道行善,却不去行,这就是他的罪了。”
圣经指出,宇宙和人类都是有一位创造主所创造的,既然是受造的,人就是一个“有目的”的存在。人的被造,无论我们喜欢不喜欢,简单地说就是为了爱神、爱人。人既为此而造,却没有专心去爱神、爱人,便好像一盏为发光而造却发不了光的灯,或一件为遮盖而造却无法遮盖身体的衣服,或一个为投射画面而造却不能投射画面的投影机一样,要被修理,否则就被扔掉。人在这一切该做的事上失责,或无为,就等于有罪,当受审判。
综合上述,罪既包括了道德和信仰范围、罪行和罪性、行为和思想、消极和积极,有谁能置身于罪人行列以外呢?看来,人不愿意接受自己是“罪人”这个事实,也正是千百年来人类仍然深陷于罪中不能自拔的原因。十七世纪的法国箴言作家——拉什富科(Francois de la Rochefoucauld , 1613-1680)说:“没有人能比那些不肯承认本身错的人更常犯错。”
承认自己是罪人的人有福了!因为那是他迈向新生命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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