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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我说:“我有祸了,我灭亡了!因为我是个嘴唇不洁的人,又住在嘴唇不洁的人民中间,又因为我亲眼看见了大君王万军之耶和华。”(以赛亚书六5)
如果有一天,在教会正进行主日崇拜的时候,神忽然向敬拜者显现,他们会有什么反应?兴奋?荣幸?喜乐?……出乎意料的,当以赛亚看见神的荣耀的时候,他并不是兴奋地迎见神,甚至没有表现出一丝的高兴,反而感到大难临头!
在一期的读者文摘里刊登了一个真实发生过的“笑话”,话说有一位太太想要在丈夫生日当天给他一个惊喜,她那天如往常一样,一大清早就出门,把丈夫留在家里。丈夫在洗澡的时候接到太太打来的电话,说刚才出门的时候好像忘了把地下室的熨斗电源关上,请他下去检查一下,免得造成大祸。正在洗澡的丈夫想到家里没有其他人,于是就光着身子下楼去检查。当他打开地下室的门,摸黑走下去的时候,突然地下室的灯亮了,太太带着她的一群同事和朋友高喊:“Surprise! (惊喜)”你能想象那个赤裸裸的丈夫的反应吗?以赛亚见到神的荣耀的时候就是这种感觉,但是肯定比这个强烈得多。虽然他并不是一个犯过大罪的人,相反的,我相信他应该是相当不错的青年,但是在神荣耀的光照下,他发现自己仍然毫无立足之地,必然灭亡。
后来,有一个撒拉弗飞到以赛亚面前,手里拿着从祭坛上取来的烧红的炭,沾在以赛亚的口里,表明的是神的赦免。值得注意的是,以赛亚在这里根本没有做任何有形式的“认罪祷告”,他只是认识到自己的本相,并觉悟这个本像在神荣耀之光照耀之下的后果,结果他就得到赦免了。
圣经其实不止这一个例子。有一个行淫时被捉的妇人被带到耶稣的面前,捉她的人为要试探耶稣而问他该怎么处置这个女人,耶稣一言不发,只在地上写字,后来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他就可以先拿石头打他。”结果不但没有人敢拿石头打,反而一个一个地走了。那个妇人自始至终不发一言,耶稣却赦免了她的罪(约八1~11)。还有一次,耶稣在法利赛人的家吃饭,有一个有罪的女人拿着一瓶香膏,来到耶稣的脚前,用眼泪为耶稣洗脚,又用头发去擦干,并抹上香膏。同样的,那女人自始至终没有说一句话,但耶稣却对他说:“你的罪赦免了。”(路七26~50)这几个例子已足以证明,一个人的认罪悔改并不在乎于某种形式或内容的祷告,而在乎与一个人自身的觉醒和态度。什么是悔改?悔改就是看见自己的真面貌,并深深地感觉到若不是神施恩,我们所承受的唯一结果就是灭亡,这种无助感所产生的倚靠使神白白地接纳他。
悔改是敬拜中不能少的要素。我们所朝见的是荣耀、圣洁的主,而我们却是堕落、丑陋、污秽的罪人。圣经说:“非圣洁没有人能见主。”(来十二14)但除非神愿意赦免,不然没有人能成为圣洁,而神赦免的条件就是悔改。可惜的是,今天很多敬拜不但不是心灵破碎的悔改,反而变成人麻醉自己犯罪的心和掩饰自己丑陋本相的工具。神恨恶罪,但还有比罪更令神恨恶的,那就是掩饰罪的行为。一切的宗教活动不应该成为生命真相的遮羞布,而应当是生命真相的流露。
英国作家艾略特(T. S. Eliot, 1888-1965)说:“人类不能承受太多真相。”(Humankind cannot stand very much reality)的确,因为真相是不留情的,且常是违反我们意愿的,而其中人最不能承受的真相可能就是自己的真面貌。爱尔兰小说家乔治 摩尔(George A. Moore, 1852-1933)说:“有一天,当每个人完全没任何遮蔽地看到自己赤裸的灵魂,就是那个他无法改变、无法摒弃,又无法挽回的灵魂时,是多么恐怖的事呀!”(Terrible is the day when each sees his soul naked, stripped of all veil; that dear soul which he cannot change or discard, and which is so irreparably his.)然而,在敬拜中,我们一刻不去正视自己的真貌,无论我们感到多么“舒服”、“享受”,我们就不能真正地与神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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