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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的死与复活的代表性与包括性 〗
主耶稣在十字架上受死,流出他的血,就以他无罪的生命为我们赎罪,满足了神的公义和圣洁。
只有神的儿子有这样作的特权,此外无人能分担救赎的工作。圣经从来没有告诉我们,我们和基督同流血,因为他是在神面前单独为我们作赎罪的工作,任何人都不能有分。但是主的受死不仅是为着流血,他死同时是为着要我们也死。他是代表着我们死,在他的死里,包括着我和你。
我们常常用替死和同死来说到主死的两方面。同死是一个很好的词,但是同死的说法,会令人误以为同死的事实,是从我们这一面开始的,是我要与主一同死。我同意这个词是对的,但是在应用上不能太早。最好先从主把我包括在他的死里的事实开始。是主包罗万有的死,将我放在与他同死的地位上。并不是我自己去与他同死,使我被包括在他的死里面。是神将我包括在基督里,这才是重要的。这是神已经作成的事。为着这个缘故,新约里面的这几个字──在基督里──我真是感觉它们的宝贵。
主耶稣的死是包罗万有的。主耶稣的复活也同样是包罗万有的。我们已经在哥林多前书第一章里面看见,我们是在基督耶稣里。在同一封书信的末了,我们又看见关于这事更丰富的意义。在哥林多前书十五章四十五节与四十七节中,有两个显着的名字或衔头,用来说到主耶稣。在那里主被称为末后的亚当,也被称为第二个人。圣经没有称他为第二个亚当,却称他为末后的亚当;圣经不说他是末后的人,却说他是第二个人。我们要注意这里的区别,因为里面藏着一个极重要的真理。
作为末后的亚当,基督是人类的总体;作为第二个人,他是一个新族类的元首。所以在这里我们有两个联合,一个是关于他的死,另一个是关于他的复活。第一,他与人类联结,作了末后的亚当,在历史上是开始于伯利恒,而终结于十字架与坟墓。他把所有在亚当里面的,都归结在他自己里面,然后带到审判与死亡。第二,他是第二个人,我们与他联合,这乃是从复活开始,而终结于永远──那就是说永无终了。他的死已经除去了第一个人,因为神的目的在第一个人身上已经失败了。他从死里复活作了新族类的元首,神的目的在新族类身上将要完满的实现。
因此当主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的时候,他是以末后亚当的身分被钉死的。所有在头一个亚当里面的一切,都集中在他身上而被除去了,我们都包括在里面。他来作末后的亚当,就除去了旧的族类;他来作第二个人,就带来了新的族类。他乃是在他的复活里面作第二个人,这里面包括着我们。“我们若在他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也要在他复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罗六5)我们在末后的亚当里面死了;我们在第二个人里面活着。因此十字架是神的一个权能,把我们从亚当里迁到基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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