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

报 应



有报应证明有神

“对胆怯的人说:‘你们要刚强,不要惧怕。看哪,你们的神必来报仇,必来施行极大的报应;祂必来拯救你们。’”(赛35:4)


以前我们谈过万物的奇妙证明有神、人本身的奇妙证明有神、鬼的存在证明有神。现在我们谈谈有报应就证明有神。

没有神就没有报应。

谁掌管人心?谁掌管善恶?我们说,必有一位主宰是要按善行报答人,也要按罪恶来报应人的。


报应不是偶然一两次,而是普遍的事、是耐人寻味的事,所以我们不要轻忽报应。


一、立即报应


一般说来,报应不是立即执行的,而是看我们有没有悔改的心。如果顽固到底的,神就要报应了。但有些人甚是嚣张,所以神要立即报应他们。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乌干达京城加尔可夫有两个无神论者,他们当众宣传无神论之后,其中一人向天开枪,说:“神,我用枪打祢!如果有神,祢可以立即报应我,叫我立即死去。”于是他开了两枪。另一个说:“如果有神,我愿成为一个废人,终生不能行走。”他们讲完之后就赶赴车站,准备到另一个市场作同样的宣传。正当这个时候,就有一辆汽车急促地驶过。他们二人不按路线行走,其中一人被撞伤,另一人就把他送入医院,但入院后因伤重不治就死了。送他入院的那人随即赶火车,但火车已开动,于是他追前跳上车。因为火车开得太快,他抓不住就滑下,两腿被火车辗过,后来他就真的成了一个废人。


这是神对他们立即的报应,按他们自己所说的:“叫我立即死去”、“我愿成为一个废人”。一个真的立即死去,另一个真的成为一个废人。


请注意,神是要报应一切作恶的人:“示剑人的一切恶,神也都报应在他们头上;耶路巴力的儿子约坦的咒诅归到他们身上了。”(士9:57)


二、不是立即报应


“你因流了人的血,就为有罪;你作了偶像,就玷污自己,使你受报之日临近,报应之年来到。所以我叫你受列国的凌辱和列邦的讥诮。”(结22:4)


许多时候神不是立即报应人的,请注意“受报之日临近,报应之年来到,”“临近”与“来到”,都不是立即的。


有一位叫兜那的博士回乡看见一个农民手拿大钉细看。他问那农民为什么要细看那大钉。农民说:“这钉是我从死人骨头中拔出的,”他手指着坟墓的骨头说。兜那博士得知这是个谋杀案件,遂向农民取了那钉,包在手巾里,然后一直打听。到了一户人家,看见一个白发老妇开门,他就问她的丈夫是怎样死的。那妇人说:“他在35年前因酒醉而死。”博士说:“是你害死他的。”但那老妇极力否认。于是博士把那钉给她看。她才说:“我在35年前,曾与一男子相好,就在夜间灌醉了我丈夫,然后就用大钉钉入他的脑穴中。”于是博士上报,结果妇人被处死了。


请注意,神是有报应年日的:“以色列人必知道降罚的日子临近,报应的时候来到……。”(何9:7)


无论立即或不是立即报应,只要有报应就证明有神。没有神就没有报应了。


有神就有报应

第一章我们谈过有报应就证明有神。现在反过来说,有神就必有报应。


天地之间既有神,有神就必施报应。


不施报的“神”就不是神,真神是“按公义”施行报应的。如果以恶报恶、或以恶报善,这是恶人所作的,而不是一位公义的神所作的。


今日有报应,表明将来有审判,这也足以证明是有一位施报的神:“原来,神的愤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义阻挡真理的人。”(罗1:18)


俗语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若是未报,时辰未到。今生不报,来生必报,迟早必到。”


世人也会说“来生必报”,可惜他们不知道来生是怎样的。我们从圣经得知什么是“来生”以及“来生”的报应是怎样的。

“祂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凡恒心行善、寻求荣耀尊贵,和不能朽坏之福的,就以永生报应他们;惟有结党、不顺从真理、反顺从不义的,就以愤怒、恼恨报应他们。”(罗2:6-8)

1.以永生来报应行善的人


(1)有人根据这段经文说:“人是因行为称义,而不是因信称义的。”


罗马书与加拉太书都说“因信称义”,为什么这段经文说“行善”才能得永生呢?


(2)请我们注意罗马书第二章的背景:


罗马书第一章论外邦人的罪,第二章论犹太人的罪。第二章全是对犹太人讲的。2:1-5论按照真理审判,6-11节论“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


① 第七节不是提出要靠行为才能得救:


圣经有150段经文说以信心为得救的根据。罗马书2:6-11原来是要这样作才能得永生的,但没有一个人能做到神这个标准。


② 这也是对没有听过福音的人说的:


没有听过福音的人,虽然不知道那一位是真神,但心里必须要信宇宙有一位神(1:19-20)。


其次,再看他们是否向善(2:7)。这里的“报应”,应译“报”或“报答”;对恶人才可译“报应”。


③ 这样的人才能得补救的永生(请详看灵音小丛书《五种永生》)。



2.“以愤怒恼恨报应”行恶的人


“惟有结党、不顺从真理、反顺从不义的,就以愤怒、恼恨报应他们。”(罗2:8)


从前,北京有个邮递员,他早上到郊外送信时,看见路上有个被弃的小孩子。那小孩子身上有一封信,里面附有银洋200元,请人接养他。这邮递员想想,我已有个小孩子,就不要加重我的负担,于是他改变思想,将钞票放入袋里,然后用车压死那小孩子。


邮递员回家后,与妻子谈及,并一同数钞票。几分钟后,有位警察敲门,问他是否有小孩子被压死。他立即推说:“这孩子不是我压死的,谁把他压死我不知道。”


当那警察看见他桌上的信与钞票时,说:“我不是问你有没有压死小孩子,我是问你有没有小孩子被压死。”那邮递员立即把信撕掉,说他没有压死小孩子。


当时那警察把他拉出门外,叫他看看那小孩子。他仍坚持说,不是我压死的。但当他看清楚后,发现这被压死的竟是他自己的孩子。


原来自己的小孩子因没有人照料,就独自跑到外边,被汽车压死,司机早就逃跑了。众人也不知道这孩子是谁的。


那邮递员压死了“别人的”小孩,以为没有人知道,但神知道。他的儿子被撞死,而自己更要被判罪,真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冥冥之中,定有神明。”


请不要忘记,“贪财是万恶之根”,“害人终必害己”。








以赛亚书【61:1】 

主耶和华的灵在我身上。因为耶和华用膏膏我,叫我传好信息给谦卑的人,〔或作传福音给贫穷的人〕差遣我医好伤心的人,报告被掳的得释放,被囚的出监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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