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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埋葬就是结束〗
彼得又继续说,受浸是“求在神面前有无亏的良心”(彼前三21)。如果没有人问我们,我们就不能回答。如果神没有说什么,我们便无需回答。但是他已经说了话;他藉着十字架对我们说了话。他藉着十字架告诉了我们,他对于我们,以及世界,和旧创造,旧国度的审判。十字架不只是基督个人的──不是一个“个人”的十字架;它是包罗万有的十字架,是一个共同的十字架,包括着你和我。神已经把我们各人都放在他的儿子里面,并且在他里面把我们钉了十字架。在末后的亚当里面,他已经把属于首先亚当的一切都扫除净尽。
我要怎样回答神对于旧创造的判决呢?要求受浸就是我的回答。为什么呢?在罗马书六章四节里面,保罗解释说,受浸就是埋葬:“所以我们藉着受浸归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受浸的本身虽然不是死,也不是复活,但受浸却是与死和复活相关联,因为它是埋葬。什么人有资格被埋葬呢?当然只有死了的人!因此我若要求受浸,那就是宣告我已经死了,所以我只配放在坟墓里。
可叹有人竟以埋葬作为致死的方法;他们想藉着埋葬自己而死!让我着重的说,除非我们的眼睛蒙神开启,看见我们已经在基督里死了,并且与他一同埋葬了,我们就没有权利受浸。我们所以下到水里去,是因为我们已经承认,在神的眼中看来,我们已经死了。我们就是为着这事作见证。神的问题简单又明白。他说:“基督已经死了,我已经将你包括在他里面。对于这件事你现在要说什么呢?”我的回答是什么呢?我要说:“主阿,我相信你已经钉了十字架。对于你已经将我交付给你的死与埋葬,我只说是的。”他已经将我交给死亡和坟墓;我请求受浸,就是公开承认这件事实。
在中国,有一个妇人的丈夫死了。她因为悲痛而疑狂,拒绝埋葬她的丈夫。一天又一天,他的尸体留在房子里有两个礼拜之久。她说:“他没有死;我每天和他说话。”这个可怜的女人不愿意埋葬她的丈夫,因为她不相信他已经死了,我们什么时候才愿意埋葬我们亲爱的人呢?乃是当我们绝对的相信,他们已经死了。如果他们还有一线希望,我们绝不会埋葬他们。因此我们什么时候要求受浸呢?那就是当我们看见神的方法是完善的,而我是该死的,并且当我真正相信神已经把我钉了十字架。当我这样完全相信我在神面前已经死了,我就请求受浸,我说:“赞美神,我死了!主阿,你已经杀了我;现在把我埋葬吧!”
在中国有两个紧急救护机构,一个是红十字会,一个是蓝十字会。红十字会的工作是救护,并医治那些在战场上受了伤却还活着的人。蓝十字会的工作,乃是埋葬那些由于饥荒、水灾,或战争中死亡的人。神在基督的十字架里所给我们的对付,远比红十字会的工作猛烈。他从来不作弥补旧造的工作。他甚至把还活着的人钉死,并且埋葬,使他们从死里复活而有一个新生命。神已经作了钉十字架的工作,我们现在已经被算为是死者,但是我们必须接受这件事,服从蓝十字会的工作,用埋葬来印证死的事实。
罗马书六章五节的话,仍然是对那些受了浸(3节)的人说的,保罗说到我们是“在他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因为藉着受浸,我们在象征上承认,神在死与复活的事情上,已经完成了我们与基督密切的联合。有一天,我试着向一个弟兄强调这个真理。那时我们正在一起喝茶,我将一些糖放在我的茶里,然后搅一搅。几分钟之后,我问他说:“你能否告诉我,现在糖在那里,茶在那里?”他说:“不能,你已经把它们放在一起,它们现在已经无法分开了。”这是一个简单的解释,但是却帮助他看见了我们在死里与基督联合的密切和定局。是神把我们放在那里的,神的作为是不能反转的。
那么这个联合在事实上,有什么意义呢?受浸后面的真实意义,就是我们藉着十字架浸入了基督那历史性的死里,以致他的死就成为我们的死。因着我们的死与他的死如此密切的相连为一,就无法分开。当我们下到水里,我们乃是承认这个历史的“浸”,就是神所作成与他的联合。我们今天在受浸时当众所作的见证,就是承认两千年前基督的死,乃是一个包罗万有大能的死,它的大能和包罗,已经除去并结束我们里面一切不属于神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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