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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何等爱慕你的律法,终日不住地思想。」(诗篇119:97)
耶稣时代典型的犹太男子是这样成长的:
5岁学习妥拉书卷(摩西五经)
10岁学习《米示拿》,即口传律法,众拉比对妥拉书卷的解释
13岁行成年礼,一心遵守诫命,成为诫命之子
15岁学习《塔木德》,即众拉比对实行妥拉的方法判定
18岁结婚
20岁谋生
30岁成熟……[1]
只须简略浏览这个成长历程,就可以看出耶稣自小熟习希伯来圣经[2],十三岁就成为诫命之子,深信他看待律法的态度,正与诗篇作者一样:爱慕、热切研习。或许,有人会说:耶稣生于律法年代,自然要遵守律法;但是律法已经在十字架上成全了。说话背后的意思大概是,基督徒今日不用再理会律法,只靠恩典过活便够了。
回应这个想法,我觉得耶稣对律法的两个教导,很值得我们细味:
一、耶稣说妥拉是永恒的
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马太福音5:18)「一点」指yod这个字母,是希伯来字母里最小的一个。「一画」指kotz,是文士写yod或类似字母时的装饰笔划,这称为「刺」。耶稣是要指出律法绝不消逝,永恒有效,就是连最小的部分也不能除掉。
二、耶稣要成全律法
耶稣说:「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马太福音5:17)基督徒满以为耶稣以十字架上的受死来「成全」律法,律法既已「成全」,被完满了,我们自然不用再遵守。然而,最大的失误就在于对「废掉」与「成全」的错解。
按当代犹太拉比的用法,「废掉」是指错误解释妥拉,导致歪劣的品行,这便等同于废止了律法。「成全」指正确的解释,藉此令人有高尚的品行,尊主为圣。[3]主耶稣在此并非说律法到他身上就完结了,不用再遵守,而是说我们务必正确解释律法,且要谨慎实行。看来,我们有必要以全新的透视,去看待和了解律法书的教导了。
主仆黎升辉
1「…40岁有智慧,50岁能劝诫,60岁年长,70岁头白,80岁『强壮』,90岁弯腰曲背,100岁有如死人,完全离开世界。」《米示拿》〈先贤集〉5.21
2基督徒习惯称这为旧约圣经,书卷数目及内容一样,只是排列方式不同。
3参《米示拿》〈逾越节〉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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