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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86:5】
主啊,你本为良善,乐意饶恕人,有丰盛的慈爱,赐给凡求告你的人。
良善这个词,世界上很少用到,倒是另一个看上去和它差不多的词‘善良’常常被用到。有人觉得善良或许就是良善,只是个人使用习惯的不同而已。在和合本圣经中,既有良善这个词,也有善良这个词,并且原文还真的竟然是由同一个单词翻译而来。既然是同一个单词,为什么却被译成了两个词语?这绝不是因翻译圣经的人随意之举而产生的差异,而是根据圣经本身对该词的注释。我们常说,解释圣经最准确的依据一定是来自于圣经本身。善良一词,按照人们的用语习惯,尚可以用在人的身上,我们可以说“勤劳善良的人们”、“他是一位善良淳朴的老人”、“这个小姑娘的心地善良”等等,所以,善良这个词,我们把它用作一个相对的概念。但是,良善一词,圣经已经明确的告诉我们,这是一个绝对概念的词。绝不可能用在人的身上,因为世间没有一个人够得上良善,唯有神可以称作良善的。有一次,一位少年的官,也是一位财主来到主耶稣面前,一开口就称呼耶稣为“良善的夫子……”,主耶稣马上纠正了他的这个不伦不类的称呼,主耶稣说:“为什么称我是良善的呢,除了神以外,没有人可以称为良善的”。主耶稣这么说,并不是为了否认自己的良善,而是说,如果你称我是良善的,就应该承认我是神;如果你认为我是一位夫子的话,就不要称我为良善的。你称我为“良善的神”说得过去,或者称我为“善良的老师”也说得过去,但是,称我为“良善的老师”就不对了。
圣经就是一部记录人悖逆神,神施行救赎的历史。从伊甸园开始,到大洪水,到巴别塔,到出埃及,到以色列国,直到耶稣基督降生,圣经忠实地记录了人类一次次的犯罪,上帝一次次的拯救。这些故事不是仅仅为了给我们提供一点史料知识,而是像一面镜子,照出今天的我们的本相。我们常常觉得以色列人可恨,他们怎么这么快就忘恩负义得罪神。其实我们和他们一样,甚至比他们更可恨。信主以前我们犯了多少罪就不说了,我们想想信主之后我们又犯了多少罪,若是一一记录下来,就怕比这本圣经书都厚了,是神一次次的饶恕了我们。要是一个人得罪我们,就怕得罪个三四次之后,我们就不再肯原谅他们了。但我们得罪神无数次之后,神仍然还愿意饶恕我们,因他乐意饶恕人。神对我们的爱,如同父母对自己孩子的爱。人得罪同学、朋友、邻舍,三番四次之后,他们就不愿意再饶恕你。可人得罪父母,无论多少次,只要向父母认错,父母总是肯饶恕的,父母是不会永远对孩子怀怒的。当然,神对我们的爱还要远远大过父母对孩子的爱。
现在话说回来,我们不要因为神的爱大,愿意无限次饶恕我们,就认为犯犯罪也没有关系,也就是所谓的“赖恩犯罪”。试想,我们若随意得罪同学、朋友,他们可能立刻还以颜色;我们若频繁得罪父母,他们虽然在爱里有更大的包容,不会立刻向我们报复,那难道我们因此就可以更加肆意去伤害父母吗?肯定不可以。同样,神爱我们,神乐意饶恕我们,我们岂不更应该警醒,更应该做让神喜悦的事。只要是犯罪,无论犯什么罪,都是伤害神的。有些基督徒糊涂,以为我们如果去拜偶像是伤害神,亵渎神是伤害神,他们以为只有这些直接得罪神的事情是伤害神。如果他们去邻居家菜地里偷一把豆角,对同事说谎,然后呢,还是好好的去爱神,多聚会、多奉献,多祷告,这个就不得罪神了,顶多是得罪了邻舍与同事。这样想就错了,无论犯什么罪,首先得罪的就是神,并且伤害最深的也是神,我们从大卫的认罪诗里就看出,大卫认罪时,不是说“我犯了这大罪,得罪了乌利亚,对不起乌利亚的父母”,而是说:“神啊,我向你犯罪,唯独得罪了你”。不但偷私人的东西是犯罪,这个还好认识到;有人觉得企业厂矿很大,偷个灯泡、扫帚,拿点工具回家用用,这算不得什么,又不是私人,再说了,人人都拿,不拿白不拿,别人拿的比我还多呢,这样一想,良心就更不自责了。偷公家的东西,骗国家的东西,或者窃电、窃水,一样都是犯罪得罪神。基督徒犯罪给神带来多大的痛苦啊,如果你几个孩子里,只要有一个不省心,总是出去闯祸犯罪,这个做父母的就苦不堪言了,如果几个孩子个个都这样呢?岂不更是痛苦?神的儿女数以亿计,每一秒钟在世界各地不知道有多少基督徒正在犯罪,神是多么痛苦。我们如果有感恩的心,就应该好好爱神,最切实可行的做法就是在平时的生活里,抵挡罪恶,钉死旧人。
慈爱是神最重要的属性之一,圣经常常提及。慈,常常都是用来形容母亲那种细腻的爱。神虽然至高,但是他的爱却非常细腻,他能深刻感受到我们的每一个感受,帮助我们一些连我们都觉得是微不足道的需要。丰盛的,又讲到了神的爱是源源不断,无穷无尽。只要我们有需要,他总是乐意帮助我们,真是一生一世必有恩惠慈爱随着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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