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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美( 假名) 是一位新移民, 年约廿三岁。阿美坦白承认从初中开始,她便觉得自己与其他女同学不同。在过去几年她曾开始过数段感情的关系,却无法发展下去,总是觉得对男友没有感觉,而为了不愿负了对方而结束了。相反她常觉得受同性吸引。信主后她对自己的性倾向感到非常内疚,很努力设法排除这种感受,并积极参与教会的事奉。可是每次静下来又再受这些思想和感受困扰。这是她接受辅导的开始。
阿文( 假名) 的故事却截然不同。在大学的第一年,他遇上一个同学阿明,当时他情绪十分低落,故此阿文便常常关心他,并且向他传福音,自此他们二人便成为十分投契的密友。过了一段日子,阿明才向阿文表白他有同性恋的倾向,并希望阿文能成为他的「爱伴」。阿文完全无法接受阿明的要求,但阿明声称若阿文离开他,他一定会自杀!阿文因为不忍心,结果便踏入了一段剪不断的关系。
有人问:「如何识别子女有否同性恋倾向?若有,如何辅导他?」身为基督教褔音派信仰为本的牧者与专业治疗师,本人当然能理解提问者的出发点与立场。发问者基本上已视同性恋倾向为不健康的病态,并且认为它有一些能识别的病征,一旦得到诊断,便可根治铲除。但持不同信念的人会立即反驳,认为这是先入为主的心态,并且相信同性恋倾向与成长的因素无关,是与生俱来的,故此亦不一定要改变。福音派基督徒把同性恋的行为看为罪,而非基督徒(或新派的基督徒)却把它看为另类的生活方式﹗我们要回答以上的问题便要先重新客观地澄清同性恋的起因。
简单来说, 同性恋的起因有两种相反的解释, 先天性( n a t u r e ) 或后天性(nurture)。假若同性恋的倾向真是先天性的,尤其是从某一些基因所注定的因素或是在产前胎儿在母腹中受荷尔蒙的影响,那末我们也不能不接受现实。在七十年代同性恋仍然被列入心理病态分类手册内(DSM)而被视为不正常的性倾向,但经过二十多年的辩论,终于在这手册的最新版本(DSMIV),同性恋再不是被视为不正常了。话虽如此,科学家至今仍未能肯定地证明同性恋是出于自然生理的因素。(因为篇幅的缘故,本文将不详述这些研究。)但既然同性恋先天性的因素(若被证实)是不能改变的,我们便要进一步考虑其后天的因素。
心理学家对同性恋后天性的因素的理解各有不同,主要可以分两大类:社会心理学习理论(social learning theories)及心理分析理论(psychoanalytic theories)。从社会心理学习的角度,同性恋的形成可能有以下不同的解释。首先有人认为一个孩子长大的时候若未能学识如何与异性相交,便自然会向同性建立更深的感情关系。又可能因为与异性相交时多是不愉快的经历,故此便向同性发展异常的友谊。另一些人认为在成长过程中若一个人很早就接触到同性恋者,他会倾向同性恋的可能亦大大提高。发展心理学家却指出通常青春期(adolescence)前的小朋友是与同性的相交,而到了青春发育期,青少年才对异性有兴趣、受异性吸引。但假若一个小孩子的性冲动(sex drive)比他的同伴来得早(十二岁或以下),他便有更大机会产生同性恋倾向了。因男孩子性欲的发展平均比女孩子早,故男同性恋者也较多。
另一学派是心理分析。按弗洛依德,一个小孩子在四岁至六岁的性器期(genitalstage)要处理的就是潜意识地与同性的父母(same-sex parent)竞争要取得异性的父母(opposite-sex parent)的爱戴,所谓(男)恋母情( 意) 结( O e d i p u s c o m p l e x ) 或(女)恋父情(意)结(Electra complex)。不幸地若异性的父母助长这种单向关系而小孩子又不能与同性父母建立良好又正常的关系,小孩子会对自己的性别产生混淆而长大的时候便渴望与同性的人建立深的关系。
学者在六十年代及七十年代的研究发现不少男同性恋者的母亲有较为强的角色而父亲是较为懦弱与被动。同样女同性恋者多半得不到母爱而她们的父亲亦与她们疏远。故此女同性恋者是希望在她的女同伴的身上找到她缺少了的母爱,她亦从未学识如何与男性建立关系。近年的研究进一步修正心理分析对同性恋的解释,集中分析孩子与同性父母的关系。简单来说,当一个在成长中的小孩得不到同性父母的爱护,他便会产生与同性父母爱∕恨的冲突。当这些冲突未经适当的处理,在一些极端的情况下,他们便陷溺在一种强迫性行为,透过同性的伴侣,寻求满足被同性父母接纳的欲求。以上都可能是形成同性恋倾向的因素。
笔者认为同性恋倾向的形成不能从某一个理论得到完满的解释,它是基于不同因素的互动。当一个孩子经过不同阶段的成长,他(她)生理本能的因素,加上同性及异性父母与他(她)的关系,直接或间接会影响他(她)对自己的性别的认同。父母首先要脱离视同性恋倾向为一种心理病态,多理解同性恋倾向的种种成因,和明白子女成长时不同因素互动所带来的影响。我们要问的问题不是「如何识别子女有否同性恋倾向?」乃是要问「如何培育健康性别认同的子女?」
其实最重要的是当子女成长的时候,父母双亲都能给予他们充分的父爱与母爱,并且让他们有健康的男性及女性的模範。父母若是相亲相爱,有清楚男女夫妻的角色,子女长大的时候便更能认同自己性别身分,大大减少走向同性恋的倾向。若要讨论如何辅导有同性恋倾向的子女,不如认识如何使子女有健全的自我认识与接纳,帮助他们建立健康的自我形像与性别认同。圣经明明教导「神就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像造男造女」(创一27)。男女有清楚的性别的认同与角色是神创造人明显的蓝图。让儿女能健康地发挥自己性别的特征确实是父母的天职。
(作者为加拿大列治文华人宣道会主任牧师环球天道传基协会义务总干事,本文引自乐天伦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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