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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不再是“禁忌”(上)
2016-09-20 9280阅读
作者: 葛培理
|来源: 全球见证分享网
“现在对死亡的禁忌业已消除,基督徒比过去更应参与对死亡过程有关问题的讨论。圣经对死亡的恐惧具备了答案,但我们则须懂得应用《圣经》中关于死亡经历的各种原则。”
“凡事都有定期,天下万物都有定时。生有时,死有时,栽种有时,拔出所栽种的,也有时。”(传道书三:1-2)
我读大学时主修人类学。对一个传教士来说,这似乎不是个理想的教育基础。然而在当时,我只认为这科目会使我更明白其他文化和不同种族的人,却从未梦想到将来在全世界为主作工时,人类学对我相当有用。
我惊讶地发觉习俗和传统往往反映了人们内心的想法。以历史为鉴,使我们知道每一时代的艺术、音乐、文学和习俗。有时,我们这批年过半百的人,会倚老卖老地摇头叹息说:“今时不同往日了!”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有一天,我们的子女会模仿我们的样子,对我们的孙儿和孙女说:“当我像你们那般年纪时……”
对死亡的态度已经改变,更甚于服装款式的改变。以往我们对葬礼避讳不谈,现在则是无所不谈。过去十年来所出版有关死亡的书籍,远超过上一世纪所出版的。
数百年前,人们注重礼仪。知道他的寿数将尽,垂死之人早就作好准备,就像《圆桌武士》中的黎师洛爵士一样。他在战场上身受重伤后,相信自己已不久尘世。他便把手臂伸直,整个身体摆成十字的模样,然后把头转向东方,朝着耶路撒冷,准备死亡的来临。死亡有它自己的礼节。如果一个将死之人不能记忆适当的礼仪,那些在场的人会提醒他适当的习俗。一位对中世纪死亡有研究的人写下这样的话:“按照孟特主教的见解,垂死的人,应该用背躺下,使他的脸面向天。”
今天电视里的垂死英雄常发出“啊!”的叹息,便倒了下来(如果仍有时间让他叹息的话)。他会突然抽动,一下子便断了气,并没有留下片言只字来作他的临终遗言。后人津津乐道的先辈遗言,已被大丈夫视死如归的英雄本色所替代。
过去更浪漫的传统是如哈姆雷特(Hamlet)所说的“问题在于要活下去,或不要活下去。”他以抒情诗调的言辞,来掩饰死亡的丑恶。
在过去几个世纪,寿床瞻仰属于公众礼仪,很多亲戚朋友和小孩子在场。古老书本上的插图常是一张高大罩篷式的床,其上躺着它已不中用的主人,周围站着表情各异的人。他们或带有不同程度的痛苦,或忧心忡忡,或无动于衷;一个垂死者的卧房就像繁忙的车站那样拥挤。但到了十八世纪末期,医生逐渐留意到卫生的基本原理,认为死人卧房塞满了人群,殊不合宜。
人临终时与神或亲友说话的盼望,被视作他的权利。一个人准备死亡时,用遗嘱正式把他的最后计划,包括他的信仰宣言,以文字记录下来。例如,以下是伯居亨利(PatrickHenry)——美国独立宣言草拟人的遗嘱:
我现在把我的财产栘交给家人。除此以外,有一件我想交给他们的事,就是我对耶稣基督的信仰。如果他们有这信仰而我连一文钱都没有留给他们,他们是富足的;但如果我没有把信仰交给他们,尽管他们得了全世界,他们仍是真正的贫穷。
然而,到了十八世纪中叶,遗嘱有了相当大的改变:“虔敬的句子,坟墓的选择,宗教仪式的安排,奠仪作慈善用途全都消失了。遗嘱已改变成今天我们见到的样式,依照法律手续分派大小的遗产。所以遗嘱已完全世俗化了……”[注二]
历史学家评论说:“这种世俗化被认为是社会远离基督教的一种征兆。”
令我感兴趣的是,今日立遗嘱的形式,已渐见回复基督教昔日的表现。
到了十九世纪,一种先入为主的观念出现了。那就是粉饰死亡,着重出殡行列、寿衣、坟场、扫墓、长时间和隆重的丧礼。
但习俗是会改变的。在二十世纪,科技、传播和生活方式,以高速向前迈进。死亡成了避讳不谈的题目(或者这也是由于世俗化增加之故)。经过一段时间,人们已不容许小孩子走近寿床,甚至不容许他们瞻仰遗容。死亡成为私事。最后,由于患上绝症之人大多住医院,连家人也难以见到去世之亲人最后一面。
接踵而来的是,这世纪的人拒绝为死人哀悼。社团越来越少参与会员的丧事。一位名叫贾菲尔哥尔(GeoffreyGorer)的英国人,因一连串个人的遭遇,开始研究对丧事态度的转变。他父亲于一九一五年遭海难,他因而不能见到父亲的遗体。到了一九三一年,他才第一次见到尸体,经历且观察到哀悼的事宜。然而在一九四〇年代后期,他有两位挚友去世,令他惊讶的是两次皆没有举行传统的哀悼仪式。一九五五年,他刊登了一篇题为“死亡之**文学”的文章。在这篇文章内,他叙述近代对死亡的羞耻感,就像维多利亚时代对性觉得羞耻一样。如今,性的禁忌已被死亡的禁忌取代了。
现在有人不容小孩子参加丧礼,甚至不让他们参加自己双亲的丧礼。哥尔在叙述他自己的人生经验时,说到他兄弟于一九六一年死亡。在谈到他的侄儿时,他说:“他们并没有用任何仪式来表示他们父亲的去世,甚至把这事当作是家庭的秘密。过了好几个月,遗孀才能忍受提及丈夫的死亡或别人在她面前谈到她的丈夫。”
一九七一年《今日心理学杂志》刊登了一份问卷。一位廿五岁的妇人这样写:“当我十二岁时,家母患血癌去世。我上床睡觉时她尚在家,但次日早上我醒来时,双亲已离家。不久家父回来,把我和我哥哥抱到脖前,边啜泣边说:“耶稣把你们的母亲接去了。”以后,我们永不再提这件事。这事使我们非常痛苦难受。”
小孩的妈妈或爸爸被“接去”,而他们事前并不知道天堂和永生的盼望,这是多么不幸啊!难怪上文中写信的妇人,长大后要接受心理治疗了。
与此相反的是内子告诉我,她从前在惠敦大学(WheatonCollege)的室友去世的事。临终时,她丈夫及五个孩子都围绕着她。内子的另一位患上癌症的朋友打电话对她说:“神子民的代祷,是神伸出来的爱臂。”内子寄给她一卷特为我岳母准备的圣乐录音带。这录音带名为《向往天家》,后来大批生产,广为分发。她患癌症的朋友常常聆听这些圣诗。在她临终时,她的家人围着她的睡床,一边唱诗,一边送她回到荣耀的天家。
地狱又如何呢?
除了对死亡和垂死的态度改变外,人类家庭的另一个重大转变开始发生了。撒旦逐渐被忽视或被看作是神话。甚至很多相信有撒旦存在的人,也不获容许承认撒旦在这世界有权势,他们亦不相信有地狱。
在非信徒,甚至有些信徒的眼中,地狱被弃置一旁,或把地狱含糊地当作是“世上的罪恶”。有些神学家甚至拒绝圣经中对地狱的清楚教训。
不错,战争、饥饿、恐怖主义、贪婪和仇恨是地球上的地狱。但不相信圣经的非信徒,把将来的地狱说成是古代历史的灰烬。当很多人把地狱变成一句发誓语时,犯罪也成为可接纳的生活形态了。人们开始向科学、教育、社会和道德的范畴,寻求这个混乱社会的可能解决之道。当人们忽略圣经所说的罪恶时,他也能很合逻辑地对圣经所说的地狱嗤之以鼻。
那些否认有地狱的人,必须面对以下的问题:“当我死时,我往那里去?”“哪些人能去天堂,哪些人不能去天堂?”“如果我不去天堂,另一个选择是什么?”
在现今的社会中,地狱不是一个流行的话题。乔冶盖洛普(CeorgeGallup)以地狱作一民意调查,得到一些有趣的结论。他发觉百分之五十三的美国人,说他们相信地狱。但在那些受过大学教育和入息丰厚的人中,百分比就小得多了。换句话说,盖洛普的调查表明,教育水准较高和入息较优厚的人,就更不容易相信有地狱。
天堂又如何呢?盖洛普调查的结果表明,百分之六十六的人,说他们相信有一处“永久赏赐给世上好人的天堂”。相信有天堂比关注地狱的人还多。我特别感兴趣的,是那些相信有天堂的人,被进一步问及这样的问题:“你如何评估自己进入天堂的机会呢?是超等、优等、中等或劣等?”
在基督教各宗派的教友中,有百分之廿六的浸信会会友,百分之二十的路德会会友和百分之十六的循理会会友,相信自己能去天堂。该调查也透露了在基督教教友中,只有百分之廿四的信徒确信他们在天堂占一席位,但百分之四十一的天主**,却有这种确信。[注五]
为什么许多宗派教会的会友,或那些自称基督教或天主教的教友中,只有小部分的人确信能去天堂呢?是不是我们叙述天堂时,没有叙述另一个归宿的可怕呢?是否因为人们对“地狱的硫磺火”的古老传讲,反应过度,因此或扬弃或淡化了这项圣经的清晰教训?耶稣说地狱是“黑暗……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马太福音八:12)的地方,是否我们太强调今生,以致完全忽略了来生呢?
耶稣使用了最强烈的字眼,来描述地狱的可怕。
我曾去许多国家向群众讲道,那里的基督教信仰,已大不如从前那么坚强有力了。盖洛普民意调查的结果,表明美国较其他以基督教为主要宗教的国民,相信有地狱的为多。我对此一点也不惊奇。比方在瑞典,只有百分之十七的人相信有地狱;在法国是百分之二十二;英国是百分之二十三;西德是百分之二十五;瑞土是百分之二十五;荷兰是百分之二十八,而其他欧洲国家的百分率也很低。
我同意盖洛普的推测,相信有天堂比相信有地狱的人为多,其中一个原因是“地狱就像死亡——人们试图不去想它。”[注六]我对这看法十分赞成。杰奇纪信(JackieGleason)在一个名为《六十分钟时事特辑》的电视节目中表明,他相信在天堂或是地狱中都有永远的生命。我记得过去我也曾多次跟他谈到这个题目。
地狱并不会因为人们不相信而不存在。耶稣警告说:“那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不要怕他们。惟有能把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里的,正要怕祂。”(马太福音十:28)如果没有地狱的话,耶稣就是在说谎了。
有些人相信圣经中有关天堂的经文,但完全拒绝有关地狱的经文。罗伯英格梭(RobertIngersoll)是十九世纪末期着名的律师和无神论者。一次他演讲攻击地狱之说。他说地狱是“宗教的稻草人”。他告诉听众,地狱之说,不合乎科学;并说所有聪明才智的人,都肯定没有这样的地方。听众中一名醉汉事后走到他面前说:“罗伯,我喜欢你的讲词,我喜欢你对地狱的看法。但是,罗伯,我要你保证你所讲的是正确无误,因为我要靠赖你。”
第一次世界大战时,英军有首流行曲,歌词大概是:
死亡啊,哪里是你的剌呢?
啊……叮当……叮当,
坟墓啊,哪里是你的俘虏呢?
地狱之钟在敲:叮当……叮当,
为你,不是为我。
不少人讲到地狱,是用来骂人,叫人投到里面去,但从未想到地狱可能也是他们的归宿。对他们来说,地狱只是希特勒和史太林、杀人犯、**犯或**犯的归宿。大部分人认为那些不惹事生非,奉公守法和常放几个钱银入奉献袋的“好人”,必会得到一些“永恒的奖赏”。
然而,如果圣经的话是真的,我们知道那些跟随基督的人,死后有丰盛永恒的生命。那些接受了祂恩典得救的人,将会与祂同在天堂。至于其他人又如何呢?那些人文主义者,或那些故意忽略圣经中令人觉得不舒适,不迎合大众,讲论地狱的宗教人土会说:“一位慈爱之神,当然不会惩罚好人啦!”是的,他们的讲法有一半是对的,因为一位慈爱的神,并不愿意一人沉沦。正如圣经说:“主所应许的尚未成就,有人以为祂是耽延,其实不是耽延,乃是宽容你们,不愿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彼得后书三:9)
然而,圣经说得很清楚。耶稣告诉祂的门徒,不要害怕那些杀身体的人,因为他们只能使人肉身死亡。祂的话当然不是要我们不顾那些杀人犯。祂说话的要点,是用一些比杀身体更严重的事警告我们。耶稣说:“我要指示你们当怕的是谁。当怕那杀了以后,又有权柄丢在地狱里的。我实在告诉你们,正要怕祂。”(路加福音十二:5)
让我弄清楚这句路加福音中的经文意思:
第一,“当怕的”是指神,并不是撒旦,因为撒旦不能决定人灵魂的归宿。
第二,我知道很多人对“怕神”感到困扰。“怕”并非指一种惊吓,而是一种健康的,对神的尊敬。整本圣经中,我们多次读到“敬畏神”,如果我们用“深深地尊敬”来代替“怕”,我们会更易明白其意思。
问题不在于地狱之存在。因为神若是圣洁的,而我们又按照圣经的意思分辨善与恶,地狱便非存在不可。问题在于人不明白,在圣洁之神的眼中,罪恶是如何的可憎。罪恶不是像成绩报告表一样,分数有高有低,罪恶使人与神永远地隔绝。它只能藉一个真正能超越一切的献祭来赦免:神的儿子在十字架上受死。
在我们这个时代,今天比过去更公开地讨论死亡的经历。然而,很多我听见或读到的死前经历,有混淆圣经教义的倾向,不单解答不了问题,而且引出更多的问题。一个好的例子是流行一种“死亡边缘的历”。某人宣称他已接近死亡(或甚至已经死亡),然后起死回生。
我的用意并非怀疑这些回忆“身外”经历之人的真诚。很多人在心脏休克或其他医疗危机后,叙述他们接近死亡的经历。他们说他们似乎站起来,观看医生们试图抢救他们的性命。有些人遇见“一道白光”,被带领走过一处隧道,进入一个欢乐无比、笔墨无法形容的境地。我对此不想提出质疑,因为我也曾听到很多这类娓娓动听的故事。毫无例外地,这类死后经历,似乎减少了对死亡的恐惧。
我们听见或读到的超自然经历,都有类似之处。那个“死”人(我们不久就要讨论到“死”的意思)离开他或她的身体,听见奇异的声音,似乎走进一处长长漆黑的隧道,知道他自己是在生死之间徘徊。然后遇见某个人,或某件白色的物件,或一团光。那些从这样旅程回来的人,前后判若两人。
这类故事并非仅发生在美国,其他文化和国籍的人,都讲过这类故事。此外,心灵术的文献和异端邪术也常有这类事情发生。
一九八三年七月十一日的《美国新闻和世界报导》杂志说:“评论家虽把这类经历说成作梦、捏造、或因服食止痛药而产生的幻觉、或脑中分泌化学物的结果,但最低限度已有六本书出版,试图对这类现象作出科学的解释。国际濒死联合学会也在康乃狄克大学(UniversityofConnecticut)设立,以便促进这一范围的研究。一位康乃狄克心理学家说:无论作何解释,我们藉各种研究,知道许多人在临终时,都有不寻常的趣事发生。他强调濒死的经历,没有证明死后生命的存在,仅表明死亡这一行动,可能不像很多人所惧怕的那样痛苦。”
但这些经历不能作永恒真理的根据,也不能作为我们相信死后生命的稳固根基。它们可能是危险的骗局,我们必须用神的话语加以察验。
圣经证明有来生,而且圣经对死亡的解释非常清楚。每一个人都要死一次,却有两个可能的结局和归宿。“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希伯来书九:27)我感到不安的是,所有这些死后的故事,都是不管他是不是信徒,也极少有任何反面的效果——这刚好违背了圣经的教训。如果所有的死后经历都是一样的话,就没有审判或地狱,而神的话语便是谎话了。我们现在并不确实知道这类“身外”经历的来源,有些人甚至认为有时它们来自撒旦,因它们能欺骗人们有关死亡和救恩的真正特性。这种看法认为它们是撒旦伪造基督徒在天堂安息之确据。
渴望更彻底地明白死亡,被称作是“新的困扰”。我当然不想不公正地讨论这题材。但我相信当我们知道死后的路向,我们便明白保罗在歌罗西书一章27节所说的“有荣耀的盼望”了。
未完待续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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