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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卫·鲍森
大卫·鲍森(J.David Pawson)1930年出生。是英国当代著名的圣经释经家、神学家、牧师,是英国当代圣经权威教师。他笃信圣经为上帝的话语,无误无谬,毕生研经与教学。
原为循道会牧师,后受邀至浸信会牧会,他所牧养的Guildford教会(Millmead Centre)后来成为英国最大的浸信会。
《旧约纵览》和《新约纵览》系列以概论的方式解析圣经,讲述上帝和祂的子民之间那段爱的史诗。
现在我们要来看看保罗生前最后所写的几卷书信这三卷书信被称作为「教牧书信」,我等一下会跟各位解释,这个名称错得实在是有多么地离谱,这三卷书信跟保罗的其他书信很不一样。
这三卷书信不但是写给个人的书信,而且内容、风格、还有遣词用字等等方面,都很不一样,但是这三卷书信十分类似,显然是同一个时期,由同一个人所写的,但是很多圣经学者却怀疑这些书信并不是保罗写的,很多圣经注释书都在辩论这个问题。
我想其中恐怕有很多人希望这些书信并不是保罗写的,但是他们有私底下的动机,其中一个动机跟女权有关,这几卷书信中针对妇女的教导遭到了今天很多人的强烈反对,不是反对妇女,而是反对这些针对妇女的教导,女权主义者对这些有强烈的批评,如果他们能证明这些书信不是使徒或保罗所写的,基督徒就可以不用太在意这几卷书信了。
保罗他在这几卷书信当中说,他不准妇女在有男女会众的教会中教导,这当然大大地违背了今天人权主义者的想法,甚至违背了很多教会的想法,所以有很多人处心积虑地要证明这些书信并不是出自使徒之手。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这几卷书信的不同之处,这几卷书信的日期比其他书信要晚多了,有些人用这个原因来主张作者并不是保罗,因为和使徒行传所记载保罗的宣教行程不符合。
这话没错,保罗在信上提到他在克里特停留,但是使徒行传完全没有记载他到克里特,所以他们说不符合保罗的行程,其实答案很简单,保罗指的是他从罗马获释之后那段期间的事奉,而使徒行传就是在保罗第一次受审之前结束,我们从腓立比书可以知道他预料会获释,虽然保罗他愿意遭到处决,但是保罗他说:「我预计这次受审应该会很顺利,我会获释,可以去见你们。」结果真是这样。这要归功于路加医生给法庭的详细记录。
保罗再度造访克里特还有其他地方之后,被亚历山大出卖,又再度被捕,这次他晓得不可能再获释了,所以使徒行传才会停在那里。路加继续跟保罗同行,他其实可以继续写保罗的事,但是保罗对他说:「不用再写了,因为我不会获释。主告诉我这次我将走到生命的尽头。」
所以不必努力营救我,再写就是违抗上帝的旨意,所以使徒行传才会结束在那里。因为它记载的不是教会的历史而是保罗的故事,是保罗他第一次审判的辩护书,保罗后来获释,但是第二次再度被捕时,这次不是软禁,这一次是被关在黑牢里,这三卷书信就是在这期间写的,所以才会跟其他书信很不一样。这时候他的年纪更大,并且面临了死亡的威胁,像这样的处境会改变人的想法跟语气。
这三卷书信的风格和内容之所以有这么大的不同,甚至于和保罗的行程并不符合,显然是因为他获释,之后又去了克里特,把提多留在那个地方,然后回到以弗所,把提摩太留在那里,这些都完全吻合。所以我认定保罗是这三卷书信的作者,他这个时候年纪大了,又面临死亡的威胁,而教会的年岁也更高,同时教会也面对死亡的威胁,因为教会也可能会死亡,个人或教会的年纪越大就越有可能会死亡,保罗写这些信给提摩太和提多是要挽救教会免于死亡,因为当教会的年岁增长,下一代会接棒,要把同样火热的信仰一直传承下去并不容易,教会需要一直充满生命力而不是苟延残喘。
我前面说过把这三卷书信称为教牧书信并不好,这个称呼始于1703年,不管是谁取的称呼,都造成很大的伤害,因为从此大家都知道这三卷书信叫做「教牧书信」,这三卷书信中对教牧的教导其实跟保罗其他书信差不多,保罗的每一卷书信都谈到教牧,处理牧者的需要和问题,但是把这三卷书信称为教牧书信是很危险的,它们并不是传道人手册,专门教导怎么样做传道人?怎么样组织教会?当然这三卷书信确实给长老和执事一些指示,但是说它是传道人手册那就太牵强了。比如说,它没有教我们怎么选长老,没有教我们怎么指定长老,是投票还是怎么样?这三卷书信很少谈到如何组织教会,把它看成传道人手册实在是大错特错。
保罗写这三卷书信其实并不是为了这个原因,所以我不喜欢「教牧书信」的称呼,因为听起来好像把重点放在教会内部的事,其实保罗写这些书信的重点是放在教会对外界的责任,教会应该要尽到该尽的责任,才能够向世人传福音,这是保罗心中最终的目标。教会如果没有办法尽到该尽的责任,那么世人毫无法得救,保罗的心总是挂念着世人,教会只是赢得世人灵魂的一个工具。
所以我不会称这几卷书信为「教牧书信」。你可以称它为「布道书信」,因为那是这几卷书信最终的目标,但是传福音有没有果效,关键就在教会所具备的品格。保罗很关心教会的影响力,所以他才嘱咐提摩太要去传福音,这是保罗他最关心的事,但是就连「布道书信」的称呼,我认为也有一点点误导,我想称这几卷书信为「使徒书信」,因为提摩太和提多是使徒的代表人物,这几卷书信第一个用意显然并不是牧者写给教会的信,也不是布道家写给世人的信,保罗是差派他们两个人去做使徒的代表人物,这是什么意思呢?
保罗带着他的使徒团队到各处去建立教会,教会建立以后,他有三种跟进方式:第一种方式是亲自回去查看他们的情形。第二种方式是写信给他们。第三种方式是把使徒团队当中的一个成员,差派过去或者留下来以完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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