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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常会有听众来信询问,有关至亲的人自杀的问题。
事实上,当一个人自杀,他必然会给家人留下一大团疑云;所以企图自杀的人应该为还活着的亲人想想,他将会留下给亲人的困惑与痛苦。
大部分的人会问,“一个真正的基督徒会做这傻事吗?” ;“自杀的人能进天国吗?”;“为什么我挚爱的人会做蠢事?”
我们可以从圣经里找出,信靠神却又曾经考虑过自杀的人物。一个是在罗腾树下的以利亚以及蓖麻树下的约拿。
他们都曾经陷入万分沮丧里,这也就是一般想自杀的人的光景。魔鬼就会乘机利用我们软弱的时候达成他的目的。
神将求生的欲望放在人心的深处。即使是想要自杀的人,在面临死的最后一秒钟都会再挣扎努力求生存。
一个跳河自杀的人,掉进水里时都会再挣扎想让自己浮出水面。人只要一时的精神错乱,就可能放弃生命。
因此一个基督徒也可能一时脱离了现实,忘了主耶稣的拯救恩典,就轻易地结束自己的生命。
他永恒的居所,不是决定于他死前所做过的事;而是凭着他曾决志跟随主,接受耶稣为他的救主而定。
如此看来,如果进天国是凭着人在地上的行为而定,相信我们当中没有人配得进去。
但话说回来,自杀是一种谋杀的行为,因为它夺取了一条宝贵的生命(耶稣基督也是为此罪牺牲了!)。
我们看见有许多杀人犯蒙恩得救的例子;没有一个认识圣经的人可否定他们的得救及被神赦免的事实。因耶稣基督既已为所有基督徒的罪付出赎价,当然包括这谋杀与自杀的罪在内。
但我们一定不赞同基督徒的自杀行为。请仔细想一想,一个基督徒如果亲手结束自己的生命,他到了天国以后将受到神严厉的审问。
神将会亲自审问他说,“我所赐给你的上好的福分,你为什么放弃呢?” “难道你不相信我赐给你的是最好的吗?”
因此,我们明白,神所认定的好(好好地享受神所赐给人的丰盛的生命)绝不与神的律法(不可杀人)相违背。
神在(约翰福音3:16-18)告诉我们,我们得救是基于相信耶稣以及祂在十架所完成的救赎。
在提多书(提多书3:5-7)里也告诉我们基督徒所做的事情,也可能羞辱主名;但我们当感恩,因我们得救并不是靠着我们自己所行的义,乃是照神的怜悯。
作者:Harold Richa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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