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答疑VOL.56 | “一直不太理解加尔文的先定论,能解释一下吗?”
2019-12-04 9612阅读
作者: yani
|来源: 黑門
一直不太理解和接受加尔文的先定论,可以解释一下吗?
“先定论” 或者 “预定论” 一直被视为加尔文的观点。而在加尔文之前,奥古斯丁也是预定论的坚持者。甚至,《圣经》从旧约到新约都充满 “预定” 的概念。耶和华对撒母耳说:“我既厌弃扫罗作以色列的王,你为他悲伤要到几时呢?你将膏油盛满了角,我差遣你往伯利恒人耶西那里去,因为我在他众子之内预定一个作王的。” (撒母耳记上 16:1)
我们也在他里面得了基业,这原是那位随己意行作万事的,照着他旨意所预定的。(以弗所书 1:11)
外邦人听见这话,就欢喜了,赞美神的道,凡预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使徒行传 13:48)
与 “预定论” 相关的概念,有拣选、神的主权、神的旨意。在当下,人们讨论起这件事的时候,普遍是在指:得救的人是上帝预先定好的,而非人自己在当下的选择。而对此不能认同的人,大概会有几点顾虑,下面我试着澄清一下。上帝在创造亚当的时候,他是有自由意志的,但是犯罪后,人的自由意志相当于被罪毁坏了。人已经无法选择上帝,也无法选择真正的良善。问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清醒一点,即使上帝一个也不拣选,他也是公平的。在《圣经》中说,神要恩待谁就恩待谁,要怜悯谁就怜悯谁,那是神的自由。而我们既是被额外恩待与怜悯的人,还有什么可挑剔上帝的呢?这个问题,基本上是对上帝进行 “道德绑架” 了……《圣经》里没说耶稣是为全人类的每一个人死的,而是说“世人”,是在指 “人” 这个群体、类别。他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约翰一书 2:2)
这里说 “普天下” ,好像是说所有人,但其实这是在说犹太人以外的其他民族。这是对犹太人写的。约翰的意思是,耶稣不但是为咱们犹太人的罪死,也是为其它非犹太人——即:普天下的人。最后,不接受预定论的人可能会觉得这样会导致人懒惰——如果是神预定的,反正我无力改变,这不是导致我放纵吗?
首先,对神的认识,不能以结果为导向,而是要抛开我们自以为会有的应用,来看事实。并且,真正被拣选的人其实不会这样,或者说不会长久这样,因为他的里面有圣灵。如果我亘古以先被神拣选,那么在历史和时间中,我会是一个明白福音的人,我知道耶稣为自己做了什么,基督的爱激励我,我或许软弱,但还是想要回应主的爱。而对于我们还在地上的实际生活而言,神有百分之百的主权,我们也有百分之百的责任。就像出门的时候,我会对两岁多的女儿说:拉好妈妈,不然人多你就丢了。她有义务顺服、拉好我。但其实她丢不丢,不在于她,而在于我——我有没有时刻看着她,我有没有能力看好她。是我在保证她的安全,而不是她自己。的确,预定论是有很多让人难以理解的地方。如果你还是不能接受,我建议你就先不要去想,也无需找人辩论。求主帮助你,能清心的看《圣经》怎么说,并为此祷告!本期答疑:yani,归正系统神学院毕业生。
整理:云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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