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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的救恩论~得救之后的表现是胜过罪恶
前面谈的是神的救法,救恩的内容,现在谈到的是结果。
六到八章,每章有一个重要的结果:
一、第六章胜过罪恶:1-11 身份改变、11-23 生活改变,这跟世界上其他理论、宗教最不一样的地方,其他宗教都先提到生活的改变,先变成好人、你就得救了,圣经反过来,是身份先改变,先得救成为义人,然后才谈到生活的改变,练习过义的、圣洁的生活 。
1.六1-11 身份的改变。
1) 前言1-2 我们已经在罪中死了,不可以继续在罪中生活。
2) 我们已经在罪上死,3-10就用洗礼来说明… 洗礼就是跟耶稣一起死、一起活,就是一个记号。
2.六11-23 生活的改变,我们已经跟基督一起死了、也跟基督一起复活了, 可是老我在不在呢?其实老我还在!
当神的感动、神的命令临到我们时,我已经信主、神的灵已经进来,向神看自己是活的,赶快回应、顺从、跟随神,我们就胜过罪恶了。
1.拒绝:八12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们顺从身子的私欲。不容许这样我们奉主的名拒绝它 14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
2.献:八13不要将你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倒要将自己献给神,并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
3.顺从 :八15-23 强烈的对照:从前是罪的奴仆,顺从罪恶、被罪捆绑,以至于犯罪、以至于死,现在是义的奴仆,顺从真道,脱离罪的权柄跟辖制 脱离罪的权柄跟辖制,以至于成圣、得到永远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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