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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老&执事
本字的希伯来文为zaqen,希腊文为presbyteroi,译作长者、年老及那些有资格管理的人。长老在以色列及外邦的国度里,均被提及过(参创五十7;出三16;民廿二7)。
在旧约时代,长老被称为「百姓的长老」及「以色列的众长老」(参出三16,四29,十七5,十八2,廿四1)。旧约中,记载有关长老的设立如:「摩西、亚伦、拿答、亚比户,并以色列长老中的七十人,都上了山。他们看见以色列的上帝,他脚下仿佛有平铺的蓝宝石,如同天色明净。」,「耶和华对摩西说,你从以色列的长老中招聚七十个人,就是你所知道作百姓的长老和官长的,到我这里来,领他们到会幕前,使他们和你一同站立,我要在那里降临与你说话,也要把降于你身上的灵分赐他们,他们就和你同当这管百姓的重任,免得你独自担当。」(出廿四9~10;民十一16~17)其职份包括:
第一,处理有关百姓的事务。(参民十一16)
第二,处理当地的民事。(参书廿4~5;得四2)
第三,参与国政。(参撒上四3)
第四,代表百姓发言。(参撒上八4~5)
第五,设立君王。(参撒上八4~5;撒下五3)
第六,负有司法之权责。(参申廿二15,廿五7)
第七,负有审判之权柄。(参申十六18,廿一2;拉七25)
第八,见证神的启示。(参出四27~31,十九7)
第九,在神面前代表百姓。(参出十七5,廿四1;民十一16)
第十,监督节期之礼节。(参出十二21~28)新约时代封长老的解释
在早期的历史中,长老曾与使徒们分担教会的教导与治理的工作。以下是长老在教会的地位与职份:
一、 最初长老是使徒所选立。「二人在各教会中选立了长老,又禁食祷告,就把他们交托所信的主。」,「我从前留你在革哩底,是要你将那没有办完的事都办整齐了,又照我所吩咐你的,在各城设立长老。」(徒十四23;多一5)
二、长老与使徒同样负有治理教会之责任。「他们经过各城,把耶路撒冷使徒和长老所定的条规,交给门徒遵守。」(徒十六4)
三、长老是与基督同工的。「圣灵立你们作全群的监督,你们就当为自己谨慎,也为全群谨慎,牧养上帝的教会,就是他用自己的血所买来的。」(徒二十28)
四、长老牧养上帝的群羊。「我这作长老,作基督受苦的见证,同享后来所要显现之荣耀的,劝你们中间与我同作长老的人。务要牧养在你们中间上帝的群羊,按着上帝旨意照管他们,不是出于勉强,乃是出于甘心,也不是因为贪财,乃是出于乐意,也不是辖制所托付你们的,乃是作群羊的榜样。」(彼前五1~3)
五、长老是忠心管理上帝的教会之领袖。「那善于管理教会的长老,当以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劳苦传道教导人的,更当如此。」(提前五17)
六、长老为代表基督牧养上帝的群羊。「……乃是作群羊的榜样。到了牧长显现的时候,你们必得那永不衰残的荣耀冠冕。」(彼前五3~4)
七、长老为信徒的代表。「作监督的,必须无可指责,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有节制、自守、端正、乐意接待远人、善于教导……,监督也必须在教外有好名声,恐怕被人毁谤,落在魔鬼的网罗里。」(提前三2、7)
在早期负责教会工作的使徒,因为旅行或离世的缘故,教会中之教导、管理与讲道,多为长老们来负担,随后就产生了讲道与治理之长老的区分。「他所赐的有使徒、有先知、有传福音的、有牧师和教师,为要成全圣徒,各尽其职,建立基督的身体。」,「那善于管理教会的长老,当以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劳苦传道教导人的,更当如此。」(弗四11~12;提前五17)
一、长老的任务:
1.管理教会一切行政及灵性上的工作。
2.劝导与督责信徒之信仰与生活。
3.负责教会于教育信徒之子女及慕道友之属灵知识。
4.负责探访信徒之家庭及软弱之会友。
5.履行圣职人员之间彼此监督及激励的责任。
6.推动教会一切布道与宣教的工作。
7.促进信徒间之和谐与合作。
二、长老的资格:有关长老的资格,请参考提摩太前书三章一至九节及提多书一章五至九节。
执事(Deacon)
执事的希腊文diakonos,译作执事者或仆人。本字出现于腓立比书第一章及提摩太前书第三章。在新约圣经里,有三十次用到执事这个字。此字引自希腊人所用于招待、服役的人,就是随时站着侍奉的人。
一、忠心的仆人。「主人说好,你这又良善又忠心的仆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许多事派你管理,可以进来享受你主人的快乐。」(太廿五23)
二、上帝的执事。「打发我们的兄弟在基督福音上作上帝执事的提摩太前去,坚固你们,并在你们所信的道上劝慰你们。」(帖前三2)
三、基督忠心的执事。「正如你们从我们所亲爱,一同作仆人的以巴弗所学的,他为我们作了基督忠心的执事,也把你们因圣灵所存的爱心告诉了我们。」(西一7~8)
四、负责招待的人。(参约二1~11)
五、服事人的。「因为人子来,并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可十45)
六、供给圣徒需要的人。「再三的求我们,准他们在这供给圣徒的恩情上有分。并且他们所作的,不但照我们所想望的,更照上帝的旨意,先把自己献给主,又归附了我们。」(林后八4~5)
当保罗写信给腓立比的教会时,他说,「基督耶稣的仆人保罗和提摩太,写信给凡住腓立比,在基督耶稣里的众圣徒和诸位监督,诸位执事。」(腓一1)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执事在教会中特别职位的重要性。在教会的职位中,监督(长老)是督责有关信徒属灵的职务,而执事则负责有关服事与料理教会的事务(有关执事之设立,请参考使徒行传第六章)。「所以弟兄们,当从你们中间选出七个有好名声,被圣灵充满,智能充足的人,我们就派他们管理这事。但我们要专心以祈祷传道为事,大众都喜悦这话,就拣选了司提反,乃是大有信心,圣灵充满的人。又拣选腓利、伯罗哥罗、尼迦挪、提门、巴米拿、并进犹太教的安提阿人尼哥拉。」(徒六3~5)
基督耶稣不但差派他的门徒作传福音的工作,同时也嘱咐他们做医治与救济的工作。在初代教会里,神也赐给某些信徒医治的恩赐(参林前十二9~10、28~30)。
此后,在神的教会里,信徒开始负有照顾穷人与供应主内肢体需要之工作(参徒四34)。因此,在教会中便设立执事的职份,其中最要紧的工作,就是收集款项与负责周济穷人的事工。
一、执事的任务:
1.执事得履行安慰及劝导信徒之任务,并办理教会中及教会外必要之周济的工作。在教会机构的监督及指导下,处理有关财务上之事宜。
2.执事应负责维护教会之公物及协助圣职人员的工作。
3.探访信徒,照顾穷人,代表教会供应主内肢体之需要。
4.传福音,做个别布道的工作。
5.促进信徒之间的合作与同工的工作。
二、执事的资格:有关执事的资格,请参考提摩太前书三章八至十三节及使徒行传六章三节。
福音本是 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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