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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经:
约翰壹书三章1至9节
1你看父赐给我们是何等的慈爱,使我们得称为神的儿女;我们也真是他的儿女。世人所以不认识我们,是因未曾认识他。
2亲爱的弟兄阿,我们现在是神的儿女,将来如何,还未显明;但我们知道,主若显现,我们必要像他,因为必得见他的真体。
3凡向他有这指望的,就洁净自己,像他洁净一样。
4凡犯罪的,就是违背律法;违背律法就是罪。
5你们知道主曾显现,是要除掉人的罪,在他并没有罪。
6凡住在他里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见他,也未曾认识他。
7小子们哪,不要被人诱感。行义的才是义人,正如主是义的一样。
8犯罪的是属魔鬼,因为魔鬼从起初就犯罪。神的儿子显现出来,为要除灭魔鬼的作为。
9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作种)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神生的。
成为神家中的成员,究竟对你是什么意思?我们既是神的儿女,就成为神家里的人。我们要有父亲的样式,也要爱护主里的弟兄姊妹,最终我们将得享儿女的产业。这是何等宝贵啊!约翰在这段经文中告诉我们,我们被称为神的儿女是何等宝贵。
许多人相信,全人类都是神的儿女并互为手足。你是否这样相信?对此你有什么看法呢?
当我们接受基督之前,我们只是神所创造的人。亚当在犯罪之前,当然也是神的儿子;但因着他的犯罪堕落,神与人之间的关系便告破裂。基督责备当时的法利赛人是假冒为善,并直言他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约八44)。
只要你静下来,细想神为你做了什么,以致使你成为祂的儿女,你便不得不承认祂的爱是何等的奇妙。假如你的雇员偷了公司的钱而潜逃,你会怎样做呢?如果他又回来求你说:「请你再次聘用我。」你会答应吗?
若有人代他偿还了欠你的债项,你能原谅他吗?并且,还进一步认他作儿子吗?这个比喻实不足以形容神为我们所做的一切,因为神为我们所付出的代价远超于此──祂甚至差祂的独生子来到世上,为偿还我们的罪债而为我们捨命,以致我们能成为神的儿女(约一12)。
而且,神更将作神儿子的一切特权赐予我们。英文的引申译本将约翰壹书三章1节译得很好。它说:「看父赐给我们或向我们显明的爱是何等不可思议,以致我们得称和被算为神的儿女。」
祷告:
父啊,求你教导我如何作你的儿女,使我能活出作你儿女的应有样式。
整理:于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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