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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书四章1至5节 1人应当以我们为基督的执事,为神奥秘事的管家。
2所求于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
3我被你们论断,或被别人论断,我都以为极小的事;连我自己也不论断自己。
4我虽不觉得自己有错,却也不能因此得以称义;但判断我的乃是主。
5所以,时候未到,什么都不要论断,只等主来,他要照出暗中的隐情,显明人心的意念。那时,各人要从神那里得着称赞。
作耶稣基督的仆人究竟是什么意思?今天所读的经文,为我们提供了两幅图画,指出信徒作为神的仆人,所承担的是什么工作。
保罗用了两个不同的名称,来形容信徒在耶稣基督里的身份。第一个名称是「仆人」。这个字词的原意,是指到古时那些在大船上划桨的工人。这些划桨的工人必须听从工头的指令。根据约翰福音十八章36节的记载,基督在彼拉多面前受审时,就用过这个字词:「我的国若属这世界,我臣仆必要争战。」因此,在救主的心目中,祂的仆人一听见祂发出命令,就会立即遵从,不会提出任何问题,并且绝对服从祂的权威。我们若想作祂所喜悦的仆人,就必须与祂相交,这样才能明白祂的心意。
保罗采用的第二个名称是「管家」。在保罗的时代,管家是家中的众仆之首。他要负责管理主人的全部家业。旧约的约瑟,便是波提乏的好管家。以利以谢也是亚伯拉罕的好管家。管家的责任不在于提供一切的所需,反之,是将主人所提供的一切作出适当的分配。
同样地,基督已为我们提供所需用的一切,并且将分配的责任交给我们。因此,我们要了解自己从主领受到什么东西,然后拿出来与有需要的人分享。
我们至少已有什么东西可以与人分享呢?保罗指出,那就是福音的奥秘。那是什么意思?奥秘当然是指到秘密,可是,经文告诉我们,神已将这个奥秘向我们显明。我们不能自行发现这个奥秘,只有神向我们显明,我们才能够知晓。神向我们显明这个重要真理,为的是希望所有人都能够分享福音的信息,并且,更能得着祂儿子耶稣基督的死所带来的好处。
反思:
「所求于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林前四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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