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290阅读
经文有何特色?(何人?何时?何地?何事?为何?如何?)
1. 从耶路撒冷下来的代表人中,多出一位律师:特土罗。
2. 从特土罗的发言,能否看出他是专业的辩护师?(徒24:2-4)
3. 特土罗的引言(徒24:2-4),有何特点?专业之外……
4. 特土罗控告保罗的罪项,与之前(徒23:29)所言,有何极大的分别?
a. 瘟疫:搅乱天下的人(徒17:6),帖城。
b. 作乱的人:适切的妨碍治安罪名。控罪的转变!
i. 作乱的埃及通缉犯。(徒21:38)
ii. 作乱的丢大。(徒5:36)
iii. 加利利的犹大。(徒5:37)
c. 教派头目
d. 污秽圣殿:成为最后的一项罪名。
经文,看看上文下理、理解经文并且主题是什么?
1. 与耶稣的控罪相似。(路23:2)
2. 死刑犯巴拉巴也是作乱的。(路23:19)
3. 保罗在犹太人心目中,普遍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徒21:21)
4. 徒21至26章的重点,徒18:24-28的重点。
经文与生活。这段经文与自己的生活有何关系?
1. 如果行事为人做得正直,遇到专业律师的攻击,是否危险?
2. 保罗的正直:(徒23:1),“行事为人都是凭着清白的良心,直到今日”(和修版)。(徒24:16)
3. 事情还未结束,不容易有结论……。(且听下回分解……。)
60290阅读
31815阅读
29967阅读
26415阅读
26313阅读
20055阅读
19394阅读
18941阅读
18036阅读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