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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上海佘山教会李浦旻牧师
发生在南京的几起颇具争议的判决,让人们对帮助倒地的老人深感恐惧,因为谁都不想看到自己因行善而惹上大麻烦。法官从人性本善的角度(坏人撞了自然会跑掉)来看问题,就得出“如果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他?”的结论。不过紧接着不是对有错必纠的人减轻处罚,而是让他予以全额赔偿。这种奇葩逻辑让关注此事的人们大跌眼镜。因为趋利避害是人的天然本性,所以大家纷纷议论说“好人难做”。当然,我们不是当事人,无法确定其到底有没有被冤枉。
因为若不事先计算代价,真遇见事情了就很可能装着没有看见。而下次看见有老人摔倒因没人施救而导致去世的新闻时,就叹息人心不古世风日下。其实,我们自己也变成了败坏世界的有机组成部分。
法院既然不分青红皂白,巨额赔偿恐怕难以避免。这对普通百姓来说真是不小的打击。
对这个世界充满幻想,认为越老越善良,是对人性缺乏洞悉,也是对真理缺乏认识。既然如此,在地上行义而被陷害,就是意料之中的事了。古罗马的皇帝哲学家马可奥勒留说:“行善而受谤,帝王之本分也。”我们身为天国的子民,岂不应当有更宽广的胸怀吗?
在耶稣基督所举著名的“好撒玛利亚人”的例子中,高高在上的宗教职业人士面对受伤的客旅视而不见,被他们藐视的撒玛利亚人却因施以援手而被主赞许。因为这样体现了真正意义上爱人如己的经意。路10:25~37。当然,帮助受伤的客旅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但是,主耶稣为了我们的灵魂也不付上了被钉十字架的代价吗?
所以,即便可能受到伤害,坚持帮助需要帮助的人,就成为了基督徒的本分。而不是可有可无的选择之一,因为十字架就意味着被伤害。这本是基督徒的荣耀,主必纪念
如果是急病,需要的帮助打120,而不是贸然上前搀扶,因为那样可能加重其伤病;如果是在人行道上看见卧倒之人,可以打110,请他们来处理。因为从理论上来说,警察来的速度很快,而且处理突发事件的经验丰富;如果是明显被撞倒在机动车道的人,不管是不是老人,都可以用手机拍照存档。打110后再扶其离开危险的现场,因为其可能被后来的车撞到。警方有记录打入电话的具体时间,加以照相或视频证据,可以最大程度保护自己。这是危险的世代中我们当尽的本分,就如救人是本分一样。
如果那样还是被诬告,那就值得感恩。因为神不允许,恶人陷害不能“得逞”。可是既然得逞了,就帮助我们对人性就有了真切的体会,也会因此开始迫切的祷告。至于教会,要鼓励弟兄姊妹不要因不法之事增多而失去起初的爱心,也要多为肢体们祷告。我们总要为基督之名的缘故选择行善,哪怕被判“赔偿”。不能因为坏人诡诈而变得与他们一般,那样恰恰是中了撒旦的诡计。
审核:huamaox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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