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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己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
[林前6:12,10:23]
2.对事
凡事我都有可行,但无论那一件,我总
不受它辖制 。
[林前6:12]
3.对人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
[林前10:23]
4.对神
或吃或喝,无论作什么,都要为荣耀神
而行。
[林前10:31]
以上四个原则可运用在基督徒一切的生活中,无论大小事情,凡圣经中无明言禁止或许可者,可作与否,都可用这四个原则测验定规。如果这四个原则都通过,就可做,若这四个原则中,有一个通不过就不可作。
1.对别人的恩典要记念——[要报恩]
2.对别人的缺点要包容——[要帮洗脚]
3.对别人的优点要欣赏——[要学习]
4.对别人难点要担当——[要帮助]
5.对自己给过别人的亏欠要赔礼——[要谦卑]
6.对自己的优点要学习隐藏——[不要彰显自己]
7.对自己的缺点要快悔改——[要对罪有挖目断肢的决心]
8.对自己的难处要多祷告——[为得能力,得神帮助,不发怨言]
9.对自己的经济生活要有知足的心——[不追求今生肉体的享受]
10.对自己目前的属灵追求不要满足——[要有不断追求长进的心]
11.对自己给过别人恩典要忘记——[让主记念]
对待不同属灵光景中的基督徒当怎样说话?
How to speak to Christians in different spiritual situations?
1.对犯了罪的基督徒:要单凭爱心说警戒,责备,劝勉的话,也需要凭智能。但绝不可说定罪的话,更不可开好象开批判会的话。[太18:15/17]
4.对软弱的人:要凭爱心说扶助人的话,使之知道主恩爱不改变,并说激励的话
[林后5:14/15]
2.对忧伤的人:要存体恤的心说安慰,体贴,劝勉的话
[罗12:12/14]
5.对在患难中的人:要凭着体恤的心说坚固人信心的话,使之正确认识苦难是神的美意。[彼前5:10]
3.对灰心的人:要凭信心说鼓励并树立信心和盼望的话
[贴前5:14]
6.以在属灵上有所长进的人:[要肯定他们进步的地方,加以鼓励但不可过多表杨,然后凭着爱心提出建议使之调整,最后说勉励和盼望的话]
以上六点对参加探望和服事工作的肢体,应当知道,并予以实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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