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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上帝所认识的人必被追讨
经文:摩3:2 在地上的万族中,我只认识你们;因此,我必追讨你们的一切罪孽。
以色列百姓被称为上帝的选民,而他们之所以能够被上帝拣选,不是因着这个民族有什么优越性或长处,而且他们的人数也不是最多的,但却被上帝所拣选特作自己的选民。
先知阿摩司在这里告诉我们耶和华神在地上的万族中,只认识这群百姓。那这里的认识绝对不是在讲上帝的无所不知,上帝肯定知道地上其他的人,全地的世人有哪一个不是上帝所知道的呢?因他是创造万有的主宰,所有的人都是他所造的,那哪有他所不知道的呢?但这里的‘认识’一词在原文的意思是在讲述一种关系,也就是一种亲近无间的美好关系,他和圣经中出现的‘同房’(创4:1、17)是同一个字,可见这里的认识绝不是单单的外在知道这个人名字是什么、住在哪里或家里有什么人、性格是什么等等这么简单,乃是上帝和这群百姓有一种非常亲密的关系,这就是圣经所告诉我们教会是基督的新妇,无论旧约的教会还是新约的教会都被看成是妻子或新妇,这是上帝在万民中只认识的一群百姓;但我们很多人都比较喜欢本句经文,可是很少人却不知道下面的一句话是什么?经文借着说‘因此,我必追讨你们的一切罪’,亲爱的弟兄姊妹,你能理解这两句话如何联系在一起吗?耶和华不是在万族中只认识他们,而且只和他们才有这种美好的亲密关系,但下面紧接着说‘因此’,只因为这种关系,所以就有了下面的‘因此’,那‘因此’什么呢?‘我必追求你们一起的罪孽’,真的是很难理解的经文啊!但的确是如此,上帝之所以爱他们,也与他们有亲密的关系,所以才会追讨他们的罪恶,但这里的‘追讨’在原文中的意思是‘眷顾(创21:1)、管理(创39:4)、看顾(创50:24、25)、被数之人(出30:13、14)、派(民1:50)、鉴察(诗17:3)、用杖责罚(诗篇106:4)’之意。我们从这些经文很容易发现这里的追讨不是对恶人的那种刑罚,乃是出于父亲对儿子般的管教和责罚,也和新约教导的‘管教’是吻合的。只因为这种认识或关系,才有如此的‘追讨’,而是带着父亲般的爱对儿子的管教和责罚,目的是使他们能够更好的亲近父亲、顺服父亲,也能够忠于父亲。
亲爱的弟兄姊妹,我们作为上帝的儿女,乃是与万民有别的,他只认识你和我,我们乃是在基督里被认识和接纳,你是何等的蒙福啊!那我们愿意凡事爱他、顺服于他,还是愿意落在他的追讨或管教之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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