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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女子的方法是一贯的,不惊动、不叫醒,等她自己情愿。
在整个雅歌里,有三次同样的语句“等他自己情愿”。虽然原文没有明确指出是谁说的话,但从雅歌的主题,最后转变的是女子、不是良人,可知这应当是良人的话,耐心等待女子对爱情认识的转变。虽然良人是爱女子的,但却不会妥协接受她自我中心的爱情观,只能是耐心等待她的转变。
良人三次这样的宣告都是对着“耶路撒冷众女子”说的,不但是向她们表明自己等待女子转变的心意和态度,也是希望众女子都能够明白良人这样的心意;因为她们中的每一个人,都就是即将长成“女子”身影的小妹(8:8)。这种说不清楚的关系,是只有当我们对基督、教会和信徒之间的关系有了认识后,才能明白的道理。
① 2:7面对女子充满浪漫情调的爱情向往,良人表示会耐心等待她认识的转变。
按照雅歌内容的分段,良人第一次这样宣告,是在他和女子初次相遇分手前说的。当女子听到良人称许她美丽可爱,又带她进入筵宴所,以为已经赢得良人垂爱,就接连不断地表达出她对爱情自我期许的向往,希望良人满足她的要求,长期留在筵宴所,可以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良人知道虽然彼此都有相爱的意愿,但却有完全不同的爱情观念和要求。良人对爱情的要求是坚持不变的,是不会按照女子的意思,满足她这样要求的;因此在分手前表示,他会继续和女子交往,但需要耐心等待女子对爱情观的转变,既不勉强、不催促,也不迁就、不妥协。
良人在提到他耐心等待时,特别提到“指着羚羊或田野的母鹿嘱咐”,意思是他会像田野母鹿耐心等待小鹿成长那样,既迫切希望她快快成长,又不得不存着耐心等待的心情,因为生命成长是需要时间的。良人知道,女子需要转变的,不只是对爱情观念上的改变,更需要有生命成长的转变。
② 3:4-5女子虽有心寻找良人,但目的是“拉住他,不容他去”,认识没有改变。
良人再次说“不要叫醒”这句话,是在他第一次来访问女子,离开之前,也是他对这次来访的结论。良人在这次访问中,明确向女子提出“起来与我同去”的要求,女子则倒过来希望良人留在葡萄园里不要走。虽然女子也是强烈希望与良人在一起,但却不愿与良人同去,而是要“拉住他、不容他走”;说到底,就是要按照她的意思“在一起”,不是按照良人的意思。
这样“在一起”的要求,就好像是路得舍不得离开拿俄米,但不是照拿俄米的意思去伯利恒,而是把拿俄米拉住留在摩押地。都是希望“在一起”,关键是按照谁的意思“在一起”,这是会造成完全不同方向结果的。因此对良人来说,女子这样的表现,并不是真想要在一起的同行。从良人再次宣告他会继续等待女子的转变,说明良人是不会被女子拉走的;女子愿意同去是唯一“在一起”的可能。
这是清楚告诉我们,不要以为只要有“与主同行”的心愿就够了,还需要看是怎样同行,是拉住他同行,还是跟着他同行。这是一个大方向的原则问题,是会引向完全不同的目的地。希望这一问题,也能引起我们的反省和分辨。
良人的要求是绝对的,不能妥协的,必须是女子跟随他行;这不是良人主观武断,而是因为他是“良人”,是我们的主。这也再次说明雅歌里的良人,只能是指主耶稣基督,因为他是主、他是神。如果是人与人之间,当双方意见有不同时,是应当彼此尊重,通过相互协商,寻求都能接受之方案的。
③ 8:4即使女子已经与良人同行,能否同行到底,仍然需要自己情愿。
良人第三次说这句话时,女子已经登上尊长的车,开始与良人同行了(6:12); 为何良人还要说不惊动、不叫醒,等她自己情愿呢?这是因为同行旷野路,不等于行完旷野路;女子是否能与良人同行到底,仍然需要她自己情愿。“行完旷野路”才是良人对女子的最终期待。因此即使在同行路上,良人仍然是秉持不惊动,不叫醒,等她自己情愿的原则,继续通过教导,引导她甘心在这条路上走下去,走到底。
这也正是耶稣对待我们的一贯方法,即使今日弟兄姊妹已经走在事奉的道路上,不等于就都能在这条路上走到底,仍然需要我们自己情愿,耶稣并不勉强我们。就像保罗提到底马因贪爱世界而离开事奉的路时,虽然惋惜,却也无法勉强。提后4:10在我们周围也有个别弟兄姊妹,虽经历过大风大浪,有过美好的事奉见证,最后却在香风细雨的物质诱惑中,离开了自己事奉的道路;这是多么可惜的事,但却也成了我们的鉴戒,提醒我们曾经打过美好的仗,不等于就能把美好的仗打到底,需要我们持守自己在主面前奉献的心志。
今日吗哪
丨约 12:26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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