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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其实,很多基督徒并没有仔细思考过这个问题。
如果没有仔细思考过这个问题,就有可能被如今层出不穷的异端邪说、奇谈怪论掳了去。现在是异端四起、风起云涌的年代,主耶稣也早已经预言了,这也是主耶稣再来时的预兆之一。
我们在哪个方面的真理又稍许的薄弱,那里就有可能成为“病毒”的一个突破口。
我提醒各位弟兄姊妹,如果有人明知道你已经是基督徒了,却一开口问你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你还是罪人吗”?那么,你就要引起警觉了,此人十之八九是有问题的。
此时,我建议你如果圣经不是特别熟的话,最好就不要再和他讨论下去了。因为他下面会有一整套的理论用来说服你。
这些理论乍一看既有圣经根据,又符合人的逻辑,还是比较有说服力的。很多圣经根基不是特别扎实的传道人也有不少最后被掳去的。
他们虽然也大量引用圣经经节或圣经名词,但是,他们引用的总是片面的那一边儿的真理。如同没有翻过的饼。
我们都知道,不平衡的真理其实就不是真理,是断章取义的曲解了真理。所以,在这里我想通过一些解释,帮助初信的弟兄姊妹提高辨识能力。
我们就从这个问题着手谈起吧。如果有人问我们:“你还是罪人吗”?我们往往习惯性的会给出两个答案:是或不是。
我们如果说:“我是罪人”。他们就会说:“你好糊涂啊!我们是因信称义,上帝都已经称你为义了,你却自己还非得说自己是罪人,你这是不信上帝啊!凡是说自己是罪人的,都是还没有重生得救”。
我们如果说:“我不是罪人,我是义人啦”。那他们就会紧接着抛出第二个问题:“你还认罪吗”?你如果说:“我有时候还会犯罪,所以,常常还会认罪”。
他们就会说:“你还是不明白主的救恩,你光是嘴里说信,心不信,这还是假信”。总之,他一定要让你不要再认罪了,才承认你是重生得救了。
那么,下面我们看看真理是怎么说的。
【罗3:28】 所以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林前4:4】 我虽不觉得自己有错,却也不能因此得以称义。但判断我的乃是主。
这两节圣经都是来自于保罗书信。但是,意思又好像是完全相反的。
第一处圣经让我们看到保罗已经被称义,是义人了。为什么是义人呢?是因着信,与行为无关。
但是,第二处圣经保罗却说自己又不能称义,不能称义岂不是说自己还是罪人吗?怎么会又是义人、又不是义人呢?这就需要真理的平衡啦,因为保罗这是从两个方面来说的。
从客观地位上来说,我们只要信主耶稣的,就都是义人了,与行为无关。
【弗2:8-9】 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神给我们这个义人的地位,不是因为我们行得好,也不是因为我们有任何其他功劳。
乃是因着神白白的恩典与我们的相信。这个称义的地位是一直持续的,既然不是因为我们行为如何而得着称义的地位,当然也不会因着我们行为如何而失去称义的地位。
只要这个人『信』,他就在基督耶稣里,那他就是义人。因为一个人披戴了耶稣基督之后,神看到的不再是他如何,而是看到耶稣基督如何。
【林前1:30】 但你们得在基督耶稣里,是本乎神,神又使他(耶稣基督)成为我们的智慧、公义、圣洁、救赎。
神使基督成了我们的圣洁,也就是说,基督有多圣洁,神看那些在基督里的人就有多圣洁。
这种称义的地位不会因为基督徒犯了某种行为的罪而失去。根据多年的观察,我发觉有很多基督徒都认为,如果一个人信主之后,犯了罪若不悔改,他们的灵魂就要灭亡。
这种想法,平时看来对教会、对基督徒个人也没有什么危害,甚至反过来还有利于犯罪的基督徒快点悔改呢。所以,也没有哪个传道人去刻意纠正这种思想,觉得也没有必要纠正。
但是,因为这种思想若是严格地用真理去检视的时候,毕竟是不符合因信称义的救恩观的,所以,尽管平时没有任何危害,但是一旦在与某种异端的辩论中,就有可能会因为这种神学思想在真理上的不严谨而变得理亏,进一步让异端找到突破口、长驱直入。
他们会说:“如果一个基督徒刚犯完罪,还没有来得及等到晚上认罪的时候就突然死了,或者主耶稣突然来了,那么,他们岂不是因为没来得及认罪悔改而灭亡了吗?”这样,你就不好回答他了。
如果我们明白“地位上的称义与行为无关”。也就是说,只要一个人保持在信耶稣的状态下,他就是在耶稣基督里的人,那么,他的地位就始终是义人。
这个地位不会因为他的行为如何而改变。要说改变,除非哪天他不信耶稣基督了,或者信另一个假基督了。这样,他因不再在耶稣基督就不是义人了。
我们知道在哥林多教会中,有一位犯了严重罪行的人,他的罪甚至比外邦人还恶劣。
他却始终不肯离开他的罪,哥林多的教会很长一段时间不去处理,仍然与他相交。
直到最后,还是保罗写了书信要求哥林多的教会把这样的赶出去,他们才把他赶出去。我们或许有人想当然的认为“他因不肯悔改被赶出去,肯定就是要灭亡喽”!其实,灭亡不灭亡不是根据他的行为,而是根据他是否信。
他犯罪不悔改,教会有权将他赶出去,一旦赶出去就失去了教会这个团体属灵的保护。
但是,如果他还是信的,只是由于他的信心小,生命属婴孩,舍不得离弃罪。那么,即使被赶出教会,他的灵魂还是可以得救的。
【林前5:5】 要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败坏他的肉体,使他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这是指我们在地位上的称义,因信称义。
但是,保罗都这么完全的一个人了,为什么又说自己还不能称义呢?这是从另一个角度——我们的主观经历说的。
虽然我们因信称义是义人啦,但是,实际上,我们重生得救之后都是会有可能犯罪的。没有一个人能完全不犯罪。
不过这时的犯罪和我们未信主以前的犯罪性质不同了。信主以前的犯罪,是习惯性犯罪,犯成功了会欢欢喜喜,犯不成功心里很不舒服。
但是,信主之后犯罪,是偶然被过犯所胜,犯成功了心里面反倒会有责备,会有痛苦。我们不能说信主以前犯的罪是罪,信主之后犯的罪就不是罪了。
无论什么时候犯罪,罪还是罪,是罪就需要向神悔改认罪。【约一1:9】 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
因为我们无论向谁犯罪、无论犯什么罪,首先得罪的都是我们的神。
那么,有人可能就会说:“既然我们是义人了,犯了罪还是义人,那还要认罪干什么?反正认不认罪都是义人,认罪和不认罪有什么区别啊?”
信主之后,认罪悔改不是为了得救,而是为了更加的圣洁。如何认罪,这也能反映出一个人对待罪的态度。
其实,我们强调的认罪不仅仅是在神面前把自己犯的罪说一遍:“主啊,我偷了邻居家菜地里四个茄子,求你赦免我”、“主啊,我骂了他一顿,求你赦免我”……。
如果只是这样说一遍,有什么意义呢?你不说,神难道就不知道吗?这不叫认罪。
圣经强调的认罪是要悔改、对付罪的。你去把四个茄子或者再加上一个,还给你的邻居。你骂了人,你去向他道歉,与他和好。……。这才是认罪,只有这样才能让我们变得更圣洁。
那种轻轻乎乎的认罪,只会让我们一辈子周而复始的活在白天犯罪,晚上认罪的可怜光景中。
我们想一想撒该是怎么认罪悔改的。撒该对主说:“主啊,我把所有的一半给穷人。我若讹诈了谁,就还他四倍”。
撒该若讹诈了谁,就还给人四倍。这不是主耶稣逼着他做的,主耶稣没有说,你若不还给人家四倍,我就不拯救你。得救靠的是信心,地位上的称义与还不还给人家四倍没有关系。
但是,撒该这种主动地悔改的行为令主耶稣非常喜悦,也一定会令撒该今后更加圣洁。
所以,今后若再有人问咱们:“你还是罪人吗”?咱们就回答他:“从地位上说,我不是罪人。但是,我仍然有可能会犯罪,犯了罪我仍然需要向神认罪。”
⑴向神:大卫说“我要向耶和华承认我的过犯”
无论向谁犯罪,我们得罪的对象首先都是神。大卫犯了杀人、夺妻的罪之后,先知责备他,他也悔改了。
在他悔改认罪的祷告中,我们觉得他最对不起的应该是他忠心的勇士乌利亚,但是大卫祷告神说:“我向你犯罪,惟独得罪了你”。
这不是说,大卫就没有得罪乌利亚,而是相比而言,大卫更得罪的是神。
约瑟被主母多次勾引之后,约瑟也不是对那个女人说,我岂能作这大恶得罪我的主人波提乏呢?而是说,我岂能作这大恶得罪神呢?
新约时期,我们可以直接向神认罪,不需要藉着谁去转达了。在认罪上,天主教的作法不合乎真理,把神父搞得像旧约的祭司一样,形成了一个居间阶级。
人犯罪得罪神了,还需要他们在中间向神转达。神赦免我们,也需要他们在中间向我们转达。完全没有必要。旧约,罪人不能来到神的面前,需要通过祭司办理神与人之间罪的问题。
但是,主耶稣为罪人死的时候,发生了一件大事,殿里的幔子突然从上到下裂为了两半,罪人到神面前的路因着主耶稣打通了,我们都可以像祭司一样坦然无惧的来到神的面前。
⑵向人:
我们首先是向神认罪,因为我们最得罪的是神。其次,我们得罪了人也需要向人认罪、赔罪。
今天,这个真理渐渐地被许多教会都忽略了,认为只要向神认罪就够了。其实,咱们中国基督徒的前辈们在向人认罪上都留下了美好的榜样和大量的教训。
向人认罪也需要讲究智慧。心里的罪只需要在神面前认了即可。另外,有的罪如果向人,反倒会带来更大的伤害或混乱,则不需要向人认罪,只向神认罪就好了。
这是神给我们的应许。有的人犯了罪之后,可能会因为自己犯罪太大而自暴自弃,以至于离开了主。要知道主会赦免一切肯悔改的罪人,忧伤痛悔的心,主必不轻看。
这节圣经我们常常听到的都是用来指还没有信主的人。我们会劝他们,你们快来信主吧,趁着现在是可寻找的时候,到时候恩门一关,你们再想信就来不及了。
这个意思是好的,说的内容也是对的。确实有机会信主却找各种理由拖延的人,一旦突然失去机会,就追悔莫及了。但是,这节圣经实际上所指的却不是那些还没有信主的人。
因为经文说的很清楚“凡虔诚人都当……”。所以,这节圣经是告诉我们:信的人认罪悔改也要及时。
已经信的人为什么要及时认罪呢?我们观察各处的教会,就能发现一个现象:初信主的弟兄姊妹,良心大都是非常敏锐的,尽管他们听道还不多,但是,若犯了罪,良心马上就能明显觉察到。
可是,信主年数多的弟兄姊妹却明显的产生了两极分化。有些人一直保持着敏锐的灵,信得越久,灵里面就越亮堂,对罪就越敏感。
不过,还有一种基督徒,信的时间虽然很长,但是,良心对罪麻木到没有知觉,什么大罪都敢犯。产生这样两极分化的原因就是信主之后犯了罪有没有及时悔改。
及时悔改的,就能保持灵里的清晰。压制圣灵的感动,不肯悔改的,他们的心就会越来越刚硬,良心如同被热铁烙惯了一般,麻木没有知觉。
由于他们信的年数多,所以,积累的知识相应的也多,学到的属灵名词也多,敬虔的表现也会。这些人就会成为教会中最麻烦的人,甚至成为危害航船的暗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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