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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已成泛滥现象的社会里,讨论离婚这个问题实在是当务之急。
由于离婚率激增,而离婚也导致了诸多法律及家庭问题,因此美国的法律上加增了一种叫做『无过失离婚』的条文,让离婚手续得以加速进行,但加速离婚所引致的问题也相对地快速增加了。
圣经对离婚的教导绝非只限于皮毛。耶稣是在第一世纪拉比学校为此事争论时,说出圣经在这方面的教训。当时自由和保守两派对离婚理据的分歧很大,因此他们来向耶稣挑战:
有法利赛人来试探耶稣说:『人无论什么缘故都可以休妻吗?』
耶稣回答说:『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并且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这经你们没有念过吗?
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
(马太福音19:3~6)
当法利赛人问到耶稣有关对离婚较自由的看法时,耶稣立刻把他们带回旧约圣经中论及起初设立婚姻的经文。祂强调婚姻是终生的,夫妇成为一体的关系不能凭人的法令解除,只有神有权决定离婚的根据。
但法利赛人继续争论说:
『这样,摩西为什么吩咐给妻子休书,就可以休她呢?』
耶稣说:『摩西因为你们的心硬,所以许你们休妻,但起初并不是这样。
我告诉你们,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马太福音19:7~9)
若再仔细研究耶稣的回答,我们可以看出,祂所针对要谈的,是法利赛人对旧约圣经的误解。摩西并没有『命令』人离婚,不过是在特别的理由下『容许』人离婚(摩西只是神的代言人,其实是神因为人的罪破坏了婚姻制度,所以才容许人偏离祂原初的旨意。)耶稣提醒他们,只是因为人的罪(心硬)才容许人离婚,但这并非设立婚姻的原意。
接着耶稣道出祂自己对婚姻的标准——禁止离婚,除非有不道德的性关系。而祂对再婚与奸淫的解释,则必须从无效与非法离婚的角度去理解。如果人所批准的离婚不是神所容许的,这对夫妇在神眼中仍是结婚的,因此非法离婚者的再婚便算为奸淫。
另外,我们提到,保罗曾容许被非信徒配偶离弃的信徒离婚(哥林多前书7:1o~15)。《西敏斯特信仰告白》如此总结对此事的论点,说:人在婚后犯奸淫,一旦被发觉,无辜的一方要求解除婚约,也是正当的。离婚后再另外嫁娶,把犯罪一方看为如同过世一般,乃是合法的。
虽然人的败坏会使人去寻找理由,甚至地将神所配合的夫妻分开,但是只有当人犯了奸淫、或是居心要离弃,而教会或政府又无法挽救时,夫妻才有充分理由解除婚约。离婚应当遵照公开与合法的手续办理,而不可任凭当事人自断自行。
来源:基督教圣城网
作者:史鲍尔博士(Dr. R.C. Sproul)是位于佛罗里达州奥兰多附近的国际基督教教育和门徒组织创始人和主席。佛罗里达州桑福德的圣安德鲁教堂合作牧师,改革圣经学院院长。写了超过一百本书,包括:The Holiness of God, What Is Reformed Theology, Chosen by God, Knowing Scripture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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