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
“我当日所领受又传给你们的,第一,就是基督照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林前15:3-4)
“所以,我们借着洗礼归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借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罗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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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
“我当日所领受又传给你们的,第一,就是基督照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林前15:3-4)
“所以,我们借着洗礼归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借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罗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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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看这题目,有点刺眼,让人接受似有难乎其难。然而,“埋葬”确实是人生常理中的事,无论九百六十九高龄抑或三十三载,若是“魂飞天外”,均要埋葬之,以实现“入土为安”。只是我们会质问,怎么活的人也会发生埋葬之事呢?这不是岂有此理吗?
受难周的第七天,是寂静的一天,从晚上到白天,世界仿佛已经把一个人忘了。受死后的主耶稣,被人从十字架上取下,包好布,葬在约瑟的新坟墓里。在以色列民看来,这是一个对死人举行处理的基本程序,埋葬耶稣,好让他安息。
安息日的寂静是表面的,悲伤也是暂时的,正如平静的海面下有激流汹涌,复活的生命即将萌动!
埋葬耶稣,以祭司为代表的民众大快人心,因为耶稣对他们来说,始终是一个“脱离群众”而标新立异之人。用现在的话说,不合他们的节拍,严重“离谱”之人。耶稣的言行举止,常常不合他们的口味。“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接受光。”他们就这样葬送了主耶稣,原以为光明被黑暗吞噬,正义被罪恶战胜。
然而,事实上,主耶稣的埋葬,是葬掉了一切的黑暗与罪恶。严格上说,坟墓里埋的并不是耶稣的躯体,因为区区小坟无法囚禁神的独生爱子,而埋的是人类一切的顽梗,悖逆,苦毒,罪孽……
主耶稣是世纪的葬礼,葬礼上悼念的是基督,但埋掉的是人类的陈旧与腐朽。静寂的一天中,人得让自己的良心平静下来,静静地思想,是不是应该埋掉一点自己的什么东西?
对于灵魂深处的自我,完全有必要经历基督的埋葬,那些陈年老生命,腐朽老思想,败坏老行为,要走进坟墓,葬在里面。在这个层面上,我们便是活着经历死亡与埋葬。
潘霍华说过:主耶稣呼召我们,原是叫我们效法他的死。在这个谈论受难、死亡的日子,不妨将此话回味一番。
全能的主,永生的上帝,你赐下救主耶稣基督给我们,成为我们谦卑舍己的榜样。他成为肉身,并在十字架上将生命倾倒,成全了你的旨意。求祢帮助我们得配与他一同受苦,一同受死,一同埋葬,又一同复活,让我们的生命成为你美好的见证。奉主耶稣的名,阿们!
作者:杜启莺;来源:新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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