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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可福音》第二章1-17节的这段经文,包括耶稣拯救一名瘫子(2:1-12)、耶稣呼召税吏马太(2:13-14),和耶稣与税吏、罪人一同坐席(2:15-17)三部分,都指向一个主题:主耶稣来,“本不是召义人,乃是召罪人”。
“过了些日子,耶稣又进了迦百农,人听见祂在房子里”(2:1)。
“在房子里”:在家里或在房子里,很可能在彼得的家里。
“拆了房顶”(2:4):典型的巴勒斯坦房子是平顶的,房顶通常用编织的树枝排在木梁上,再在上面铺灰泥,用石辊压实。人可以从房外的阶梯上去。房顶常是虔诚的犹太人祷告的地方(徒10:9)。时间长了,房顶的裂缝会长出杂草,有时羊会上房顶吃草。也有学者指出,当地有些房子分前厅、天井和后室;天井在夏天是露天的,可在天井上架些横木,种些葡萄一类的蔓藤植物,以挡热气。冬天时则在横木上盖些麦草甚至石片(这可能是路5:19的“瓦片”)。 “拆了房顶”,可能指清除天井上的一排横木及横木上的遮盖物。不论拆一般的房顶或是拆天井,应该都不会很难。
“耶稣看见他们的信心,就对瘫子说:‘小子,你的罪赦了。’”(2:5)
经文没有记载瘫子的态度;但他的四个伙伴避开拥挤的人群、用拆房顶的方法,将瘫痪的朋友送到耶稣跟前,说明他们相信耶稣能够医治、愿意医治!他们用这个行动,表明了他们对主耶稣的信任和依靠。正如使徒雅各说:“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信心没有行为也是死的”(雅2:26)。
瘫痪病人被带到主耶稣面前,应该是为了疾病被医治。但主首先对他说的却是:“小子,你的罪赦了。”可能的解释有: 罪被赦免比身体医治更重要;此人瘫痪是因为犯罪;要显明耶稣是有赦罪权柄的神,由此而引出下文。
“有几个文士坐在那里,心里议论,说:‘这个人为什么这样说呢?他说僭妄的话了!除了神以外,谁能赦罪呢?’”(2:6-7)
“僭”是“超越本分”;“僭妄”就是亵渎神的名字(利24:10-16),和对神的尊荣、权柄的冒犯。只有神有赦罪的权柄;耶稣声称祂能赦罪,就是祂自称为神。这些文士认为耶稣只是一个人,祂怎么敢宣称自己拥有这样的权柄?他们自然认为耶稣亵渎神了。如果耶稣是神,祂就能赦罪;如果祂不是神,祂就亵渎神了。所以,耶稣的“神性”成为冲突、争论的焦点。
“耶稣心中知道他们心里这样议论,就说:‘你们心里为什么这样议论呢?或对瘫子说:‘你的罪赦了’,或说:‘起来,拿你的褥子行走’,哪一样容易呢?’”(2:8-9)
“耶稣心中”可直译为“祂的灵里”;耶稣在灵里能察觉文士的心思、透视他们的“议论”。
发生争论时,耶稣常常用反问,令对方不知所措。这次也是如此。在文士看来,“你的罪赦了,”只是口头说说而已,谁也不知道罪被赦免了没有;而叫人“起来...行走”则是能立即能看见结果的,所以,前者较后者容易。
“‘但要叫你们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权柄……’就对瘫子说:‘我吩咐你起来,拿你的褥子回家去吧!’那人就起来,立刻拿着褥子,当众人面前出去了,以致众人都惊奇,归荣耀与神,说:‘我们从来没有看见过这样的事。’”(2:10-12)
对“人子”,学者有不同解释;一般认为,“人子”是指主耶稣,祂以人子自称,有两个含义:1)祂具有完全的人性;2)祂就是先知但以理所预言的弥赛亚(参但7:13-14)。
“在地上”:耶稣不必等到大审判之日,祂此时此地就有赦罪的权柄和能力!
耶稣是以传道为念的。“耶稣对他们说:‘我们可以往别处去,到临近的乡村,我也好在那里传道,因为我是为这事出来的。’于是,在加利利全地进了会堂,传道、赶鬼”(1:38-39);祂行神迹,常常是因百姓的病痛而“动了慈心”(1:41)。但这次祂医治瘫子,却是要用这个外在记号验证罪被赦免的内在实际,向百姓表明祂是神!因为让百姓认识祂是神是极关键的。如果祂不是神,祂就是亵渎者,就是疯子、歹徒,不可能再有别的解释。如果文士们不承认耶稣是神,不仅不会悔改、信福音,还必要定耶稣的罪。
瘫子被医治的神迹,彰显了耶稣的话语的能力和权柄。一些没有偏见的百姓的自然反应是,“都惊奇,归荣耀与神”。神曾应许,在将来的救恩里,瘸子必要欢然跳跃(赛35:6);现在,这个应许落实在这个瘫子身上了。人们从耶稣的言行,看到了“天国近了”的信号。
“耶稣经过的时侯,看见亚勒腓的儿子利未坐在税关上,就对他说:‘你跟从我来。’他就起来,跟从了耶稣”(2:14)。
这里的“利未”就是马太(太9:9,10:3),意即“主的赏赐”,是他蒙召后的名字。犹太籍的税吏为罗马政府和希律王效劳,欺诈同胞,类似中国抗日战争时期的“汉奸”,为人不齿。在犹太社区中,犹太籍税吏不能作证人或法官,不能进犹太会堂。甚至,其家人也一同蒙羞。为社会不齿的人,竟被主耶稣选召为祂的十二门徒之一!犹太人会感到意外,利未可能更意外。
在《马太福音》、《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这三本福音书都记载了十二使徒的名字。惟有在马太的《马太福音》中,“马太”前面冠以了“税吏”的头衔。也许,他要铭记主耶稣的赦罪宏恩,也要告诉世人,耶稣对他这样的社会败类是何等的怜悯!
“法利赛人中的文士(有古卷作‘文士和法利赛人’)看见耶稣和罪人并税吏一同吃饭,就对祂门徒说:‘祂和税吏并罪人一同吃饭么?’”(2:16)
“法利赛人”源自主前第二世纪后期与马加比家族一起争取自由的敬虔犹太人。“法利赛”是“分离者”(seperatist)或“专门者”(specifiers)之意。他们是一群来自各阶层的普通信徒,十分看重洁净的礼仪,以遵行、教导摩西律法为首要任务。文士是教导摩西律法的人,他们多数是法利赛人,但不全是法利赛人。
他们看见耶稣与税吏和罪人坐席,很诧异。因为耶稣与这些人坐席,意味着他们彼此接纳,因此,耶稣可能沾染礼仪上和道德上的污秽。
“耶稣听见,就对他们说:‘康健的人用不着医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我来本不是召义人,乃是召罪人。’”(2:17)
耶稣非但没有否认法利赛人和文士的非难,反倒宣称祂是有意寻找罪人。祂的整个使命是直接针对有罪的人,或按照这节经文的象征来说,就是那些有病的人。“我来本不是召义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路5:32):耶稣呼召罪人离开罪恶、归向神,活出新的生命。耶稣的意思并不是说真的有任何人是义人或康健的人,所以不需要属灵的医治。祂的意思是:自以为义的人意识不到自己有罪、有病,需要医治,需要福音,他们不愿来就近祂这位独一的医治源头,寻求医治,所以,他们就不可能得着医治。惟有知道自己有病、有罪的人,才可能寻求医治、拯救,从而被医治、拯救。
今天宣讲的这一段经文,揭示了基督教信仰的两个要点。
在这段经文裡,祂通过让瘫子起来行走的外在的神迹,验证了祂有赦免瘫子的赦罪权柄。也就是说,祂用这一神迹,向犹太人表明祂是神。彰显耶稣是神的最大神迹是祂从死里复活。“论到祂儿子 –我主耶稣基督:按肉体说,是从大卫后裔生的;按圣善的灵说,因从死裡复活,以大能显明是神的儿子”(罗1:3-4)。耶稣基督从死里复活是超然的神迹,也人类历史中的事件,是可以考证的。耶稣基督复活的历史证据确凿无疑,是基督教信仰的根基(林前15:17-19)。
《圣经》中,“罪”的主要含意是“偏离了神的标准”。世上没有任何人能达到神的标准,所以每个人都是罪人。有罪的人,在神的眼中,是污秽的,黑暗的,不能与神相交,故要走向永远沉沦。耶稣基督在十架上救赎,就是要除去愿意认罪、悔改的人的罪孽,使之重新与神和好,成为神的儿女。只有认识到自己是罪人的人,才可能接受耶稣基督的救恩。
盼望正在寻求信仰的慕道朋友们,在《圣经》的启示下,认识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认识自己是走向沉沦的罪人,顺服圣灵的感动,接受耶稣基督的救赎,成为神的儿女。
作为基督徒,我们是蒙恩的罪人,软弱、失败是难免的。我们应该彼此相爱,彼此顾惜、彼此搀扶,彼此建造,同走天路,见证神,荣耀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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