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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保罗出身:一出生即拥有罗马公民权徒22:28 千夫长说:我用许多银子,才入了罗马的民籍。保罗说:我生来就是。
2. 受教名校:年轻时受教于当时最有名望之律法师迦马列的门下,接受严格的律法教育(徒22:3)。
3. 迫害基督徒的先锋:到处奔走捉拿、迫害基督徒(徒 22:4;加 1:13);也曾参与司提反殉道事件。
4. 蒙神主动光照悔改(徒 9:19)。
罗马的一些家庭教会(罗 16)。
宣教“将来要到西班牙希望罗马教会能成为保罗的基地”;说明福音信仰“罗马教会中可能有些人诋毁保罗是反律法的人,故保罗趁势说明并将福音讲清楚”;处理教会信仰应用问题,特别是罗 14 章和 15 章。
往耶路撒冷的路上(罗 15:25),或可能在哥林多城该犹的家中(罗 16:23;林前 1:14)。“故保罗未与受信人见面过”。
主后 57 年。“保罗事奉的晚期”。
1. 序言(罗 1:1-17)。
2. 神的忿怒:犹太人和其他人一样/天下乌鸦一般黑(罗 1:18-3:20)。
3. 神的恩典(罗 3:21-8:39):因信称义。
4. 神的计划:福音与以色列(罗 9:1-11:36)。
5. 神的旨意:福音与生命的转变(罗 12:1-15:13)。
6. 结语(罗 15:14-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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