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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讲耶稣基督的神性,这次平行、重要的讲基督的人性。
一. 绪论
关于基督论,自古以来即有两大偏差:一则仅知其人性,不信其神性;一则仅信其神性,不知其人性。所见虽异,其误则一,因为耶稣基督乃是真神,又是真人。
二. 真实性
A. 人性要素
1. 「复有一个合理的心灵」这是迦克敦信条里的话,也可说祂「有一个理性的心灵」,能够理解的心灵。
2. 「人子」:人的儿子,是一位特约的、有代表性的人物,不是指所有人类的儿子。(但这一位像人的样子,耶稣就是这位人子的应验。)主耶稣喜欢称自己为「人子」(以赛亚书53章3节)。
B. 人性明证
1. 耶稣有真实的神性,又有真实的人性。神性和人性如何同时并存呢?
2. 约翰福音 (5章19、30节…)表明,耶稣站在子(神子、人子)的地位里,有些事情是绝对不凭自己的意思作。祂一方面无所不知(约翰福音2章25节),一方面又要向人发问、学习(路加福音2章46、47、52节)。
三. 完整性
「完整无缺」表示祂的人性没有缺少哪一部份,而且每一部份都很平衡、没有错误,所以是没有罪恶的人性。
1. 超凡神迹
耶稣基督的生命,是从一种超凡的方式而来。虽是超凡的生命,却不是神性的生命,而是人的生命,的的确确是个人。神没有破坏自然律:祂还是从女人所生,但给一个特别功能:童女马利亚从圣灵怀孕。
2. 完全无罪
无论是原罪或本罪都没有份。耶稣的表现可以解释祂没有罪。特别当祂受审的时候,彼拉多说「我查不出祂有什么罪」,神藉彼拉多的口宣告了耶稣没有罪这事。祂洁净圣殿(路加福音19章45-46节),虽发义怒,但没有犯罪(希伯来书4章15节),祂凡事受过试探,只是没有犯罪。
3. 人类圣范
当我们见祂,我们就要变化像祂一样(哥林多前书13章12节;约翰一书3章2节)。相信这「变化」就是指超凡的人性、超凡的身体、超凡的生命。这个属天的身体,一定是耶稣基督在肉身中、在地上的时候,那个生命的特质。所以一方面我们要积极效法人类圣范的榜样,另一方面,要真正达到像祂无罪,那是将来的事。
4. 联系神性
祂特殊超凡的人性,可以跟神性完全联合。就是我们读迦克敦信条时所讲,一个完全联合的静止状态:有二性,但联合在一个位格里。
5. 新生之源
也就是新的族类。问题:「耶稣基督钉十字架,世上没有留下祂肉身的后裔。假如大胆假设祂娶妻生子。那这个子会不会有问题?」感谢神的智慧,祂没有留下肉身的子孙,因为属天的身体的人性,并不藉着肉身传递,相反的当人在信心里接受了神儿子的生命后就成了祂的儿女,而且人性里就会有一种接受了属天生命后的改变和能力。典范能被效法,我们怎样越来越像祂,这就是成圣的过程。祂是新生命的源头,凡在祂里面的人,会享受同样的生命,即便我们今天在二个性情中挣扎,但圣灵住在里面,叫我们能顺服基督。
四. 必要性
1. 成为中保
我们提到救恩论,基督的人性是必要的。如果没有人性,祂就不能成为中保。这个中保必须神、人二方面都有关联,所以只有耶稣基督。
2. 献为活祭
这是耶稣十字架的必要性。祂没有十字架,我们就不能靠着祂来到神面前,所以基督的神人二性,跟救恩是有绝对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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