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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创造是“普遍启示”,又称为“普通启示”或“自然启示”,彰显神的永能和神性。然而,神特别的临在是以言语和行动直接启示的,这称为“特殊启示”、“特别启示”或“超自然启示”。“话语”与“行动”是分不开的。神的“话语”是神对其“行动”(神迹)的解释;而“行动”是借以见证表明“话语”。“话语”是特殊启示的主要媒介,是神与人之间交通的正常模式。人堕落前的“特殊启示”,乃是神以“话语”向亚当陈明祂的旨意计划;人堕落后的“特殊启示”,则以基督耶稣的救恩作为中心与范围,在神学上称为“救赎启示”。
二.救赎启示的必须
普遍启示是借著(1)宇宙万物万象;(2)人的身心灵;(3)神掌管的历史,向人传达彰显,而非直接使用语言。由于人的堕落,使人对普遍启示的吸收大打折扣,甚至扭曲颠倒。然而,普遍启示自从造天地以来至今,一直是清晰明亮,罪人仍然能从中得知神的存在、永能、良善、公义,也能按良心本性的微弱功能,在外表上行律法上的事。人从普遍启示得知自己在逃避神,要面对神的审判,也自知需要神与祂的拯救,却无法得知真正的救主是谁,救恩之路何在。所以,神赐下新的特殊启示,是救赎的、超自然的,给陷溺苦海的罪人;唯有如此,众生才得见真光,脱离黑暗的权势。普遍启示不足以使人得救,乃是提供救赎启示的背景。罪人蒙恩得救后,必须借特殊启示才能重新认清普遍启示;如同深度近视的人,必须戴上眼镜才能看清对象。换言之,今日我们必须透过圣经,才能明白万事万物的真相。
三.救赎启示是渐进的启示
三位一体真神以话语创造了万物,并托住万有。祂按自己的形象造人,赐人生命与祂自己相交团契;祂既向人说话启示,人应当听从,以敬拜顺服的心回应。自人类始祖亚当开始,神的启示不断向人说话,以显明祂自己。亚当堕落后,创造主并未停止启示,反而应许救恩,开始借连串的历史事件向人显明祂自己是救赎主。神是历史的主,在历史中以“渐进的启示”将救恩显明。
四.结论
救赎启示是在人堕落后所赐下的特别启示,是罪人得救所必须的。这在历史中渐进的启示,乃是以基督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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