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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教徒对家庭的想法始终以他们关于家庭目的之定义为根基。
在清教徒看来,家庭的首要目的是荣耀上帝。
本杰明·瓦兹沃思提出:“每位基督徒……应该尽力彰显上帝的荣耀,谋求他子民的益处;一个秩序良好的家庭,会对神的国度有很大的助益。”
理查德·巴克斯特将同样的原则应用于抚养孩子上,他写道:“孩子是一粒敬虔的种子,作为父母,养育这粒种子可不是一件小事;这就是婚姻这一机制的目的。”在以撒·安布罗斯(Isaac
Ambrose)看来,夫妻的任务就是“将基督荣耀的国度建立并建成在他们的家里”。
清教徒能确切地视家庭之目的为荣耀上帝,部分原因是因为他们相信上帝确立了家庭机制。用威廉·珀金斯的话来说:“婚姻是上帝自己设立的,成为共和体和教会里其他所有方面生活的源泉。”
视荣耀上帝为家庭的目的有什么重要性?
从长远来看,这对家庭里的事务起决定作用。它引导家庭成为属灵家庭,而非属世家庭。它决定了一个家庭如何支配时间和金钱。
一旦明确了家庭的首要目的,清教徒接下来指出家庭的长远目标。他们相信家庭是敬虔社会的基本单元。詹姆斯·费奇(James
Fitch)写道:“家庭如何,共和体与教会也必如何”。威廉·高治阐述,家庭是“学习政府原则与基础、学习顺服的第一所学校”。另一位作者称家庭为“共和体的真实影像。……如果家庭得到恰当治理,共和体就凡事顺利。”
在清教徒看来,社会的本质和道德元素取决于孩子们在家里学到了什么——或没学到什么。柯顿·马瑟说:“秩序良好的家庭自然会在其他社团里产生良好的秩序。当家庭没有良好纪律时,其他社团的纪律也会很糟糕。”
虽然清教徒强调,设立家庭的目的首先是为了荣耀上帝、造福社会,但他们也没忽略家庭的另一个目的,即为了每个家庭成员的个人满足。
在这一层面上,常提到的话题是情谊和相互扶持。在亨利·史密斯看来,婚姻的一个目的是“避免孤独不适”;上帝设立婚姻家庭,“是为了让我们在今生所遭遇的数不清的困难中,可以通过互相安慰帮助而克服。”威廉·埃姆斯说,婚姻是“上帝设立的机制,来确立夫妻之间的个人情谊。”
因为清教徒高度看待家庭之目的,他们自然地视家庭为天召——一种公共善行,甚至是一种社会行动形式。在威廉·高治看来,“家庭的私人天职及其所属功能,是上帝呼召基督徒去做的。……这一点对那些良心软弱的人尤为重要,他们认为,如果没有公开的天召,那他们就根本没有天召。……凭良心履行家族责任……也可以算为公开工作。
清教徒高度看待家庭存在之目的,所以他们赋予了家庭责任与活动价值和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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