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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宾克
译者:赵中辉
在二十世纪的“文明”中,最令人痛心而又极其悲惨的现象之一,就是子女在孩童时期违背父母,及至长大成人,对父母缺乏尊敬。这在各方面均已得到明证,甚至在所谓的基督徒家庭中也是如此。
笔者在过去三十年间广泛的旅行中,曾往访过许多家庭,其中有不少是敬虔而美满的,至今犹保留神圣而馨香的回忆;但其余者却多是留下极悲痛的印象。那些任性或惯坏的儿童,不但他们自己遭遇永远的不幸,就是凡与他们接触的人,也蒙受痛苦,为来日制造恶事。
由大多数的情形看来,错处不单单只在作子女的身上,作父母的也不能推卸责任。何处发现有子女不尊敬父母,其主要的原因就是作父母的离开了圣经的规范。
如今作父亲的,以为给子女预备衣食住,就算是责任已尽到,并且往往以道德警察的行动实施在儿女身上。
作母亲的,往往以家庭操作者的身份为满足,以致做了儿女的奴隶,却不想法训练他们成为有用的人,在一些小事上给他们自由,发展他们的天才。一个井井有条,神圣不可侵犯,并用爱心治理的家庭,应当是人间天堂的缩影,不应当如同一些人所说,现在的家庭已退步成为“白天的汽油站,夜晚的停车场”。
在未提出父母对于子女应有的责任之前,首先提出来的是:除非作父母的先学习管束自己,否则是不能正当管教儿女的。如果他们自己随便发脾气,怎能想制服孩子的任意妄为,不叫他们发脾气呢?父母的性格是会在他们子女身上重新显露的,“亚当活到一百三十岁,生了一个儿子,形像样式和自己相似”(创5:3)。
如果作父母的要想自己的儿女顺服,那么他们首先应当顺服神,此项原则屡次在圣经中强调:“你既是教导人,还不教导自己吗?”(罗2:21)。
论到作监督或牧师的必须“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儿女凡事端庄顺服。
因为人若不知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管理神的教会呢?”(提前3:4-5)。
如果作父母的不知怎样制伏己心(箴25:28),他们怎能管理儿女呢?
神曾把一项极庄严而极大的特权交托给作父母的。我们可以说,人类的希望与幸福是在他们自己的手中,否则,就是下一代的咒诅与祸患。家庭是教会与国家的育婴堂,根据现在对子女的教养,就可推知他们将来的成果。
如此看来,作父母的当如何用祈祷的心灵,留心履行神所交托给他们的职责啊!一件事应当确实知道:神有一天要向作父母的算账,因为子女是属于上帝的,不过是暂时借给他们,叫他们看顾保守而已。神所交托给你的工作不是容易的,尤其是在这罪大恶极的世代中更是不容易。
虽然如此,如果作父母的能够切实寻求,就知道神的恩典在这里是够用的。
圣经有充足的法则可供我们遵循,有丰富的应许可以把握,也有可怕的警告,免得我们轻率地处理这神圣不可侵/犯的事。
一
现在提出父母所承当的四项重责
SIXIANGZHONGZE
第一是教训儿女
“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话,都要记在心上,也要殷勤教训你的儿女,无论你坐在家里,行在路上,躺下,起来,都要谈论”(申6:6-7)。
此项工作至极重要,万不可分配给别人去做;需要教育子女的惟一教师是父母,而不是主日学教员;教育子女也并不是偶尔或特殊的事,乃是应当时时注意的。
诸如上帝荣耀的性格,神圣律法的要求,人类的罪恶,圣子的奇妙恩赐以及可怕的咒诅,就是那些藐视拒绝主耶稣之人所应得的,都当时常放在小孩子的心头上。撒旦有时会阻挡你履行你的责任,而向你辩论说:“你这样是不智慧,孩子太小,怎能明白这样深奥的道理呢?”
“你们作父亲的,不要惹儿女的气,只要照着主的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弗6:4)。
我们应当注意,为什么在此处特别提出“做父亲的”?有两个理由:因为父亲是一家之主,家庭的一切管理权是交在父亲手里,并且因为做父亲的容易将此责任转移给他的妻子。要按儿童的年龄施以圣经的教训。同时应以问答的方法,将圣经的教训赐给他们。
一味的长篇大论,对于青年人是难收效果的,所以应当用问答的方式,时常更换所读的题目。如果他们明白,就要问他们关于你所念的,并能使他们更留心去听;回答的方式可以使他们自己去思想。此法也能使记忆力增强,因为回答一个问题,至少有一个固定的观念存在心里。
看一看主耶稣是多么好问他门徒问题啊!
第二是做好榜样
良好的教训应当有良好的榜样来陪衬。仅发于口头的教训,只不过听之于耳。儿童特别急于侦察何者为矛盾,何者为假冒为善。由此观之,作父母的应当在神面前天天寻求他的恩典作为惟一的帮助。
所应特别注意的,就是在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不要给儿女留下坏的印象或恶的影响,以致令他们效法!作父母的应当时常留意使子女在那些应当尊重并恭敬他们的人眼中,不做任何卑贱或可藐视的事!
母亲不仅在圣洁的道路上教训子女,也应当藉着本身的实践与行为,指示子女遵守神的律法,是何等快乐与有益的事!
在基督徒的家中,最高尚的目的,应当是全家敬虔----常常荣耀神----一切别的事均属次要。
论到家庭生活,夫妇均不能将家庭宗教的责任委诸他人。作母亲的尤其是特别需要补充作父亲的辛劳,因为孩童是更喜欢他们的母亲与他们同在。如果有父亲过于严厉,母亲过于溺爱的倾向时,那么应当留心有损于父亲的威严;当父亲禁止孩子做某事的时候,母亲不应当再予以同意。
应当特别注意以(弗所书6:4)的劝勉,是在5:18“要被圣灵充满”以后,与此相同的劝勉是在(歌罗西书3:21),是在16节“把基督的道理丰丰富富的存在心里”以后,这就是表明作父母的若不被圣灵充满,不把主的道存记在心,是不能履行他们教养儿女的责任的。
第三是管教儿女
教训与榜样须由管教与训练加以执行。这个意思就是权柄的实施----律法的正当治理。
论到父亲、论到信实,神说:“我眷顾他,为要叫他吩咐他的众子,和他的眷属,遵守我的道,秉公行义,使我所应许亚伯拉罕的话都成就了”(创18:19)。
主内作父亲的请好自思之。亚伯拉罕在他的家庭中所提出的并不仅仅是谆谆善诱,乃是在家庭中执行律法与秩序。他所执行的法则,乃为保守“耶和华的道”----就是在神眼中看为正的。
列祖在家庭中以履行此项责任,为的是得蒙神的祝福。家庭无家法而仍能正常兴起的,实在没有。在此家法中包括赏罚,这对于儿童时期尤为重要,就是当儿童的道德品格尚未成熟与道德动机尚未明了之时,家法是非常重要的。
家规应当简单、清楚、合理而柔顺,好象十条诫命一样----几项道德的准则胜过无数的严格限制。容易惹儿女烦恼的就是琐事、无关紧要的禁止太多,这都是由于作父母吹毛求疵的脾气。
为儿童未来的幸福,他们应该在小时受管教,这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未受训练的孩童,就是未来不守法的成人----监狱里满了那些在孩童时期自己任性,一意孤行的人。儿女过犯虽属至微,也应受相当罚处,以儆效尤,更免儿女将来的悖逆,以致使作父母的非用武力处罚不可。
圣经关于这一点的教训是非常清楚的,“愚蒙迷住孩童的心,用管教的杖可以远远赶除”(箴22:15又参考23:13-14)。因此神曾说:“不忍用杖打儿子的是恨恶他;疼爱儿子的,随时管教” (箴13:24)。
又说:“趁有指望,管教你的儿子,你的心不可任他死亡”(箴19:18)。不要愚昧地溺爱孩子:神诚然是用比父母更深的爱来爱孩子,然而他告诉我们“凡我所疼爱的,我就责备管教”(启3:19又来12:6)。“杖打和责备,能加增智慧,放纵的儿子,使母亲羞愧”(箴29:15)。
此种严厉必须实施在孩童的幼年时期,就是在顽固不怕的性情尚未养成之前。不忍心用杖责打孩童的,就是害他;你的杖不打在你儿女的背上,早晚有一日要打在你自己的背上。
在此我们应当指出,以上的经文断不能说有一种恐怖的气氛笼罩着家庭生活。儿女可以用法加以管理与惩罚,并不能因之而失掉他们对父母之尊敬与爱戴。不过应当注意,由于不合理的要求,惹小孩子生气,然后再加以责打,这是不合乎主的道理的。
作父母的责罚悖逆的儿女并不是因为生气,乃是因为父母是正直的----神需要这样责罚,为了小孩的幸福,也需要这责罚。无心责罚儿女,万勿加以威呵,无力完成的赏赐,切莫应许。
须知你的儿女得到相当的教育是好的,但是如果你的儿女受到严格的管理那是最好的。特别注意环境对于儿童不知不觉的影响。
想法使家庭有吸引力:这并不是说仅供应肉体方面的东西;乃是教导高尚的理想,不自私的精神,快乐的友情。不可使小孩子与不良的人来往。留心家庭中的刊物与书籍、时常在你家中吃饭的坐上宾、和你的孩子们常来往的朋友。
作父母的太不小心,竟让他们的小孩子随便与毁坏他们权威的人接触,推翻他们的理想,在不知不觉之中播下恶种。总也不要让你的孩子在生人家过夜。训练你的女儿使他们成为下一代的贤妻良母,训练你的儿子,使他们勤俭自助。
第四是为之代祷
最后而最重要的职分,就是关乎儿童物质的与属灵的幸福,为他们热心地祈求上帝,因为无此,一切将归无效。若非上主祝福他们,方法是无用的。
应恳求于主之施恩宝座前,以致你为神教养儿女的努力,方能得以成功。
诚然吾等作父母的必须在神主权的旨意前降服,顺从神选召的真理。另一方面,把握神的应许乃是信心的特权,并当知道义人祈祷所发的功效是大的。论到圣人约伯,关于他的儿女有话记载说:“他清早起来,按着他们众人的数目献燔祭”(伯1:5)。
祈祷的气息应当充沛于基督徒的家庭中,使凡住在这家庭中的每一个人都能呼吸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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