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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若丈夫的决定会给家庭带来灾害呢?如果情势严重,妻子难道袖手不管吗?对丈夫的顺服岂是没有底的?”
圣经(歌罗西书三18)说:“你们作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这在主里面是相宜的。”使徒的意思很明白:妻子顺服丈夫是正当合宜的事。然而他还有一层的含意,就是妻子的顺服必须在主里面;也就是说,妻子的顺服不可致使她去做任何可直接称为罪的事。但这决不是指在有关妻儿的灵命问题上,如夫妻之间意见相异,妻子就可违抗丈夫的权/柄。
在南美洲有一个教会在经历一次福音的复兴后,产生一个问题。许多妇女接受了主,可是他们的丈夫却不肯相信,有的态度冷漠,有公开反对,更有的禁止妻子去聚会或参与教会的事奉。教会领袖就叫作妻子的姐妹们要顺从丈夫,并把丈夫的心交托在神的手中,让神来改变他们。果然,很多丈夫后来受洗归了主。
这是一种很困难的情形,因为人也可言之成理的辩称,圣经当中(使徒行传五29)不是说:“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吗?但是这个例子说明了:信实的神为维持祂自己对家庭所做的规定,必有奇妙的作为。
然而在一切事情上,重要的是在分别顺服和奴性。妻子若看出丈夫的判断不对或不明智,应该用尊敬的态度,不加保留地据实以告。妻子的判断、智慧和意见,加上她的爱心,实在是男人的财富,使他得以避免许多愚蠢的错误。因此,男人应该为接受妻子的婉言相劝做为一项特权和责任。
反之,妻子纵使看出丈夫把家庭驱向深渊,仍然一味地说:“你认为好就去办。”而不表示任何意见,这样的妻子所表现的其实不是顺服,而是愚蠢的奴性。她必须充分表示她的想法,做有力的陈述,既不忽略对丈夫的尊敬,也不把真诚的怀疑藏在心里。她对丈夫的坦诚相告,然后让丈夫做决定,相信神必会给他一个聪明的判断。
顺服不仅在外在的形式,而应发自内心。妻子的性格可能刚强,表示的意见也极坦率,却仍能顺服丈夫的权/柄,因为她从内心尊敬丈夫,并且愿意让丈夫做最后决定和实现所做的决定。相反,虽然有的妻子难得开一次金口表示意见,不管丈夫的计划多么荒唐仍亦步亦趋,却不知道她在内心的深处正酝酿着一股反叛的积怨。
神迟早会把她放在一种情况中,这股积怨爆发出来而弄得不可收拾。神看我们外在的行为,却更察验我们的内心。
特别在属灵的事情上,明智的丈夫欢迎妻子的意见和忠告。女人往往比男人更能利用直觉去直接把握属灵里的实际。举例而言,如妻子发现家人忽略个人祷告和家庭祷告,藉故不去聚会,渐渐与神疏远而热衷于世界的活动时候,她必须把这项洞察性的发现提出来与丈夫自由交通。
与丈夫谈这种事并不违背顺服,事实上,还应敦促丈夫采取行动返回正途。闭口不言的妻子反而错了,因为她销灭了圣灵在这一件事上特别给她的感动,而没有与丈夫交通,使他失去了衡量利弊得失的机会。家庭的灵命健康和方向固有赖于丈夫的权/柄和保护,也十分需要妻子的洞察和关切。
如此,妻子的从属地位并不扼杀她的人格,反而提供一个有利的环境,使她得以尽量发挥她的创造力和个性。
这是神的方式,藉以使用她在智慧、洞察力和判断上的恩赐,同时又不将做决定的权/柄和责任,放在她的肩上,来加重她的负担。妻子从属地位不仅对她本身的幸福是必须的,也对维持家庭和社会的平衡有所贡献。
亲爱的听众朋友,今天和您分享的《基督徒对婚姻的认识》,神对婚姻的旨意的内容,我们先播送到这里,谢谢您的收听,我们下一次再见!
整理:于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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