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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使徒保罗是如何教导“性”的?
原作者:爱德华·韦尔契
翻译者:锡安
原出处:《教会》2010年09月总第25期,原文标题为《性:使徒保罗的教导》
作者简介:爱德华·韦尔契(Edward T. Welch)博士是基督教辅导与教育基金会(CCEF)的持证心理学家和教职员工。他已经提供了三十年的咨询服务,并且是许多著作的畅销书作者。
现今,性纯洁并不被看重。
我们可以从艾滋病的危险和婚外性行为的严重后果看到这一点。也许我们可以找出一些有利数据,证明不曾婚前同居的夫妇,较之曾经婚前同居的夫妇,婚姻关系持久的机率稍大一些。
然而这一切的说法都无法抵挡人对性的欲望。我们生活在一个对性痴迷的文化中,同时又缺乏足够有说服力的理由,让我们去追求贞洁,或筑起坚固的墙,将性的自由保守在婚姻的界限内。
有责任心固然是好的。我们告诉自己,“不要这么做”,并请别人帮助自己信守诺言。当然,在这方面我们也可以寻求更多支持,但我们更希望真理的教导来给予我们劝勉和激励。
我们的责任心需要更强有力的真理基础。例如,面对两位看上去彼此爱慕且开始有一些性爱举动的单身成年人,我们该说些什么?这样做真的有问题吗?没有人会因此受到伤害。即使两人的性生活很活跃,似乎也不会带来永久性的伤害。并且性的感觉是这么好!难道上帝真的会对这种事如此在乎吗?
哥林多:在性方面与我们的时代臭味相投
当然,我们的文化背景并非独有。任何一种文化都痴迷于性;程度不同而已。新约时代的哥林多就对性极度痴迷,是整个罗马帝国几个色情泛滥的城市之一。肆意滥交在这里司空见惯。在妓院、旅馆、公共浴室、小酒馆,随处都有性事。奴隶通常被作为其主人或主人所选之人的性工具。对于拥有人身自由的妇女,性服务的收入被用来贴补家用。当然,与此同时,也有发生在无婚姻关系的两人之间的随便的、无偿的性行为。如果有哪个群体需要具有说服力的理由去抑制他们对性的欲望,那就是哥林多人。
保罗对哥林多信徒的教导:林前6:12-20
在使徒保罗写给哥林多信徒的第一封信中,有一段关于性的教导。在该段经文的结尾,保罗劝告说:“要远避淫行”(林前6:18)。请格外留意保罗给出这一劝告前所说的每一句话。我们期望保罗说明他给出这个有关性的劝告的理由,也期望这些理由足够充分。同时,我们也期望这些理由是和耶稣基督的福音直接相关的。
保罗教导说,基督的死和复活改变了一切——我们如何工作,如何娱乐,如何使用钱财,如何与人相处。罪既然已经死了,这死就关涉到每个方面,基督的国度给属这国度的一切带来意义和生命。这其中,当然也包括性。
也许有人会倾向于把性当作个人的隐私,但如果神的国不谈及性,我们又会感到失望。我们不愿受约束的本能或许首先会赞同性自由,然而,当性过多地占据了我们的心思意念,我们又怎会对构建我们世界观的神的话语给予足够的重视呢?当然,这就触及到了圣经全备性的问题。如果神的国根本不谈性,我们的信仰就只是关乎“永恒”,而非关乎“此刻”。
透过整卷哥林多前书,保罗在建立新教会的界定标准。新国度中的儿女,有了一个新的身份。在第六章,保罗讲到新国度中性的特别之处,同时讲到基督的国度如何将我们的性带回神起初为它设立的界限中。在纵欲的文化中,几乎不存在性的界限,保罗的教导听起来似乎是在束缚我们。但不要忘记,保罗不单单是想约束人已经失控的情欲。他看到哥林多信徒所拥有的新的性情,他们成为新人,拥有新心。保罗想要告诉我们,我们当怎样去生活。正当我们为着性这件事挣扎不已的时候,保罗指出了一条正确、符合真理、良善和合乎常情的路。
他从引用一段很好的教导开始,但这段话常被人误用。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我都可行,但无论哪一件,我总不受它的辖制。”(林前6:12)
也许保罗在此是在引用他自己谈到信徒的自由时所说的话:“凡事都可行。”若是这样,他所说可行的事最有可能是指着洁净或不洁净的食物。对犹太人来说,食物上的禁戒是他们将自己和外邦人分别开来的显著标志。教会成员也就食物的问题进行过激烈的讨论。保罗在第10章谈到食物的问题时,用到了几乎完全一样的话。他指出,他有关于食物的教导不能应用在性的不道德这件事上。食物是个小问题,但性不是。食物与信徒的身份无关,但我们如何对待自己的身体则关乎永恒。
“食物是为肚腹,肚腹是为食物;但神要叫这两样都废坏。身子不是为淫乱,乃是为主;主也是为身子。”(林前6:13)
这里可以明显看出,保罗在拿性和食物做对比。他以这句与饮食有关的习语以及食物缺乏永恒价值这一事实,与明显具有精神(或属灵)意义的性行为做对比。保罗指出,饮食上的禁戒关乎进入我们身体里的东西。而如何对待自己的身体,是更重要的事,因为它会显出我们对谁忠诚。我们对性的欲望,直接、即时地表明谁作我们的主人。
接着,保罗将两个神学性的重点放在一起来讲:与耶稣基督联合,以及耶稣基督的权柄或主权。与基督联合可以说是保罗的神学观念的核心,也是他对新约圣经的重要贡献。耶稣的主权则在新约圣经所有作者的书卷中都曾提及。保罗将这两个至关重要的论题放在一起,为要说明一切性行为都具有真实的属灵意义。
“并且神已经叫主复活,也要用自己的能力叫我们复活。岂不知你们的身子是基督的肢体吗?我可以将基督的肢体作为娼妓的肢体吗?断乎不可!岂不知与娼妓联合的,便是与她成为一体吗?因为主说:‘二人要成为一体。’但与主联合的,便是与主成为一灵。”(林前6:14-17)
保罗归信基督之前,就像许多希伯来人一样,期待有一天圣灵浇灌凡有血气的(珥2:28),并且神将人的石心换为肉心(耶31:33;结11:19)。而他最大的期望也与神真正赐下的相差甚远。新的以色列民所要接受的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保罗藉着信,与基督同钉十字架,却仍然活着(加2:20)。藉着在基督的死和复活上与祂联合,基督一切的好处和祂许多的苦难,现在都是我们的了。
我们与基督的联合,是透过圣灵在我们身体中的内住。由此,保罗指出哥林多教会神学观念上的一个漏洞:即,如果与基督的联合仅是属灵层面上的,那我们如何对待自己的身体,就是个人的事了。然而事实上,保罗指出,我们是耶稣基督身上的肢体。藉着神的大能,我们得以与复活的基督联合,这联合既是灵性上的,也是身体上的。那么,我们怎能萌生与娼妓联合的念头呢?当基督的一个肢体通过性与娼妓联合时,他首先是与基督隔绝了。他与基督以外的其他人联合时,就像是被截下来的肢体。身体既依附于一夜情的性伴侣,又与基督联合,这是不可能的。
我们可以用婚姻来类比与基督的联合,尽管这个类比不是完全贴切。
不论已婚还是单身,我们与基督的联合都是一种“动力十足”的婚姻,这份新的关系要求我们将身体和心灵都归给基督。
接下来是保罗关于拥有主权或权柄的所有权的教导。联合带来权柄。也就是说,我们所联合的对象,对我们有权柄或主权。当我们与基督联合时,祂就对我们享有权柄。若与娼妓联合,她也对我们有权柄。并且在接下来的一章,保罗说道,当我们与配偶联合时,他(她)对我们有权柄(林前7:4)。
不道德的性行为,使得性伴侣对我们拥有权柄。我们从属于那个人,并且因着在婚姻之外发生性关系,我们就不属神了。藉着让我们看到不敬虔的性行为有多么严重,保罗规劝所有已接受圣灵的人,要不惜一切代价避免不道德的性行为。
“你们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无论什么罪,都在身子以外;唯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林前6:18)
我们若持续地犯某些罪,这些罪会使我们与神的国隔离。保罗列举出这些罪:拜偶像,奸淫,同性恋,偷窃等等(林前6:9)。不过性方面的罪却具有其特殊性。它把我们从基督“里面”给“扯出来”,使我们的身体与娼妓联合。我们以身体与基督联合,但当我们把自己的身体给别人时,就与基督隔开了。当然,悔改会带来赦免。不道德的性行为不是不可赦免的罪,但它却具有如此的威力——使人与基督分离,保罗也特别指出,这项罪是比其它所有的罪更严重的。
保罗用殿的比喻总结他的教导。
“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吗?这圣灵是从神而来,住在你们里头的;并且你们不是自己的人。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神。”(林前6:19-20)
藉着圣灵的内住,我们已经圣洁了。性的不道德污染了身体/殿,圣灵无法住在这样的殿里。作为圣灵所住的殿,我们属于住在我们里面的那位。我们的身体也不再是自己的,而是属神的。通过性行为,我们把主权交给另外一个人,并且从属于那人。我们必须逃离如此不可思议的主人,而尊荣赎买我们的那位。
已婚的人立刻会想到自己的婚姻。在婚姻中将主权交给了另一个人,结婚是不是错误的呢?在接下来的一章,保罗正好谈到这个问题,这并非巧合。保罗有关性的联合的以上教导,似乎表明,在任何情况下,性的联合都是错误的。因此,独身成了唯一的选择。尽管保罗在不道德的性行为上持有的观点使得他非常看重独身,但他也绝对支持婚姻是神所设立的。保罗似乎也想竭力了解每个配偶如何对对方的身体有权柄,同时又可以属于基督,然而他还是乐意肯定创世记中的教导:尽管婚姻是暂时性的,但在神的国里,它仍是好的。说婚姻是好的,是因为是神设立了婚姻,赐福予婚姻,并且没有把它视为我们和神之间关系的一种破坏,因为正是神自己在婚姻中把我们给了另一位。说它是暂时的,是因为在永恒中,我们将不再需要婚姻,因为我们将无条件地与基督联合。
保罗的教导对今天的意义
现在,听听今天的人怎么说吧。保罗把在哥林多街头听到的话拿来,挑战哥林多人,并从根本上重建他们的信仰。我们今天应当如何遵行这样的教导呢?
“为什么教会惩戒几乎总是有关通奸?难道就没有别的罪要惩戒了吗?有些罪甚至更会引起纷争。”
这么说是在暗指,不道德的性行为被讲得太多了。
“难道神真的那么在意我们怎样使用自己的性器官吗?”一位保守福音派教会领袖陷入沉思。
保罗的回答却毫不含糊:“是的,比你以为的还要在意。”
“性是件很自然的事。它真的有那么严重吗?”
若不是奸淫,性并非严重的问题。它很自然,出自人的本能。“神为什么给了我们对性的欲望,却又不让我们找到出口可以疏解呢?”换句话说,当我们这样想时,是在说事实上这是神的错,他把这样反复无常的东西给我们,作我们的一部分。
对此我们该如何回应?
首先,是谁在说非婚姻关系中的性是自然和出自本能的?这种想法太可怕了,因为它肯定会把所有婚姻都置于不忠的危险当中。此说法的始作俑者,毫无疑问,是世界。
若只有一个人这么说,大可不必在意。但如果相当多的人,成千上万的人这么说,那声音就相当大了。它能轻易地把一开始还处在矛盾挣扎中的良知吞没。世界说,“性是自然的,是人的天性。按照天性去行没问题,只要是安全的性行为就可以了。”并且,说这话的并非一群不顾脸面的人。二十岁上下的青年男女如果试图持守属神的性界限,就会有人来找麻烦。“你真不正常。你打算要避开性,这样做既奇怪,又不正确。性是自然的,并且是好的。”谁说性是自然的?是世界,以及世界中宣扬“不设界限的性”的那些广告。
第二,要警醒,因为罪就是自然而然发生的。你怎么犯罪?你不会早上醒来就说,“今天我要去犯罪。”不是这样。你早上起来,然后就去做要做的事。你去做那些自然而然会去做的事。你就是这样犯罪的!你如何被性奴役?只要去做自然而然会做的事。因此,“自然而然”比我们认为的复杂得多。
第三,神定义了什么是自然。神对我们的计划如何?真正的人性是怎样的?神造我们时的自然状态又是怎样的?我们只需看看耶稣基督。透过耶稣,我们看到自然状态——真实的、真正的人的自然状态。透过祂,我们看到人应当怎样去生活。我们要在人性的巅峰观察人性。
性是好的,这点毋庸置疑,但性对我们而言并非必需。我们在基督里看到的人性,不由性行为来定义。拥有被制服的性欲,是自然的。像爱自己的家人那样去爱那些并非我们的配偶的人,仿佛他们是自己的弟兄或姐妹,是自然的。不只为自己的私欲活,而是为另一个人而活,是自然的。在不是我们配偶的异性面前赤裸身体而感到羞耻,是自然的。在神赐给我们的那人面前赤裸身体却不会感到羞耻,也是自然的。在界限之内——神的界限内——的性是自然的,也是美好的。
“性就是性,无关其它。”
听到保罗以上所讲,还有人能发自内心说性无关其它吗?那些哥林多人显然是这么认为的。在这封教牧书信背后,是哥林多人和现代人的借口:“性不过是一种生理行为。”它只关乎愉悦的感受,别无其它。
然而,提一个简单的问题就能证明,性不单是一种生理行为:“你曾经因为性被伤害、被深深伤害过吗?”
不道德的性行为具有特殊的杀伤力。它是一项特别的罪。所爱的人或许会气冲冲地讲话,醉醺醺地回到家,在金钱方面撒谎,甚至和别人调请,沉湎于色情小说,搞网恋,或者对两人的关系失去兴趣。然而,所有这些罪都不能与性问题所带来的伤害相提并论。当一对配偶或者甚至只是恋人,对对方的性生活产生怀疑时,一切问题都归结为一点:“你和他(她)发生性关系了吗?”从质问到听到答案,那一段时间,漫长而令人痛苦。而听到的答案,可能会让人崩溃。
这种痛苦普遍存在,并且是人类独有的。在动物界中,连续性的交配不足为奇,没有哪只动物会特别在意这个问题。在那些有约束的动物当中,雄性动物会通过彼此争斗去维持对某个雌性动物的权利。但你很难将人在嫉妒方面的经历与之相提并论,更不用说感情上因此受到的伤害了。
性方面的罪以绝无仅有的方式摧毁一份关系。唯有永生神的灵能把那些碎片重新修补起来。那样的裂痕是如此深,以致于耶稣说仅这一条就可以构成离婚的理由。
综上所述,我们使用自己的性器官如何去行,这一点至关重要,我们也都清楚这一点。我们明白,性不仅仅是一种生理行为。
然而我们也认同,对于许多人来说,性的确无关其它。甚至在婚姻中,我们也仅满足于把性当作生理上的放松,并未意识到它更深层的意义和象征。男人会只想到自己的欲望。女人则会在性行为的过程中计划她们第二天的事情。并且,觉得自己在婚姻中像是妓女的基督徒妇女大有人在。作为基督徒,我们要学习的功课是:牢记每一次性的联合都意义深远。性的联合从来都指向更深层的联合,即我们藉着信同基督的联合。性反映神在福音中的荣耀。它的存在,表明神同祂子民的合一,神对我们彰显出的信实,祂对我们的所有权,祂的自我牺牲,以及我们在与祂的关系中能享受到的快乐。
在婚姻中,神将性的联合圣化,因此它成了反映属灵之事的一份礼物。当我们告诉彼此,“我属于你,你也属于我,我不会将自己归给别人。”,这反映出神的约。请留意我们如何用日常的语言表达将主权交给他人:“我属于你,你也属于我。”这样的洞见完全打破了把单纯的身体上的满足视为极其肤浅的感觉的看法。
不在婚姻关系中的性联合,总会让人觉得没有意义。为何会这样?经历会告诉我们原因。第一次的性经历往往让人感觉意义深刻。只有滥交使之失去了人性,并且这种非人性是不受限制的性关系的主要特点。在这种失掉人性的性行为过程中,男人显得轻车熟路,而对女人来说,经常还能感受到意义的回声。我们应当做的是,唤醒人沉睡的良知,并牢记,性事实上意义重大。否认这一点,就是否认我们自己的人性。
不在婚姻关系中的性让人觉得没有意义,对此我们无需惊讶。根据使徒保罗的教导,不在婚姻关系中的性,只有在我们远离神时才可能出现,而远离神,一切都会变得毫无意义。因此,说性没有任何意义的人,说得实在没错。不在婚姻关系中的性,让我们最近距离地看到尼布甲尼撒非人的、野兽般的年月(但4:33)。尼布甲尼撒只是被咒诅成为他本来就是的样子。他的骄傲与受造物的身份不合,而拜偶像是他拒绝反映真神形象的方式。简言之,他选择像野兽一样活着。与之类似的,在一夜情当中,我们看起来更像大街上的一条狗,而非与基督联合的人,并且没有谁会认为一条狗任意发情有极大的价值和意义可言。
我们常听人说,支撑这个世界的只是一丁点儿的意义。并且,有太多时候,我们也希望如此。
“我爱这个人。性真的会让谁受伤害吗?”
如果我们知道性不仅仅是生理上的愉悦,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和不是自己配偶的人发生性关系,还感到良心无愧呢?其中一个原因是,许多神律法禁止的事都很明显地是在得罪他人:说谎,偷窃,谋杀,毁谤等等。当性侵犯到关系中的彼此承诺时,它很明显得罪了别人,我们的良知此时也被唤醒。但不道德的性行为若是出于双方自愿,就没有破坏关系中一方对另一方的承诺,似乎没有人是受害者,我们的良知也会相应地保持沉默。表面上看,在大多数不道德的性行为中,都没有人受到伤害。
保罗并不是说,不道德的性行为是得罪他人的罪。尽管我们可以说,一个男人去找妓女,就是在犯罪得罪那个女人,那个女人也得罪他。而保罗写道,不道德的性行为首先得罪的是神和祂与我们所立的约。由于罪使我们对神的认识变得模糊,我们的良知很快就会变得麻木,以至于不觉得不道德的性行为是犯罪得罪神。
这也是为什么许多人认为同性恋不是犯罪。既然没有受害者就没有关系。但罪并不是单单得罪他人。罪首先是得罪神,而这一真理很容易被人视而不见(罗1:18-20)。
“如果你真的爱她,就不会在性方面犯罪得罪她”,这样教导青少年没有问题,但还有个更深层的事实。当一名青少年告白自己的信仰时,他实际上所做的委身大过他所意识到的。当他来到基督面前,就是与基督联合。基督的血是这份联合的保证,也表明基督对他拥有权柄。一种婚姻的关系就此产生,他属于耶稣了。这份关系要求性的忠贞。非法的性关系以一种绝无仅有的方式,毁坏我们和基督的联合。
“保罗说的不是娼妓吗?”
之所以会出现无界限的性,一种原因是忽略圣经的教导;另一种原因是出于我们自己的目的扭曲性。看到哥林多前书中的内容,有人会说保罗所讲的只是和妓女之间的性关系,而非和约会对象之间的性关系。
既然保罗在确立国度中生活方面的界限,他写哥林多前书6章的目的之一,就是强调信徒决不能与不信的人有性方面的接触。娼妓在这里不仅是特指从事特定职业的妇女,更是泛指那些有不道德性行为的妇女,因这些人的所行,她们就不属基督的国度。因为怕一些人会过度应用这一属灵原则,并且觉得自己被迫要和不信的配偶离婚,保罗立即澄清说,如果信徒已经和不信的人结婚,只要不信的配偶愿意维持这段婚姻,他(她)就应当继续维持下去。
如果只有女方是信徒,男女双方彼此相爱,并打算有一天结婚,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呢?“我们是爱彼此的。这并不是犯罪的一夜情。”这也是许多基督徒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无论如何扩展娼妓一词的词义,这位姊妹都不是娼妓。
保罗在此甚至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因为希伯来人对此的教导很清楚:
婚约以外的性是不道德的。这样做冒犯了神的属性,也有悖于祂显明的旨意。这一行为使得本不属我们的某个人,在神的地位上辖管我们。
不道德的性行为首先得罪的是神和祂与我们所立的约。
我们需要不断被提醒,性是一种爱的表达,这种爱的表达是由神来定义的,而不是我们自己。神界定,只有在婚约中的性关系才最准确地代表祂自己。这样的约可以如此定义:一个在共同体面前进行的、公开的、被人见证的彼此承诺,承诺双方被祝福离开父母,在基督面前建立一个长存的、属基督的家庭单位。
并且,任何不被神授权和赐福的性关系,在神面前不仅是奸淫,也是对我们和基督之间联合的严重破坏。我们要做的是,澄清这一属灵事实,带领当事者悔改,同时要表明,爱神是比满足性欲更高的呼召。
我们应该允许婚前性关系转为婚姻吗?针对这个问题,至少有两种辅导意见。一种意见是,鉴于性关系中的双方还没有学习尊荣基督,并忠于祂,所以他们还没有准备好进入婚姻,或许根本还没有准备好开始一段关系。另一种意见是,“与其欲火攻心,倒不如嫁娶为妙”(林前7:9),并且他们应该尽快完婚。两种观点有各自的优点,所以此时就需要智慧了。
“但我是独身。这不公平!”
看到保罗对不道德的性行为的教导,我们不难理解他会坚持以独身作为自己人际关系的首选项。然而截止到保罗写作该书信时,这样的观点在圣经中是史无前例的。在旧约中,独身是一种羞耻。它被看作是神不悦纳人的记号。你根本不可以自愿选择独身。
然而,耶稣来到堕落的世界,从此改变了基督徒对独身的认识。保罗对这个问题的讲论,比其他任何圣经作者都多。耶稣是独身的。这在神学上如何能讲得通,甚至还是可喜爱的呢?
既然性在婚姻中表明某人对我们的生活拥有权柄,保罗就更愿意选择独身,以便能毫无约束地将自己献给基督。毕竟,独身是我们在永恒中的状态,保罗一向都愿意通过仰望永恒,来学习如何活在当下。当我们与基督面对面时,婚姻就不再具有存在的意义,我们与基督的联合将毫无拦阻,并最终完全实现。保罗将独身看作是将来之事的有利开端。
独身的人是否错过了某种快乐?保罗不这么认为。性爱所带来的生理上的愉悦,以及同另一个人的特殊联合所带来的欢乐,已被我们如今在与基督的盟约中享受到的喜乐所胜过。那种联合是无与伦比的,喜乐也是无法表达的。
如何能享受到与他人的特殊联合所带来的欢乐呢?保罗以他的教会论教导回答之。独身的人联合于基督的身体,并可以经历到与其他弟兄姐妹的深层合一。那儿女呢?正如神对以赛亚所宣告的,“你这不怀孕、不生养的要歌唱;你这未曾经过产难的,要发声歌唱,扬声欢呼。因为没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儿女更多。这是耶和华说的。(赛54:1)独身者可以藉着带领门徒和深深关爱某人而得到儿女。
“请听”,神说,“你属于我,我因你而嫉妒。”
嫉妒有着糟糕的名声,并且它也当之无愧。嫉妒的来势凶猛,并极度无情地对抗他人。然而,它确实也有好的一面。谁会不乐意做某人的嫉妒之爱所爱的对象呢?只有当某人热切地爱一个人时,嫉妒之情才会被激起。如果你不在乎一件东西,就不会介意有人拿走它。如果你不在乎某个人,也就不会介意他(她)是爱你还是爱其他任何人。如果某人因你而产生嫉妒之情,那是会让人很心醉的。
神因祂的子民而嫉妒。保罗有关婚姻和联合的比喻,让我们想到旧约中的许多经文,在那里神的嫉妒之情被激起。神不愿与其他任何一位分享祂的子民。祂的占有欲非比寻常。但我们不要因此就过分得意。神的嫉妒很容易发作。祂曾讲到祂的嫉妒之火(番3:8)。那完全不是让人心醉的东西。事实上,神藉着将祂的愤怒倾倒在自己儿子身上,才使这嫉妒之火消除(结16:38),并使之变为一种邀请人、而非毁灭人的嫉妒,甚至是一种追求人的嫉妒。
“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我为锡安心里极其火热。我为她火热,向她的仇敌发烈怒。耶和华如此说:我现在回到锡安,要住在耶路撒冷中。耶路撒冷必称为诚实的城,万军之耶和华的山必称为圣山。”(亚8:2-3)
在一切良善的嫉妒背后,是十字架。因为耶稣的十字架,我们没有被神在忿怒中灭绝,而是被赦免了属灵淫乱的罪,并可以被这份以重价赎买我们、转变我们的嫉妒之爱深深激励。这份爱开启我们的双眼,使我们看到属灵的事实,其中也包括自己的新身份。它使我们明白,真正的人性不是藉着将自己交给欲望而得的,却是藉着将自己交托给神,并积极投身于祂的国度而得的。
当我们听到“逃避淫行”这句话,总要记得它表达出的是救赎和嫉妒之爱。它呼召我们逃避与真神的疏远和隔绝,逃避与那将我们赎回,脱离奴隶身份,如今使我们与祂联合,以致属祂的如今已属我们的那位的疏远和隔绝。
在说“逃避不道德的性行为”之前,首先要提醒自己,“你不是自己的人,因为你是重价买来的。”
“请听”,神说,“行事之前要先思想。”
神对独身者的忠告,也是对我们所有人的忠告。性的确能带来愉悦,否则就不会成为那么多人疯狂追求的对象。但事实上,性并不像我们认为的那样举足轻重。
举足轻重的事物能够经得起时间的考验。性是一样美好的赏赐,却不能经受住这种考验。它会慢慢消逝,转变成更美好的东西。性是一个路标,指向更加意义深远的联合,即与弟兄姐妹的亲密联结,以及与我们的三一神的完美联合。
因此,行事之前要先思想,并以将来的荣耀支配自己的行动。在天国,你会成为完全的男人或完全的女人。这意味着,你将会用神所赐的一切赏赐去爱他人,并且我们会连为一体,以完全的爱去爱耶稣基督——我们真正的配偶。
主耶稣啊,使我的眼睛定睛在未见之事上。指教我去看、去珍视、并追求永恒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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