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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神存在吗?有神存在的证据吗?
神存在吗? 关于这个问题的争论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我觉得有趣。最近的调查表明当今世界上百分之九十的人相信有神或某种至高权利的存在。
然而,不知道怎么搞的,证明神存在的责任却落到了那些相信神存在的人身上;而我觉得应该反过来才是。
然而,神的存在是无法证明或否定的。
圣经说我们必须以信心接受神存在的事实,“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悦;因为到神面前来的人,必须信有神,且信他赏赐那寻求他的人”(希伯来书11:6)。
如果神愿意,他可以非常简单地向全世界证明他的存在。但如果那样做的话,就没有了信仰的必要。
“耶稣对他说:‘你因看见了我才信;那没有看见就信的有福了’”(约翰福音20:29)。
这并不是说就没有证明神存在的证据了。
圣经说:“诸天述说神的荣耀,穹苍传扬他的手段。这日到那日发出言语,这夜到那夜传出知识。无言无语,也无声音可听。他的量带通遍天下,他的言语传到地极”(诗篇19:1-4)。
遥望群星,了解宇宙的博大,观察自然的奇妙,欣赏日落的美丽——所有这一切都显示了神的创造。如果这还不够,有神放在我们心中的证据; 传道书3:11 告诉我们:“……(他)又将永生安置在世人心里……”在我们内心深处意识到有一种超越生命超越世界的东西。
从理性上我们可以否认这一点,但是神通过我们展示了他自己。除此之外,圣经还告诫我们有人会否认神的存在:“愚顽人心里说:‘没有神。’”(诗篇14:1)。
纵观历史,所有的文化,所有的文明,所有的地域,超过百分之九十八的人相信某种神的存在——一定是有什么(或者什么人)导致这样的信仰发生。
除了在圣经方面争论神的存在,还有逻辑上的争论。
首先是本体论。最常见的本体论的争论形式是用神的概念证明神的存在。它由神的定义“无人能想象得出的”开始,争辩存在大于不存在,所以最大的想象生命体一定是存在的。如果神不存在那么神就不是最大的想象生命体——但这与神的定义相悖。
第二种是目的论。既然宇宙的设计如此奇妙,必然有一个超凡的设计者。比如说,如果地球跟太阳的位置再近或者远几百英里,地球上就不会有象现在这么多的生命。
如果大气中的元素含量稍有几个百分点的出入,地球上的生物就会死亡。一个蛋白质分子的形成机率是十的二百四十三次方(十之后跟二百四十三个零)分之一;而一个细胞含有成千上万个蛋白质分子。
第三种逻辑争论是宇宙论。 有果必有因。这个宇宙以及其中的一切是果,一定有形成这一切的因。从根本上讲,必须有某个“无因者”才能促成其他万物的形成。
那“无因者”就是神。
第四种争论是众所周知的道德论。历史上几乎每一种文化都有它的律法形成,每个人都有区分对错的良知。杀人,撒谎,偷窃等非道德行为几乎人人唾弃。如果没有一位圣洁的神,这种对错的良知是从哪里来?
除此之外,圣经告诉我们人会拒绝神存在的这一不可否认的事实而去相信谎言。
罗马书1:25写道:“他们将神的真实变为虚谎,去敬拜侍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称颂的,直到永远。阿们。”
圣经还说人不可以找借口不信神:“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罗马书1:20)。
人们不相信神是因为它“不科学”或者“没有证据”。真正的原因是一旦人们承认有神,他们就必须对神负责并需要神的饶恕(罗马书3:23; 6:23)。
如果神存在,我们就要对我们的行为负责。如果神不存在,我们就可以为所欲为而不必担心他的审判。
我相信这就是为什么进化论在当今社会有如此大的吸引力的原因——相信进化论取代相信造物主神。神是存在的,最终会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
一些人费尽心机要证明他不存在这件事本身恰恰证明了他的存在。
允许我为神的存在再作最后一个争辩。我如何知道神的存在?因为我每天都跟他讲话。
尽管我听不到他的声音,但是我可以感觉到他就在我面前,他在带领我;我知道他的爱,我渴慕他的恩典。发生在我的生活中的事除神之外不可能有别的解释。
神奇妙地拯救了我并改变了我的生活,我情不自禁地要认识他赞美他。 任何争论本身都不会说服一个拒绝接受如此鲜明事实的人。
最终,神的存在必须通过信心来接受(希伯来书11:6)。
相信神不是在黑暗中摸索,它是通向光明的一个安全的台阶,有百分之九十的人已经站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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