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99阅读
著:JC 莱尔 编:RJ 西恩
译:华逊 主播:慕溪
【路24:44】耶稣对他们说:“这就是我从前与你们同在之时所告诉你们的话说:摩西的律法、先知的书和诗篇上所记的,凡指着我的话,都必须应验。”
【路24:45】于是耶稣开他们的心窍,使他们能明白圣经。
【路24:46】又对他们说:“照经上所写的,基督必受害,第三日从死里复活,
【路24:47】并且人要奉他的名传悔改、赦罪的道,从耶路撒冷起直传到万邦。
【路24:48】你们就是这些事的见证。
【路24:49】我要将我父所应许的降在你们身上,你们要在城里等候,直到你们领受从上头来的能力。”
建议参照阅读:《使徒行传》1:1-8
信徒,尤其是那些牧师,乃是要蒙召为主作见证(48节)。斯蒂尔牧师(Stier)评论说:“主耶稣的意思,并不是要设立并差遣辨士、宗教狂热分子,甚至是教师。重要的是,而且最重要的是要为主作见证”。
我们若是主耶稣的真门徒,就当在这个邪恶的世界面前作见证。我们务要见证主的福音,见证主内心的恩慈,见证服事主的福分,见证主所赐生命原则的美妙,也要见证这世界所面临的极大危险和邪恶。毫无疑问,这样的见证会带来世人的不满。这个世界会恨恶我们,正像他们恨恶我们的主一样,因为我们见证他们所作的事是恶的(《约翰福音》7:7)。毫无疑问,这样的见证没有多少人会相信;而且,还会被许多人认为是在冒犯人,走入了极端。但是,见证人的本份就是要为主作见证,不管人们相信祂与否。尽管如此,我们若忠心作见证,就是尽了自己本分,就像挪亚、以利亚和耶利米一样,我们就独自立定了。
我们晓得这见证有什么特点了吗?我们当作怎样的见证呢?当怎样证明我们是那位被钉十字架的救主的门徒呢,又像祂那样是不属这个世界的呢?(《约翰福音》17:14)。我们会显出怎样的标记,表明自己属乎“我来乃是要为真理作见证”的那位主呢?(《约翰福音》18:37)。若有人对这些问题作出了满意的回答,而且他的生命也明显宣告,他乃是在寻求一个家乡;那他就有福了(《希伯来书》11:14)。
父上帝的应许就是圣灵,就是父上帝在旧约先知书中所应许的那位,就是在五旬节降临的那位(《以赛亚书》44:3;《约珥书》2:28;《耶利米书》31:33;《以西结书》36:27)。唯愿我们留意,主耶稣在这里谈到祂要差下圣灵来。我们在这件事上就可以看到,祂乃是与圣父同等,与圣父原为一。我们同样也看到,圣灵是一个位格。因为“我要差遣”这话,只能用在一个人身上。
耶稣是主!你是不是要让这世界晓得这事呢!
3899阅读
3687阅读
3251阅读
2921阅读
2754阅读
2743阅读
2690阅读
2658阅读
2627阅读
2616阅读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